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說明
(一)為了統一規範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施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施工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施工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執行本辦法。
使用說明
補充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一)會計科目的設定
1.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增設了“周轉材料”、“臨時設施”、“臨時設施攤銷”、“臨時設施清理”、“工程結算”、“工程施工”和“機械作業”科目。
2.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施工企業確認的工程契約收入和工程契約費用分別通過“
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核算,本辦法對其核算內容進行了補充。工程施工契約預計損失準備通過在“
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增設“契約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
3.施工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設定“撥付所屬資金”、“
上級撥入資金”和“內部往來”等科目。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1233周轉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庫存和在用的各種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畫成本。
周轉材料是指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能夠多次使用,並可基本保持原來的形態而逐漸轉移其價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和其他周轉材料等。
二、本科目應設定“在庫周轉材料”、“在用周轉材料”和“周轉材料攤銷”三個明細科目,並按周轉材料的種類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採用一次轉銷法的,可以不設定以上三個明細科目。
三、購入、 自製、委託外單位加工完成並已驗收入庫的周轉材料、施工企業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周轉材料、非貨幣性交易取得的周轉材料等, 以及周轉材料的清查盤點, 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四、施工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對周轉材料採用一次轉銷、
分期攤銷、分次攤銷或者定額攤銷的方法。
(一)一次轉銷法。一般應限於易腐、易糟的周轉材料,於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
(二)分期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期限分期攤入成本、費用。
(三)分次攤銷法。根據周轉材料的預計使用次數攤入成本、費用。
(四)定額攤銷法。根據實際完成的實物工作量和預算定額規定的周轉
材料消耗定額,計算確認本期攤入成本、費用的金額。
五、領用、攤銷和退回周轉材料時,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採用一次轉銷法的,領用時,將其全部價值計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採用其他攤銷法的,領用時,按其全部價值,借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貸記本科目(在庫周轉材料);攤銷時,按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退庫時,按其全部價值,借記本科目(在庫周轉材料),貸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
六、周轉材料報廢時,應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一)採用一次轉銷法的,將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周轉材料轉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採用其他攤銷法的,將補提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將報廢周轉材料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周轉材料攤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等有關科目,同時,將已提攤銷額,借記本科目(周轉材料攤銷),貸記本科目(在用周轉材料)。
七、採用
計畫成本核算的施工企業,月度終了,應結轉當月領用周轉材料應分攤的成本差異,通過“
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記入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八、在用周轉材料, 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周轉材料,應當加強實物管理,並在備查簿上進行登記。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施工企業在庫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畫成本, 以及在用周轉材料的攤余價值。
1281存貨跌價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
二、在本科目下設定“契約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契約計提的損失準備。
三、如果契約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契約預計總收入,應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契約預計損失準備”科目。
契約完工確認工程契約收入、費用時,應轉銷契約預計損失準備,按確認的工程契約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確認的工程契約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工程施工——契約毛利”科目。 同時,按相關工程施工契約預計損失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契約預計損失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四、“存貨跌價準備——契約預計損失準備”科目應按施工契約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存貨跌價準備——契約預計損失準備”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契約已計提的損失準備。
1506臨時設施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正常進行而購建的各種臨時設施的實際成本。
二、施工企業購置臨時設施發生的各項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通過建築安裝才能完成的臨時設施,發生的各有關費用,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再從“在建工程”科目轉入本科目。
