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各級政府執行力落實力,推動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實,確保各級黨委政府政令暢通、決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夯實基礎創新機制提升各級政府執行力落實力的意見》(黔府發〔2016〕6號)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強和改進督查工作抓好工作落實的有關精神,結合全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六盤水府發〔2016〕7號
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提升各級政府執行力落實力,推動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實,確保各級黨委政府政令暢通、決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夯實基礎創新機制提升各級政府執行力落實力的意見》(黔府發〔2016〕6號)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強和改進督查工作抓好工作落實的有關精神,結合全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提升政府執行力落實力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強執行力落實力建設是政府全面履行職責的核心環節,是落實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保障,是改進工作作風、檢驗各級幹部工作能力的現實要求,是提升政府公信力、保護人民民眾利益的客觀需要。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堅持以抓執行落實為導向,堅決貫徹中央、省決策部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持續向好,各方面工作有新突破。各級政府機關及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不斷轉變,政府執行力落實力不斷增強,推動了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
但一些地方和部門的執行力落實力還不能適應新常態的要求,有的政府部門缺乏抓執行落實的主體意識;有的抓執行落實的機制不健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情況時有發生;有的形式主義突出,以檔案落實檔案、以會議落實會議,工作沉不下去、落不到地;有的官僚主義作風嚴重,庸政懶政現象突出,程式繁雜,效率低下;有的缺乏擔當精神,怕擔風險,遇到困難繞著走,相互推諉扯皮等。這些問題的存在,一定程度制約了全市深化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加強政府執行力落實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認真踐行“馬上就辦”的精神,增強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提高政府執行力落實力為核心,推動政府各項工作再上新台階。
二、進一步明確責任主體,建立健全政府責任體系
提升各級政府的執行力落實力堅持分級負責、分工負責、權責統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的原則,構建自上而下、逐級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一)界定各級政府職責。各級政府是抓落實的責任主體,對抓執行落實負總責。各級政府在制定決策時,要注重同步部署抓落實的工作措施,明確抓落實的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和工作要求。決策部署實施後要定期檢查、研究督辦,及時解決抓落實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直到工作任務圓滿完成、有效落實。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地區抓落實的第一責任人,要帶頭深入學習、深刻領會重大決策部署精神,及時牽頭研究制定抓落實的具體工作措施;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是抓落實的直接責任人,要統籌抓好分管工作的督辦落實。進一步釐清抓執行落實的責任鏈和任務鏈,嚴格執行分級負責制: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向科(股)室負責人負責、科(股)室負責人向部門分管負責同志負責、部門分管負責同志向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負責、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向政府分管領導負責、政府分管領導向政府主要領導負責、政府主要領導向同級黨委和上級政府負責的“六級負責”制。
(二)界定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部門抓執行落實的主體責任。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是本行業、本領域推進工作落實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工作任務的實施。要結合職能職責,細化工作事項,制定落實措施。對涉及多個部門、地方的落實事項,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統籌職責,主動對接協辦部門和地方,建立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推進工作落實;協辦部門和地方要認真履行配合職責,主動按要求完成任務。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本部門本單位抓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業、本領域抓落實負首要責任。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是本部門本單位抓落實的直接責任人,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抓落實的具體工作,並定期向本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報告工作推進落實情況。
