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所有財產

共同所有財產(Tenancy by the entirety)是一種僅適用於已婚夫妻的聯合所有財產形式,這種財產所有制形式與聯合共有(Joint Tenancy)非常相似,同樣包含有生存配偶的繼承權,也就是說,當夫妻一方死亡時,另一方生存配偶將取得該項財產的所有權,但這種財產所有形式在美國僅有半數州適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