三、出售、拆除、報廢和毀損不需用或者不能繼續使用的臨時設施通過“臨時設施清理”科目核算,按臨時設施賬面價值,借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攤銷額,借記“臨時設施攤銷”科目,按其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取得的變價收入和收回的殘料價值,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借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臨時設施清理後,如為清理淨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如為清理淨收益,借記“臨時設施清理”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臨時設施種類和使用部門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施工企業期末臨時設施的賬面原價。
1507臨時設施攤銷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各種臨時設施的累計攤銷額。
二、施工企業的各種臨時設施應當在工程建設期間內按月進行攤銷,攤銷方法可以採用工作量法,也可以採用工期法。 當月增加的臨時設施, 當月不攤銷,從下月起開始攤銷; 當月減少的臨時設施, 當月繼續攤銷,從下月起停止攤銷。攤銷時,按攤銷額,借記“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需要查明某項臨時設施的累計攤銷額,可以根據臨時設施卡片上所記載的該項臨時設施的原價、攤銷率和實際使用年限等資料進行計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施工企業臨時設施累計攤銷額。
1702臨時設施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因出售、拆除、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臨時設施價值及其在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拆除、報廢和毀損不需用或者不能繼續使用的臨時設施,按臨時設施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攤銷額,借記“臨時設施攤銷”科目,按其賬面原價,貸記“臨時設施”科目。取得的變價收入和收回的殘料價值,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發生的清理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臨時設施清理後,如為清理淨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如為清理淨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臨時設施名稱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尚未清理完畢臨時設施的價值以及清理淨收入(清理收入減去清理費用)。
2123工程結算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根據工程施工契約的完工進度向業主開出
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結算的價款。
二、向業主開出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結算時,按結算單所列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施工契約完工後,將本科目餘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契約的“工程施工”科目對沖,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工程施工契約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開出工程價款結算單辦理結算的價款。
4104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實際發生的工程施工契約成本和契約毛利。
二、本科目應設定以下兩個明細科目:
(一)契約成本:本科目核算各項工程施工契約發生的實際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用等。該科目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
成本項目一般包括以下五個明細科目:
1.材料費:指施工過程中耗用的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費用和周轉材料的攤銷及租賃費用。
2.人工費:指企業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人員的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工資性質的津貼、勞動保護費等。
3.機械使用費:指施工過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所發生的機械使用費和租用外單位施工機械的租賃費,以及施工機械安裝、拆卸和進出場費。
4.其他直接費:包括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材料二次搬運費、臨時設施攤銷費、生產工具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工程定位複測費、工程點交費、場地清理費等。
5.間接費用:指企業各施工單位(如工程處、施工隊、工區等)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工資、獎金、職工福利費、行政管理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保險費、檢驗試驗費、工程保修費、勞動保護費、排污費及其他費用。
其中,屬於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等直接成本費用,直接計入有關工程成本,間接費用可先在本科目(契約成本)下設定“間接費用”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月份終了,再按一定分配標準,分配計入有關工程成本。
(二)契約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項工程施工契約確認的契約毛利。
三、施工企業進行施工發生的各項費用,借記本科目(契約成本),貸記“應付工資”、“原材料”等科目。按規定確認工程契約收入、費用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契約毛利)科目。
四、契約完工結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賬戶時,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契約成本和契約毛利。
4110機械作業
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業及其內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機械站和運輸隊使用自有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進行機械作業(包括機械化施工和運輸作業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施工企業及其內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從外單位或本企業其他內部獨立核算的機械站租入施工機械,按照規定的台班費定額支付的機械租賃費,直接記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設定“承包工程”和“機械作業”兩個明細科目,並按施工機械或運輸設備的種類等成本核算對象設定明細賬,按規定的成本項目分設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三、施工企業內部獨立核算的機械施工、運輸單位使用自有施工機械或運輸設備進行機械作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應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
