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教上第二十一

兵教上第二十一

《兵教上第二十一》是中國古代兵書《尉繚子》里記載的一篇兵法文章。本篇具體講述部隊的訓練方法、步驟、紀律以及獎懲制度等。並指出訓練的目的在於“開疆土,守社程,除患害,成武德”。

尉繚子》是中國古代的一部重要的兵書。《尉繚子》一書,對於它的作者、成書年代以及性質歸屬歷代都頗有爭議。一說《尉繚子》的作者是魏惠王時的隱士,一說為秦始皇時的大梁人尉繚。一般署名是尉繚子。最早著錄於《漢書·藝文志》,書中雜家類著錄《尉繚》29篇,兵形勢家類著錄《尉繚》31篇。1972年在山東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了《尉繚子》殘簡,說明此書在西漢已流行,一般認為成書於戰國時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兵教上第二十一
  • 出自:《尉繚子
  • 類別兵法文章
  • 目的:開疆土,守社程,除患害
作品賞析,尉繚簡介,

作品賞析

75、兵之教令,分營居陳,有非令而進退者,如犯教之罪。前行者,前行教之。後行者,後行教之。左行者,左行教之。右行者,右行教之。教舉五人,其甲首有賞。弗教,如犯教之罪。羅地者,自揭其伍,伍內互揭之,免其罪。
【譯文】
軍隊的教令規定,在分設營壘或布列陣勢中,凡有不按照教令進退的,都給以違犯教令的處分。教練的時候,前行的士兵,由前行的伍長教練。後行的士兵。由後行的伍長教練。左行的士兵,由左行的伍長教練。右行的士兵,由右行的伍長教練。教練好五個人,那個伍長應當受到獎勵。教練不好,就應受到違犯教令的懲罰。因傷病不能參加教練的,自己先向伍內報告,伍內士兵為他作證,可以免受處罰。
77、凡伍臨陣,若一人有不進死於敵,則教者如犯法者之罪。凡什保什,若亡一人,而九人不盡死於敵,則教者如犯法者之罪。自什以上,至於裨將,有不若法者,則教者如犯法者之罪。凡明刑罰,正勸賞,必在乎兵教之法。
【譯文】
凡是同伍的人臨陣交鋒,如有一人不向前與敵死戰,則負責教練的伍長,應和犯法的人同罪。什內的人互相聯保,如有一人死亡,其餘九人不盡力與敵死戰,則負責教練的什長,應和犯法的人同罪。自什長以上直到裨將,有不按教令行動的,則負責教練的各級官吏,應和犯法的人同罪。凡是想做到刑罰嚴明,獎賞公平,必須在軍隊平時教練中貫徹實施。
78、將異其旗,卒異其章。左軍章左肩,右軍章右肩,中軍章胸前,書其章曰,某甲某士。前後章各五行,尊章置首上,其次差降之。
【譯文】
將吏使用不同的旗幟,士兵佩戴不同的徽章。左軍的徽章佩在左肩,右軍的徽章佩在右肩,中軍的徽章佩在胸前,並在微章上寫明部別姓名。此外,軍隊按照前後五行的順序,佩戴五種不同顏色的微章,第一行把徽章戴在頭上,其餘各行依次降低佩戴的位置。
79、伍長教其四人,以板為鼓,以瓦為金,以竿為旗。擊鼓而進,低旗則趨,鳴金則退,麾而左之,麾而右之,金鼓俱擊而坐。伍長教成,合之什長,什長教成,合之卒長,卒長教成,合之伯長,伯長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將,稗將教成,合之大將。大將教之,陳於中野,置大表三百步而一。既陳,去表百步而決,百步而趨,百步而鶩,習戰以成其節,乃為之賞罰。
【譯文】
伍長教練伍內四人,用木板代鼓,用瓦器代金,用竹竿代旗。擊鼓就前進,把旗放低就快跑,鳴金就後退,指揮向左就向左,指揮向右就向右,金鼓齊鳴就坐下。伍長教練好了,由什長集合教練。什長教練好了,由卒長集合教練。卒長教練好了,由伯長集合教練。伯長教練好了,由兵尉集合教練。兵尉教練好了,由碑將集合教練。裨將教練好了,由大將集合教練。大將教練他們,在野外排成陣勢,進行演習。演習時樹立三個大標竿,每隔百步樹立一個。軍佇列陣完畢,在距第一個標竿百步時演習決鬥,在距第二個標竿百步時演習快步前進,在距第三個標竿百步時演習跑步急進。反覆演練使軍隊完全掌握各種要領,然後根據演練好壞進行賞罰。
80、自尉史而下盡有旗,戰勝得旗者,各視其所得之爵,以明賞勸之心。戰勝在乎立威,立威在乎戮力,戮力在乎正罰。正罰者,所以明賞也。令民背國門之限,決死生之分,教之死而不疑者,有以也。
【譯文】
敵軍尉吏以下軍官都有指揮旗,凡是戰勝敵人獲得敵人指揮旗的,應按旗幟所代表的官爵,給予相應的獎賞,以表明有功必賞的決心。戰勝敵人在於能樹立軍威,樹立軍威在於使人同心協力,使人同心協力在於刑罰公正。刑罰公正的目的,是為了突出獎賞的作用。要使士兵出國作戰,在生死關頭毫不猶豫地犧牲生命,靠的就是賞罰嚴明
81、令守者必固,戰者必斗,奸謀不作,奸民不語,令行無變,兵行無猜,輕者若霆,奮敵若驚。舉功別德,明如白黑,令民從上令。如四支應心也。
【譯文】
要使防禦的必能固守,進攻的必能備戰,奸謀不會發生,奸人不敢造謠,命令貫徹不會走樣,部隊行動沒有疑慮,輕裝急進象雷電似的迅速,奮勇殺敵象驚馬似的賓士。提拔有功的人,表揚有德的人,功過是非黑白分明,這就能使士兵按照上級的命令行動。如象四肢聽從頭腦的指揮一樣靈活了。
82、前軍絕行亂陣,破堅如潰者,有以也。此謂之兵教。所以開封疆,守社稷,除患害,成武德也。
【譯文】
前鋒部隊,能夠打亂敵人行列,突破敵人堅陣,就象大水決堤似的不可抵禦,絕不是偶然的,這是軍隊訓練有素的結果。訓練這樣一支軍隊,目的是為了開拓疆土,保衛國家,消除禍患,成就“武德”。

