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房地產金融業務機構

兼營房地產金融業務機構是指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其中商業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最具有代表性。1988年1月,國務院召開全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確定住房制度改革的整體方案,住房制度改革進入擴大試點階段。

根據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同時也是為了適應住房制度改革的實際需要,一些地區結合房改具體情況和實際過程,委託商業銀行(當時稱作專業銀行)經人民銀行批准成立房地產信貸部,辦理本地區房改金融業務。商業銀行的房地產信貸部由此產生。並逐漸從原來的房改金融業務擴展到房地產業金融主要業務。成為我國房地產金融機構的主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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