(三)界定各級政府及部門辦公室的職責。各級政府辦公室是本級政府的運轉樞紐,負責工作落實的綜合統籌、督辦督查,推進各項督辦事項落實到位。各級政府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負責落實事項的綜合協調、統籌安排;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聯繫的政府領導分管工作的督辦落實,加強與對口部門、單位的溝通聯繫,督促政府部門和政府辦公室相關科室抓好政府領導分管工作的跟蹤督辦、有效落實,建立工作檯賬,並適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各級政府督查部門要按照本級政府及政府領導、本級政府辦公室主要負責同志安排,對本級政府部門和下級政府執行落實不到位或嚴重滯緩的工作開展重點督查、專項督辦;各級政府部門及單位辦公室是本部門本單位抓落實的綜合服務機構,牽頭負責對涉及本部門本單位工作任務進行分解,逐項制定推進計畫,建立工作檯賬,細化到崗、責任到人,開展督促檢查、跟蹤督辦,及時匯總落實情況。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任務,要做好聯絡溝通、服務保障各項工作。
三、進一步明晰執行落實的重點任務和工作方式
(一)明確抓執行落實的重點任務。各地各部門要緊緊圍繞“一方陣五前列”總體目標,堅守“三條底線”,按照突出抓好“三大戰略行動”、“三件大事”,走好“四條新路”的總要求,堅持主基調主戰略,圍繞大力推進大扶貧戰略行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三變”改革、山地特色新型城鎮化建設、投資消費、生態文明建設、改革開放、民生改善等重點內容,立足本地區本部門工作職責,對抓執行落實的重點領域進行精準定位,敢於擔當抓執行,主動作為抓落實。主要圍繞以下六個方面的重點工作抓好落實:一是黔黨發、黔黨辦發、六盤水黨發和六盤水黨辦發(涉及政府工作部分)、黔府發、黔府辦發、六盤水府發、六盤水府辦發(函)等重要檔案;二是省委、省政府召開的全省性工作會議和專題會議議定事項(涉及政府工作部分);三是國務院常務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市委常委會、市委常委專題會(涉及政府工作部分),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和市政府專題會議議定事項辦理及反饋落實情況;四是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議定事項;五是省委、省政府領導和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六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需落實事項。
(二)明確抓執行落實的方式方法。抓執行落實既是一種領導行為,也是一種重要的領導方法。執行落實是決策的生命,各級政府及部門要注重抓重點、重點抓,抓具體、具體抓,抓經常、經常抓,抓細節、過細抓。一是擬定任務清單。各級各部門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梳理涉及本地本部門的重點工作任務,將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分解細化,制定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對涉及本地本部門的中長期任務分解到年、年度任務分解到季、階段性任務分解到月、特別重要的階段性任務分解到周,並明確工作進度要求。對涉及多個部門、地區的重要事項,牽頭部門要主動與協辦部門、地方會商,制定重點任務清單,切實推動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的清單化管理。二是制定推進計畫。各地各部門班子成員要根據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對涉及其分管的工作任務逐項進行量化分解,逐項研究制定落實方案、細化落實措施、明確落實要求,將任務具體到項目、落實到崗位、量化到個人,動員和組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逐項抓好跟蹤督辦和有效落實,確保每項工作都有人負責、有人推動、有人落實。三是及時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門要通過召開工作部署會、印發任務交辦通知書或督辦通知書等多種形式,及時將重點工作任務進行再安排、再部署,明確工作責任、推進時序、節點要求、承辦單位、崗位責任、工作紀律要求等。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間、政府與部門間要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傳導壓力,層層壓實責任,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格局。四是定期調度檢查。在推進任務落實過程中,各地各部門要對工作任務推進落實情況適時進行檢查調度,主要負責同志每季度召開一次調度會,聽取分管負責同志工作落實情況匯報;分管負責同志每月召開一次工作推進會,研究分析分管領域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具體承辦單位每周召開一次工作例會,組織交流工作情況,研究工作措施。重大緊急事項隨時檢查調度。五是強化落實跟蹤。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的要求,強化動態跟蹤調度和信息反饋上報。