再奏量移官狀

《再奏量移官狀》是唐代陸贄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再奏量移官狀
  • 作者:陸贄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再奏量移官狀
右。伏以國之令典,先德後刑。所後者法當舒遲,故決罪不得馳驛行下,所先者體宜疾速,故赦書日以五百里為程。誠以聖王之心,務宏慶惠,必迥翔於行罰,而企躍於舒恩。不加罰於典法之外,不虧恩於德令之內,則受責者莫得興怨,荷貸者鹹思自新。所謂威之斯懲,宥之斯感,懲以致理,感以致和。致理則尊,致和則愛,為人父母,必在兼行。陛下德配上元,澤流下土,頃因郊祀,普降鴻恩。凡是貶責之人,並許量移近處,臣等任叨輔翼,職在宣行,尋具奏聞,請便進擬。聖心精一,務欲均齊,令待所司檢尋,一時類例處分。其左降官內,或罪非可棄,才有足甄,亦許別狀商量,不拘常例獎用。臣等據所司檢勘左降官及流人送名到者,都比擬量移及別追用,分為三狀,前月十二日封進。其流人量移狀,巳蒙印出行下訖,餘兩狀至今未奉進止。竊以赦書宣布,僅欲半年,若更淹遲,恐乖事體。又諸州刺史及台省官等,繼有事故,頗多缺員,睿旨精於選求,至今常不充備,以眚掩德,見非古人,錄用棄瑕,允歸聖造。願廣含宏之美,庶增誘掖之徒。謹奉狀陳聞,伏聽進止。

作者簡介

陸贄(754—805),字敬輿,今浙江嘉興人。歷任翰林學士、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等職,頗受重用,時稱“內相”,死後諡號“宣”。著有《陸宣公翰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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