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信息化條例》《六盤水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的意見》,制定《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於2012年2月1日由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市府辦發〔2012〕9號印發。《辦法》分總則、組織機構和建設原則、規劃管理、立項管理、建設管理、監理及驗收、運行維護、績效考評、附則9章32條,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通知,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附屬檔案1,附屬檔案2,附屬檔案3,

通知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市府辦發〔2012〕9號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中央、省屬駐市行政企事業單位:
《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我市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的管理,保證項目建設質量,避免重複建設,實現資源共享,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信息化條例》、《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建設的意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指電子政務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是指:以計算機和通信技術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傳輸、業務處理及套用的信息網路系統、安全支撐平台,以計算機技術和資料庫技術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採集、儲存及處理的信息資源開發系統,以及信息套用系統(包括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信息系統、套用集成系統)及共享等項目的新建、擴建及升級改造,不包括零星的硬體添置。
第三條 凡市級投資的項目,系統集成總投資額超過50萬元人民幣或軟體開發總投資額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適用本辦法。包括:
(一)全部使用國有資金;
(二)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地位;
(三)國有資金投資占主導地位。
第四條 凡列入本辦法管理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建立健全項目建設責任制,並嚴格遵守招投標、政府採購、工程監理、契約管理以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本辦法所指的項目建設單位是指各政務部門。項目建設單位負責提出項目申請,組織或參與項目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維護。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建設原則
第五條 市電子政務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是我市推進電子政務工作的領導、協調機構。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承擔六盤水市電子政務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全市項目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經信委、公安局、國安局、機要局和保密局等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依法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第六條 項目建設遵循“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籌協調、資源共享、注重實效、保障安全”的原則,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我市電子政務發展總體規劃;
(二)採用的技術成果在國內本行業技術領域中具有較高水平,建設方案切實可行;
(三)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具有較強的實用性,能解決電子政務發展的實際問題;
(四)項目建設單位明確,項目資金落實;
(五)遵守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有關標準、規範和要求。

第三章

規劃管理
第七條 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制定全市電子政務規劃,並按年度對規划進行修訂。
第八條 各部門根據全市電子政務規劃和本部門實際,制定本部門電子政務建設規劃,並提出具體的項目和建設內容,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
市有關部門安排項目投資時,應當以我市電子政務規劃為主要依據,優先安排有利於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進公共服務、最佳化社會監督、提高科學決策水平以及提高應急指揮能力的套用系統建設。
第九條 市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審核各部門近期項目規劃,對符合全市電子政務規劃和建設要求的項目,納入全市電子政務規劃項目庫統籌管理。

第四章

立項管理
第十條 已納入規劃項目庫的項目,項目申請單位要組織編制項目建議書(見附屬檔案1),報送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後,由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電子政務辦公室的審核意見和有關規定對項目建議書進行審批。
未通過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審核的項目,市發展改革委不予立項,原則上不安排財政資金。因特殊需要建設的計畫外項目,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後,可列入年度計畫,由市財政局據實追加預算。
第十一條 屬國家、省投資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履行建設程式後,需將項目資料報送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備案。若國家、省無相關規定,按本暫行辦法規定的程式報批。
第十二條 項目建議書批准後,項目申請單位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方案(見附屬檔案2),總投資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由項目建設單位委託具備資質的單位,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的,由項目建設單位提交項目技術設計方案。
第十三條 項目申請單位組織編制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方案,需同時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和市電子政務辦公室,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對各部門提交的項目建設方案是否符合全市電子政務規劃、標準規範、資源共享、互聯互通的要求,以及是否充分利用全市電子政務網路等公共設施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由市發展改革委抽選有關專家對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投資概算進行評審。
第十四條 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由市發展改革委按有關規定下達電子政務項目年度投資計畫,並抄送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備案。
第十五條 鼓勵社會資金以多種方式參與電子政務建設。凡屬社會資金參與建設的電子政務項目,項目建設單位在獲準立項後,應將建設方案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備案。