要組織對本地本部門工作推進情況開展跟蹤問效,及時通報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推進滯後、落實效果不好的,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同志要向具體承辦人提出預警,督促加快工作進度;未按規定時限或要求完成的,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牽頭督促整改,並向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說明原因,提出加快進度、補齊欠賬的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梳理匯總工作推進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深入研究影響工作任務完成的原因,找準關鍵環節和瓶頸,積極研究解決辦法,採取強有力措施協調化解存在問題,有序推進各項工作落實。
四、進一步建立健全抓執行落實的機制
(一)建立重要檔案學習解讀報告制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重要檔案學習解讀報告制度,政府辦公室和政府各部門要成立“政策檔案解讀工作專班”:由政府分管領導牽頭、政府分管副秘書長(辦公室副主任)協助、牽頭承辦的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召開學習解讀會,對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出台的政策性和工作部署性檔案進行學習解讀。重點解讀:檔案出台的背景,提出的新要求、新安排、新政策,可向上爭取的政策、項目、資金、試點示範,檔案實施可能對本地帶來的新挑戰、產生的新影響。注意了解和掌握其他省區市和省內市(州)、縣的工作動態,學習借鑑典型的做法和經驗,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和措施。原則上,重要政策、檔案收到後5個工作日內開展學習解讀,特別重大的要第一時間開展學習解讀,牽頭承辦部門和單位要在學習解讀會議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向本級政府報告學習解讀情況,並同步做好信息公開發布工作。
(二)建立健全跟蹤落實機制。政府決策部署分解立項後,政府分管領導和政府部門班子成員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其分管工作的目標任務進行量化分解,逐項制定落實方案、細化落實措施、明確落實要求,動員和組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逐項抓好跟蹤督辦和有效落實。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和苗頭性的問題及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政府分管領導和分管副秘書長(副主任)要主動牽頭解決,涉及兩位以上領導分管的工作,由排名靠前的領導牽頭協調解決。屬地方政府和本級政府部門職責範圍內解決的問題,由其自行解決;需多個地方政府或部門協商辦理的事項,責成一個地方政府或部門牽頭承辦,相關地方政府或部門協助落實。對工作落實中責任主體未確定、任務不具體、時間要求不明確等問題,由政府辦公室提出初步解決方案,報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後跟蹤督查落實。
(三)建立健全台賬管理機制。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重要檔案貫徹落實台賬》《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台賬》《領導批示貫徹落實台賬》《重大督查活動貫徹落實台賬》《領導交辦督辦事項跟蹤落實台賬》《重大項目建設台賬》等工作任務管理台賬,構建“綜合台賬+地方、部門專項台賬”的跟蹤落實台賬體系。要按照“及時登賬、季度對賬、半年查賬、年底交賬”的要求,對涉及本地本部門的工作任務和要求逐項建賬,明確牽頭部門、配合部門、時序進度、工作措施、責任人。政府督查部門負責建立政府重點工作和重大事項跟蹤落實的綜合台賬;政府辦公室(相關科室)負責建立聯繫的政府領導分管工作落實進展情況的工作檯賬;政府部門建立相應的專項台賬,形成自上而下的跟蹤落實台賬管理機制。要嚴格對表對標、對賬查賬,對工作檯賬實行周調度、月自查、季匯總,及時掌握工作推進落實情況。對完成的任務開展覆核確認,及時銷號,逐項銷賬。通過建賬、對賬、銷賬,對抓落實工作實行全過程精準管理。
(四)建立健全定期報告機制。對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必須按時間節點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突發性事件和緊急工作情況要第一時間報告;有明確報告時限要求的事項,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規定時限上報貫徹落實情況;沒有明確報告時限要求的,政府辦公室(相關科室)要適時督促承辦單位報告工作落實進展情況,並及時整理匯總向政府分管領導報告。政府的重點工作或階段性工作實行按月報告制度,政府分管領導向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政府辦公室向政府分管領導報告,政府部門向政府分管領導和政府辦公室報告。政府分管領導和政府各部門(單位)定期向政府常務會議報告分管工作和涉及的相關工作任務進展情況。報告工作進展落實情況既要報成績、談經驗、講做法,也要反映存在的主要困難、問題,並提出具體工作建議和打算。
(五)建立健全通報機制。對重大決策部署及領導批辦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政府辦公室或督查部門要適時在一定範圍內通報。對抓落實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因責任單位措施不力、效率低下、敷衍應付、推諉扯皮、工作失誤等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報相關部門登記備案。
