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條信綱法案

六條信綱法案,英格蘭議會通過的反激進宗教改革的法案。1539年,以溫切斯特主教加德納為首的保守派反對宗教改革的深化,英王亨利八世亦不願採取更激進的宗教改革措施,遂授意議會通過該法案。該法案嚴厲抨擊新教教義中有關允許教士結婚和否認聖餐“變體說”等內容,規定了嚴懲支持這些教義者的措施。其目的是為了阻止對天主教教義和宗教儀式的批判,使英格蘭人民遵守其主要教規,防止宗教改革走上過激的道路。該法案在1547年愛德華六世繼任英王后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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