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規劃範圍內除居住區用地以外的各種用地,包括非直接為本區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單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設用地等。...
規劃範圍內除居住區用地以外的各種用地,應包括非直接為本區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單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設用地等。 ...
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種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
由於建設工程的建設而造成的日照遮擋或由於其他原因,由城市規划行政部門確定範圍,需由建設單位負責拆遷現狀地上物並安置現狀居民和單位的用地(該用地由建設單位或城市...
建設用地land for construction 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是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
現批准《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2、3.3.2、4.2.1、4.2.2、4.2.3、4.2.4、...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利用土地營造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同農用地使用權相區別,是對土地進行非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而從事建設的權利...
非農建設用地是相對於農業建設用地而言,它是指用於農業之外的一切工程建設以及其它建設設施所占用的土地...
國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和軍事設施用地等所有權為國家的土地。...
指市域範圍內所有土地,包括建設用地與非建設用地。...... 建設用地包括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區域交通設施用地、區域公用設施用地、特殊用地、採礦用地以及其它建設用地...
土地使用權的協定出讓稱定向議標,協定出讓指政府作為土地所有者(出讓方)與選定的受讓方磋商用地條件及價款,達成協定並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有償出讓土地使用權的...
由於歷史原因 ,“原農村居民住宅用地”在土地權屬、建築形式、住宅產權所有人的身份等方面的情況極為複雜。...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在2012年1月1日頒布實施的土地利用分類中,屬於一級地類,包括行政辦公用地、 文化設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體育用地 、醫療衛生用地 、...
商住混合用地是同時具有商業和居住用途或性質的土地。一般下面幾層作商業功能,設有各種商業店鋪和設施。...
商服用地,即商業、金融業、餐飲旅館業及其他經營性服務業建築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商服用地不同於民用地,可以出售。...
市政公用設施用地是供應設施用地、交通設施用地、郵電設施用地、環境衛生設施用地、施工與維修設施用地、殯葬設施用地及其他公用設施用地。...
倉儲用地是指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地方的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油庫、材料堆場及其附屬設備等用地。在城市規劃中,倉儲用地是城市用地組成部分之...
預留建設用地是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期內按上級下達的規劃控制總規模而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上標註劃定的城鎮、村莊發展建設預留的,包括國家建設、集體建設、個人建房...
(3)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的。其他的用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報國務院備案。在徵用土地的審批中,要徵用農用地,首先要辦理農用地轉用,或同時辦理農用地...
土地資源利用類型一般分為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城鎮居民用地、交通用地、其他用地(渠道、工礦、鹽場等)以及冰川和永久積雪、石山、高寒荒漠、戈壁沙漠等。按《...
依法批准劃撥:(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