第五章

建設管理
第十六條 實行項目業主負責制。項目建設單位主管領導對項目實施進度、建設質量及資金管理等工作總負責。項目建設單位應確定項目實施機構和項目責任人,並建立健全項目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項目適用工程建設招投標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標採購,招標方案由市發展改革委核准;項目適用政府採購的,採購方案由市財政局核准。項目承建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和能力;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採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
第十八條 項目建設單位應與承建單位簽訂項目建設契約,契約應包括建設要求、功能要求、工程標準規範,設備型號、數量、配置與價格,設備到貨和安裝調試時間、軟體要求、工程進度要求、測試方法、驗收要求、培訓計畫、付款方式、技術文檔要求、保修和售後服務、違約責任等內容。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應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契約執行情況,審核項目經費使用情況,協調解決契約執行中的重大問題,監督並確認契約的履行。
項目建設單位應將契約副本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備案。

第六章

監理及驗收
第十九條 實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制度。市級投資的項目總投資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項目建設單位應按照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有關規定,通過招標確定具有相應資質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對項目進行監理。根據項目建設和監理分離的原則,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不得參與工程建設,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參與工程監理。
第二十條 項目建設單位應嚴格按照市發展改革委下達的投資計畫實施建設。項目建設單位變更項目主要建設內容或調整投資概算時,應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提出審核意見後,由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審核意見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項目應遵循《六盤水市電子政務建設項目驗收工作大綱》(見附屬檔案3)的相關規定開展驗收工作。項目驗收包括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初步驗收由項目建設單位自行組織。項目總投資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的,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參與審批部門組織的竣工驗收;總投資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由審批部門按相關規定組織竣工驗收。
第二十二條 項目驗收通過後,項目建設單位應將驗收報告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備案。未經竣工驗收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對未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按驗收意見和整改方案限期整改,經整改完善後可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直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
第二十三條 實行項目工程質量保修制度,項目設計單位、承建單位、監理單位按契約要求對項目工程質量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章

運行維護
第二十四條 項目的運行和維護實行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制。項目建設單位應確定項目運行和維護機構,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保障電子政務項目安全、可靠運行。
第二十五條 項目的運行維護方式有:項目建設單位自管、集中運維或外包運維。適合集中運維方式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委託符合有關規定的機構負責運行維護;適合外包運維方式的項目,應採取外包方式進行運行維護。採用外包運行維護方式的,應進行政府採購。
第二十六條 項目運行維護經費由項目建設單位根據有關標準按年度向市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市財政部門審核後列入部門年度預算。項目運行維護經費標準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八章

績效考評
第二十七條 市電子政務辦公室根據項目的運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或委託相關機構對項目的運行效率、使用效果等情況進行績效考評。對沒有實現項目建設目標的,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督促項目建設單位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市發展改革委和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將暫緩其後續項目的審批。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涉及國家秘密和國家有專門規定的項目建設,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對系統集成總投資額低於50萬元人民幣或軟體開發總投資額低於20萬元人民幣的市級投資項目,各項目建設單位要報送市電子政務辦公室備案。
第三十條 各縣(特區、區)應參照本暫行辦法,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本地區的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市電子政務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1.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建議書編寫提綱
2.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編寫提綱
3.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驗收工作大綱

附屬檔案1

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建議書編寫提綱
一、項目概述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建設單位
(三)工程背景
(四)建設規模
(五)投資概算
二、項目的意義與必要性
三、現狀及需求分析
四、建設內容、方案、規模
五、系統功能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六、建設工期及時間安排
七、項目承擔單位或項目法人及協作單位概況
八、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九、效益與風險分析