(六)建立健全激勵懲戒機制。對受中央、省、市通報表揚的地方和部門,在獲得國家和省激勵支持基礎上,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在資金、項目、政策、試點示範等方面給予獎勵支持。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等部門要及時與省相關部門銜接,制定完善激勵辦法,兌現有關激勵政策。進一步健全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對落實不力的單位或個人,由政府監察部門納入“負面清單”管理,並啟動問責程式。“負面清單”主要由政府辦公室、政府監察部門、督查部門及其他政府部門,依據平時掌握的各地各部門執行落實方面存在問題的情況提供。人大、政協視察和監督過程中發現的不落實事項以及被省級以上媒體公開曝光或在主流媒體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網路輿情,也要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在落實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一是對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採取選擇性落實、象徵性執行,甚至拒不執行的;二是沒有按時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經督辦、催辦後仍不能按要求整改落實的;三是因工作落實不力,被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領導點名批評,被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書面通報批評的;四是在上報落實情況時,弄虛作假、虛報浮誇,或隱報、瞞報、遲報,產生不良影響和後果的;五是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造成重大失誤或不良影響的。問責處理結果公開曝光,並報組織人事部門和目標績效考核部門作為評價幹部和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強化執行落實的督查督辦
(一)加大明查暗訪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堅持“誰主管、誰承辦、誰落實、誰督查”的原則,將督辦落實與決策同安排、同部署,對《政府工作報告》、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檔案、重點任務、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等,定期開展專項督查、交叉督查,增加督查督辦頻次,加大暗訪暗查力度。對關鍵領域和重點問題,各級政府領導同志和部門負責同志要帶隊走訪基層、實地查看、現場辦公,服務企業、服務項目,推動重點、難點問題解決,進一步提升工作實效;對推進滯後、落實不到位的事項,開展回訪督查,跟蹤督促工作落實,進一步提升工作針對性;對各項重大決策部署、各級政府主要領導的重要指示、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採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四不兩直”方式開展暗訪督查,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震懾力。各級政府部門開展本行業、本領域及政府安排的重要督查活動,督查結果要及時報送政府辦公室和政府督查部門。
(二)積極拓寬督查渠道。充分發揮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監督作用,各級政府每年邀請“兩代表一委員”開展2次現場督查。充分利用政府入口網站、官方微信微博、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開展督查。對抓落實工作成績突出、效果顯著的,要在媒體進行深度報導宣傳典型;對落實不力、不到位的,要對未按要求落實事項及責任人進行曝光。引入社會中介組織、專業評估公司、高校或科研機構、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以評估倒逼抓落實。
(三)加強督查力量建設。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督查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充實督查力量,釐清工作職責,使督查機構設定、人員配置與督查工作新形勢、新要求、新任務相適應,確保本地區督查工作機構健全、人員到位、保障有力。要健全完善督查專員制度,選配敢於擔當、善抓落實、公道正派、清正廉潔和經驗豐富的幹部擔任專職、兼職、特聘督查專員,發揮督查專員作用,推動工作落實。
(四)加強督查問題整改。各地各部門要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整改清單,逐項明確整改的牽頭領導、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和工作要求,印發整改通知,實行“掛牌督辦、掛圖作戰”。要加大對整改問題的跟蹤督辦,組織專人督查調度整改進度,適時開展“回訪督查”,及時了解掌握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力的,要增加督查頻次,由責任單位向本級政府或上級部門及時報告整改推進情況,推動整改事項的落實。
六、積極建設套用大數據督查管理平台
各地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大數據、“網際網路+”在提升效能、精準管理、協調聯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樹立運用大數據理念打造督查督辦的管理新模式,推動工作更好更快落實。加快構建與省聯網的省市縣鄉四級政府及部門工作督查管理系統。各地各部門要把抓執行落實的安排部署、時間節點、推進環節等納入政府督查管理平台,明確專人負責系統平台的運行管理,在運用中形成電子數據,全程記錄,讓執行落實處處留痕,實現抓落實“一目了然”、“一網打盡”,切實做到“人在乾、雲在算、天在看”,以“大數據”推動工作“大落實”。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