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物

共同共有物是“按份共有物”的對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的物。共有物的一種。包括夫妻共同財產、家庭共有財產、共同繼承或受贈的財產,共同發現的埋藏物、合夥財產等。以其整體作為共同共有關係的客體。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共同共有物。共同共有人對共同共有物享有平等的權利,共同共有關係終止後,對共同共有物一般遵循等分原則分割。

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物。但部分共同共有人處分共同共有物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不反對的,應視其處分有效,其他共有人有權取得其應得的部分。對共同共有財產的分割方法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準用按份共有的有關規定。參見“按份共有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