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直接費

其他直接費是預算定額和間接費定額規定以外的施工現場發生的各種費用。主要內容包括:施工現場直接耗用的水、電、蒸汽等費用; 因場地狹小等特殊原因而發生的材料二次搬運費; 按照井巷工程輔助費定額計算的井巷工程輔助費; 冬雨季施工增加費,夜間施工增加費; 流動施工津貼; 特殊地區(指原始森林地區、海拔2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區)施工增加費; 鐵路、公路工程行車干擾費,送電工程干擾通訊保護措施費,以及特殊工程技術培訓費等。

這些費用如能分清受益對象,可直接計入各個成本核算對象,如分不清受益對象,可按實際用量、定額用量、預算費用或工料實際成本,編制“其他直接費分配表”,將各項費用分配計入各個成本核算對象。各工程耗用的水、電、蒸汽等,如由企業輔助生產單位供應,應將發生的各項費用先通過“輔助生產”帳戶核算,然後根據各成本核算對象耗用數量分配計入該成本核算對象。如由外單位或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提供,可根據有關結算憑證,按實際結算數記入“工程施工”帳戶和有關工程成本的“其他直接費”項目。各項其他直接費,在預算定額中,如果分別列入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項目,也應在相應的成本項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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