成本核算對象一般應以施工機械和運輸設備的種類確定。
成本項目一般分為:人工費、燃料及動力費、折舊及修理費、其他直接費、間接費用(為組織和管理機械作業生產所發生的費用)。
四、發生的機械作業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原材料”、“應付工資”、“累計折舊”等科目。月份終了,分別以下情況進行分配和結轉:
(一)施工企業及其內部獨立核算的施工單位、機械站和運輸隊為本單位承包的工程進行機械化施工和運輸作業的成本,應轉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記“工程施工”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對外單位、本企業其他內部
獨立核算單位以及專項工程等提供機械作業(包括運輸設備)的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在月份終了時,一般應無餘額。
5101主營業務收入 5401 主營業務成本
一、這兩個科目分別核算施工企業的工程契約收入和工程契約費用。
二、如果工程施工契約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企業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在
資產負債表日確認工程契約收入和工程契約費用。如果工程施工契約的結果不能夠可靠地估計,應當區別情況處理:若契約成本能夠收回的,工程契約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契約成本加以確認,契約成本在其發生的當期確認為工程契約費用;若契約成本不能夠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額應當在發生時立即作為工程契約費用,不確認收入。
三、按規定確認工程契約收入和工程契約費用時,按當期確認的工程契約費用,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當期確認的工程契約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工程施工一契約毛利”科目。契約完工確認工程契約收入、費用時,應轉銷契約預計損失準備,按累計實際發生的契約成本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工程契約費用後的餘額,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按實際契約總收入減去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工程契約收入後的餘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工程施工——契約毛利”科目。同時,按相關工程施工契約已計提的預計損失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契約預計損失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四、這兩個科目應按施工契約設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期末,應將這兩個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這兩個科目應無餘額。
編制說明
三、補充報表項目及編制說明
(一)“周轉材料”科目餘額應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項目,並在
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周轉材料的攤銷方法。
(二)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項目下,增加“其中: 已完工尚未結算款”項目,反映施工企業在建施工契約已完工部分但尚未辦理結算的價款。本項目根據有關在建施工契約的“工程施工”科目餘額減“工程結算”科目餘額後的差額填列。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契約累計已發生的成本、累計已確認的毛利以及累計已結算的價款。
(三)在資產負債表的“其他長期資產”項目下,增設“其中:臨時設施”項目,反映臨時設施的攤余價值、尚未清理完畢臨時設施的價值以及清理淨收入。本項目根據“臨時設施”和“臨時設施清理”科目餘額之和減“臨時設施攤銷”科目餘額後的金額填列。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臨時設施的攤銷方法、臨時設施的原價、累計攤銷額以及清理情況。
(四)在資產負債表中的“預收賬款”項目下,增加“其中:已結算尚未完工工程”項目,反映施工企業在建施工契約未完工部分已辦理了結算的價款。本項目根據有關在建施工契約的“工程結算”科目餘額減“工程施工”科目餘額後的差額填列。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契約已結算的價款、累計已發生的成本和累計已確認的毛利。
(五)在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中的“三、存貨跌價準備合計”項目所屬“原材料”項目下,增加“契約預計損失準備”項目。
(六)施工企業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當期確認的契約收人、契約費用以及確定契約完工進度的方法。
(完)
解讀
建築施工企業會計處理之分包業務分錄舉例
分包業務的稅金處理
例:某建築公司承包一項工程,總承包收入8000萬元,其中裝修工程2000萬元,轉下屬一分公司承建,其第一種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總承包款時,
借:銀行存款 80000000
貸:工程結算收入 80000000
2、計提營業稅金及代扣營業稅時,
應納營業稅=(8000-2000)x3%=180(萬元)
應扣營業稅=2000x3%=60(萬元)
借: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24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400000
3、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400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00
4、分包工程驗工時,
借:工程施工 20000000
貸:應付帳款 20000000
5、支付工程款時,
借:應付帳款 20000000
貸:銀行存款 19400000
工程施工 600000
其第二種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總承包款時,
借:銀行存款 80000000
貸:工程結算收入 60000000
應付賬款——分公司20000000
2、計提營業稅金及代扣營業稅時,
應納營業稅=(8000-2000)x3%=180(萬元)
應扣營業稅=2000x3%=60(萬元)
借: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1800000
應付賬款——分公司 600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400000
3、繳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2400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00
4、撥付分包工程款時,
借:應付賬款——分公司 1940000
貸:銀行存款 1940000
