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會談團長會新聞公報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政治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北京
  2008年7月10日至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大韓民國、俄羅斯聯邦、美利堅合眾國在北京舉行六方會談團長會。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朝鮮外務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務省亞洲大洋洲局局長齋木昭隆、韓國外交通商部朝鮮半島和平交涉本部長金塾、俄羅斯外交部副部長阿列克謝·博羅達夫金、美國國務院東亞和太平洋事務助理國務卿克里斯托夫·希爾分別率團與會。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主持會談。
會議高度評價落實共同聲明第二階段行動取得的積極進展,一致認為這些進展有利於維護東北亞地區的和平與穩定。六方就全面均衡落實第二階段行動達成重要共識。
一、根據2005年9月19日六方會談共同聲明,六方同意在六方會談框架內建立驗證機制,驗證朝鮮半島無核化。
驗證機制由六方專家組成,對無核化工作組負責。
驗證機制的驗證措施包括視察設施、提供查閱檔案、技術人員面談,以及六方一致同意的其他措施。
驗證機制在有必要時可以歡迎IAEA對有關驗證提供諮詢和協助。
驗證的具體方案和實施,由無核化工作組根據協商一致原則決定。
二、六方同意在六方會談框架內建立監督機制。
監督機制由六方團長組成。
監督機制的職責是確保各方信守並履行各自在六方會談框架內作出的承諾,包括不擴散和對朝經濟與能源援助。
監督機制將以六方認為有效的方式履行監督職能。
六方團長可以授權適當官員履行其職責。
三、六方制定了完成寧邊核設施去功能化和經濟能源援助的時間表。
朝寧邊核設施去功能化與其他方對朝剩餘重油和替代物資援助同步全面落實。
各方對朝重油和替代物資援助爭取於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美俄爭取於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剩餘對朝重油援助。
中韓爭取於2008年8月底以前與朝就提供剩餘替代物資簽署有約束力的協定。
日本表示願意在環境具備時儘快參與對朝經濟與能源援助。
朝寧邊核設施去功能化爭取於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六方一致同意進一步深入探討“維護東北亞和平與安全的指導原則”。
五、六方重申適時在北京召開六方外長會。
六、六方就落實9.19共同聲明第三階段行動初步交換了意見。六方一致同意繼續全面推進六方會談進程,共同致力於東北亞的持久和平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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