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葉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六安市葉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六安市葉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六安市葉集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葉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性質: 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六安市葉集區
  • 所屬部門:六安市葉集區人民政府
  • 主任:王洪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人員編制,其它事項,直屬單位,附則,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體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區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查。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總體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管理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和推進跨區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和對口支援工作。
(七)承擔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責任;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指導縣域經濟發展和經濟強鎮建設有關工作。
(八)研究提出全區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市場體系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承擔重要商品總體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儲備的建議。
(十)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建議。
(十一)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和實施工作;分析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國家、省價格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實施監督檢查;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組織實施國家、省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監審。
(十三)承辦區綠色發展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發改委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股)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統計、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機關法律事務工作。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
具體承辦區綠色發展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行政審批服務股(法規股)
履行法律法規賦予區發改委(含物價局)的行政審批服務有關事項;對行政許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服務及業務諮詢。
(三)項目管理辦公室(投資股)
負責農村經濟、基礎產業、工業服務(貿易服務)、社會發展等領域的項目審核和申報;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承擔項目稽查職能;參與項目的招投標、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和修訂投資核准目錄的建議;承擔利用外資有關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王洪濤

人員編制

區發改委行政編制3名。部門領導職數: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2名(副科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主任(股長)3名(股級)。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它事項

(一)部門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核發、年審。
(二)保留的審核、審批和備案事項
1.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2.重大項目和限制類投資項目核准;
3.區級許可權內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4.政府許可權內投資項目審批(立項、可研、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
5.外商直接投資的總投資(包括增資額)1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核准;
6.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審批,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事中事後監管。
7.服務價格登記證核發。

直屬單位

區發改委設2個所屬事業單位:
(一)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
副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3名,領導職數設局長(主任)1名(副科級)。
其主要職責為: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組織實施國家、省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調價成本監審和定期監審。
(二)區節能監察中心
股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4名,領導職數設主任1名(股級)。
其主要職責為: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組織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建議。

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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