環比法在建築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的套用
在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會計人員往往對應付應收工程結算款、應付施工人員薪酬、材料採購環節不易控制、審核和分析。建造契約按完工百分比計算時,會計人員只能根據建築工程師或造價師提供的工程結算進行賬務處理。然而利用工程結算中的工程概預算表反映的工程量,採用環比形式與應付施工人員薪酬等進行對比,不僅克服了上述的弊端,而且在財務管理中的事中控制能取到相當大的作用。
環比法在統計學中指報告期對應上月(年),上月對應前月(年)的的逐期之比。把它引用到施工企業會計核算中,環比是指預算(契約價)工程量與應收工程結算款工程量比。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與應付施工人員薪酬比,應付施工人員薪酬與材料採購比。要使這些數據靈活運用在環比法上,必須了解一些這常見的術語和不同工程概預算表格式,以某施工企業2008年2月的工程計量完成的工程概預算為例(主要以工程量數量分析,此表為房建類,其他公路、橋樑在格式上略有區別)。
表中一些數據在數量金額上已經相當清楚,一些數據仍要我們採用一些方法求取,找出它們的相同和不同之處進行對比分析。
一、預算(契約價)工程量與應收工程結算款工程量相比
應收工程款是指工程竣工後按契約價加增加(減少)工程量以及材料補差等的總額。工地常見的應收工程結算款,還有按工程進度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契約單價計算的應收工程結算款,它是由專職的建築造價師或工程師編制,工程按進度完成情況與工程竣工後,對工程的各項指標完成和增減變動情況,對一個會計核算人員在不掌握方法時無疑是一道難題,然而一份完整的財務報告,對預算與實際完成的情況以及成本分析,是不能缺少的內容,利用投標時使用預算工程量與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清單比較,這一問題迎刃而解。因應收工程結算中的工程量,是嚴格按投標時的預算工程量清單中的格式編制。將預算工程量與應收工程結算款中的工程量兩表相對應的內容,逐一對比。
如2008年2月的工程計量完成砼600 m3,假如工程總量為1800 m3,則該工程砼的工程量已完成了33.33%,以此類推,就能輕易了解其他工程的完工程度,就能分析未完工程量和還應發生未完工程量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本文來自百行會 計網,轉載請註明出處
因預算工程量是投標時的必備的初始資料,他的完成情況,自然只有應收工程量結算清單考核,兩者存在密切的關係。從預算工程量清單中的數量分析,財務人員能很容易查找應收工程結算清單工程量的完整性,以及是否存在增加或減少工程量的工程變更內容。應收工程結算清單與預算工程資料相比較時,一定要掌握施工期是否有變更工程、獎罰、誤工和補貼等。
二、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與應付施工人員薪酬比
建築施工人員應付施工薪酬,主要是指施工人員完成的攪拌砼、鋼筋製作、安裝模板等工作量,乘以施工企業內部制定的計件單價計算的金額。也可以簡稱人工費,它與工程概預算中的人工費不是同一概念,因工程概預算中的人工費是契約價,施工企業中應付施工人員的人工費是根據工地施工的實際情況,企業內部制定的市場價。這些工程量的核算往往需要親臨工地的工程師編制完成,一般會計核算人員是無法達到同等建築專業水平,而要審核應付施工人員的薪酬中的工程量是否符合事實,就只能依賴於建築專業的工程師。
建築工程師提供應付施工人員工資的工程量清單,財務人員在不掌握建築業務的情況下,更是難以審核它的真實性,如出現虛假現象,財務人員如不採取合理的分析論證,是無法論證資料的真實性,然而利用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清單,與施工人員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對比,很容易找到他們的共同點和不同之處。因它們都是由同一工地的工程量,以不同結算方式計算出的結果,建築工程師在結算當期應收工程結算款時,又必須以當期施工人員完成的工程量加上分包工程量為基礎。因此兩者存在密切的聯糸。
如在審核2008年2月份應付施工人員薪酬時,財務人員結合上例單位工程概預算表的工程量,如不存在時間上的差異,施工人員當期完成的工程量以砼為例=600m3減分包工程完成的砼,乘以施工企業內部制定的計件單價,就是施工人員2008年2月份完成砼的應付薪酬。同理計算鋼筋制安等其他建築內容,構成當期施工人員薪酬總額。
在一般情況下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一定要等於本企業施工人員完成的工程總量加上分包企業完成的工程量,如不相等財務人員才有根據查找它的差異形成的原因。在進行應收工程結算工程量清單與施工人員應付施工薪酬的工程量對比時,一定要注意工程量的連續性,分包工程量與本企業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各時段的工程量劃分。 本文來自百行會 計網,轉載請註明出處
三、應付施工人員薪酬與材料採購比
建築施工企業中材料採購主要有鋼筋、模板、磚、水泥和河沙款。這些材料到達工地後,由於消耗數量多,進貨頻繁,工程使用時不可能辦理領用手續,只能經驗收人員和項目經理簽字認可後交財務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
各種材料用於面廣,隱蔽工程消耗的材料占多數,如鋼筋、水泥、河沙等等,這些材料實際消耗數量,會計人員無法核對和計算它的真實性,自然影響工程的整個成本核算,同時也無法判斷材料採購到達工地的真實性。
要確認它的真實性,可以採用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相比較,因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是本企業完成的實際工程量。它消耗的材料就是企業採購的材料,與分包工程的工程量和材料無關。在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中,一些材料不是以鋼筋制安那樣很容易查到消耗數量,這些材料用量多,在購入時以方、噸、個為單價。
如磚、水泥、中沙等、但在應付施工人員薪酬中的工程量中,不是以水泥、中沙等單件計算,而是以施工人員完成的形狀物計算工程量。如常見的砼是由水泥、河沙等組成,在核對水泥、中沙的實際用量時就只能以當期施工人員完成的砼,換算水泥、河沙等實際用量。
以單位工程概預算表砼C25砼600m3為例組合材料用料:坍落度150±30mm,水灰比0.5,砂率36.2%為例(註:施工中一些指標是必須符合)。
然後根據建築工程師根據各地工程配合比要求,可提供每一方砼的材料比,以水泥0.27噸/ m3,中砂0.47 m3/ m3,卵石0.73 m3/ m3,水175kg/ m3,摻合料80 kg/ m3計算,則該施工期消耗材料為:
水泥600×0.27噸=162噸
建築施工企業的成本項目與成本計算對象
在實際工作中,工程成本計算對象的確定應與施工圖預算相適應,並結合具體情況分別作如下處理:
1.建築安裝工程一般應以每一獨立編制施工圖預算的單位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 本文轉自百 行會 計網,轉載請註明出處
2.一個單位工程由幾個施工單位共同施工時,各施工單位都應以同一個單位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各自計算自行完成的部分。
3.規模大、工期長的單位工程,可以將工程劃分為若干部位,以分部位的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
4.同一施工地點、同一結構類型、開竣工時間相接近的若干單位工程,可以合併作為一個成本計算對象。 百 行會 計網 網著作權所有
5.土石方工程、打樁工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管理需要,以一個單項工程作為成本計算對象,或將同一施工地點的若干個工程量較小的單項工程合併為一個成本計算對象。
6.改建、擴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將開竣工時間相近、屬於同一建設項目的各個單位工程,合併為一個成本計算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