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銷售收入審計是對工業企業除商品產品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如材料銷售、包裝物出租、運輸等非工業性勞務收入進行的審計。
其主要內容:(1)審查銷售的材料是否屬於超儲積壓、殘次材料,有無套購物資轉手倒賣或將生產上需要的計畫內材料轉手倒賣牟取暴利;(2)審查材料銷售價格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內外勾結營私舞弊; (3)審查邊角余料的處理情況,有無將邊角余料出售款設“小金庫”問題;(4)審查出租包裝物收入是否入帳,有無入“小金庫”或被個人侵占;(5)審查運輸收入是否按規定標準收費,有無不入帳或少入帳,隱匿收入,偷漏稅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