附屬檔案2

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編寫提綱
一、項目概述
(一)項目名稱
(二)項目建設單位
(三)工程背景
(四)建設規模
(五)投資概算
(六)設計依據
(七)設計範圍
(八)設計分工
1.系統集成商職責分工
2.設備供應商職責分工
3.項目建設單位職責分工
二、現狀與需求分析(詳細描述項目現有軟硬體、人才基礎情況和業務需求、數據量大小)
(一)項目的意義和建設必要性
(二)現狀分析(描述現有的信息化建設情況)
(三)需求分析(描述業務需求和數據量大小)
三、總體設計
(一)建設目標(描述從用戶角度看到的系統所實現的全貌)
(二)建設內容(詳細程度達到可以作為驗收的依據)
(三)系統的總體結構
1.設計原則
2.總體拓撲結構
(四)信息的分類編碼體系
(五)質量保證體系(列出系統設計所遵循的標準)
四、建設方案
(一)網路(通過分析和比較,推薦2至3種系統建設方案)
1.廣域網(描述與國家系統、市電子政務系統基礎設施、下級系統、橫向系統、網際網路以及內部網的關係;描述系統採用的各種接入方式)
2.區域網路(系統內所有信息點的網路設計,包括結構、類型及採用的技術)
3.IP位址及域名系統(包括與國家系統、市電子政務系統以及下級系統的地址規範)
4.網路管理系統(描述網管系統的類型、功能、管理範圍以及操作規程)
(二)主機及存儲系統(通過分析和比較,推薦2至3種系統建設方案;包括小型機、PC伺服器和存儲設備的業務套用範圍、功能指標、以及它們之間的邏輯關係)
(三)系統軟體(通過分析和比較,推薦2至3種系統軟體的類型、購買數量、版本及套用範圍)
1.作業系統
2.資料庫
3.其他系統軟體
(四)套用軟體
1.業務處理流程
2.功能設計(細化到模組)
3.資料庫設計
4.技術路線
5.開發方案
(五)其他系統(通過分析和比較,推薦2至3種系統建設方案)
1.安全系統(根據系統的安全密級要求設計,包括防火牆、防病毒、入侵檢測、漏洞掃描、身份認證、數字簽名、信息加密、系統安全、制度建設等)
2.外部設備
3.備份系統
4.機房(根據系統的安全等級要求設計機房裝修和硬體設備,包括電源系統、保密措施、空調、防雷、地線等)
(六)關鍵技術
(七)標準化工作
(八)數據採集(數據採集的來源、方式、主體等)
五、設備配置及清單(包括邏輯設計中出現的所有設備,每個設備均包括型號及性能指標參數)
(一)網路設備
(二)存儲設備
(三)主機設備
(四)安全設備
(五)外部設備
(六)布線方案
(七)機房設計
(八)套用軟體運行環境
六、培訓及維護
(一)套用培訓(詳細列出培訓計畫)
(二)運行測試設計(列出測試方案)
(三)系統維護機制與定員(提出系統運行所需的人員配備等必要條件及管理機制)
七、項目實施
(一)項目管理
(二)項目建設工期及進度計畫(項目進展跟蹤,為分期驗收提供依據)
(三)施工注意事項
八、概算編制
(一)編制說明
1.編制依據
2.各種費率的取定
3.概算修改內容
4.資金籌措及工程投資
(二)概算表格
九、項目招標方式
十、風險及效益分析
十一、圖紙
(一)系統網路拓撲圖
(二)系統軟硬體物理布置圖
十二、設計單位資質證書

附屬檔案3

六盤水市市級電子政務建設項目驗收工作大綱
一、驗收時限
項目建設單位在項目竣工後應自行組織初步驗收,並試運行三個月後,向審批部門提出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如不能按建設計畫進行竣工驗收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向審批部門提出延遲竣工驗收申請,並說明理由。
二、項目建設單位申請竣工驗收時應提供下列驗收檔案、資料
項目竣工驗收申請表、項目工作報告、項目技術報告、系統測試報告、試運行情況報告、效益分析報告、項目經費使用情況報告、項目運行保障措施、項目建設單位初步驗收意見、其他有關附屬檔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的批覆檔案、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招標檔案、投標檔案、項目契約、項目監理情況報告等)。
三、項目竣工驗收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方案及批覆檔案、中標通知書、中標契約的內容為基本依據,對建設內容完成情況、經費使用的合理性、項目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等作出客觀評價,形成項目竣工驗收意見。
四、對未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按驗收提出的意見及時整改,經整改完善後再申請竣工驗收。
五、對整改後仍未通過竣工驗收或逾期一年仍未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予以通報批評並停止撥付項目剩餘的財政性投入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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