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特區水利局、特區地方電力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職責劃入特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枝特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 研究:起草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
- 組織:編制小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
- 執行:關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
職責調整
一將特區水利局、特區地方電力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職責劃入特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
二加強對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的監督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性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區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對所在地綜合影響的對策研究,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三組織編制全區境內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按管理許可權與項目法人和移民安置地政府簽訂移民安置協定,組織實施移民安置驗收和監督評估。
四組織編制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對違反移民工作條例的行為實施處罰。
六負責安排全區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後期扶持資金和物資,並對資金和物資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七組織編制小型水庫移民安置規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劃,負責做好小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工作,負責移民專項資金的安排、檢查和監督。
八負責全區移民工作的幹部隊伍教育培訓、移民生產技能培訓,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九承辦特區人民政府和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