尉繚簡介

中國古代軍事家——尉繚,生卒年不詳,魏國大梁(今河南開封)人。姓失傳,名繚。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入秦遊說,被任為國尉,因稱尉繚。著名的軍事理論家, 著有《尉繚子》的兵書,他為秦王嬴政統一六國立下汗馬功勞,主張‘併兼廣大,以一其制度’。相傳尉繚懂得面相占卜,在被秦王嬴政賞識之初曾經認定嬴政的面相剛烈,有求於人時可以虛心誠懇,一但被冒犯時卻會變得極之殘暴,對敵人也毫不手軟。尉繚認為這樣的嬴政欠缺照顧天下百姓的仁德之心,多次嘗試逃離嬴政為他安排的住處。
《尉繚子》自漢以後,歷代均有著錄,然而卷、篇數不等,有五卷、六卷之分,有三十一、二十九、二十四、三十二篇之別,其原因可能有兩個,一是流傳中有佚失,二是分篇不同。今傳世本共二十四篇,其篇目為:天官第一、兵談第二、制談第三、戰威第四、攻權第五、守權第六、十二陵第七、武議第八、將理第九、原官第十、治本第十一、戰權第十二、重刑令第十三、伍制令第十四、分塞令第十五、束伍令第十六、經卒令第十七、勒卒令第十八、將令第十九、踵軍令第二十、兵教上第二十一、兵教下第二十二、兵令上第二十三、兵令下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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