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擬訂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規定。
(二)研究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指導、組織實施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實施初、中等和學前教育的課程計畫、課程改革,規劃實施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建設,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組織督查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統籌全市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和管理高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規劃、管理社會力量辦學。
(六)負責市屬學校的領導班子建設;協助縣、區委做好縣區管理的省、市示範普通高中、重點職業高中、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領導班子的建設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組織對中國小收費檢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直屬學校和全市教育系統的各級各類學校進行紀檢和監察工作;負責全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規劃並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安全、國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和市屬學校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實施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市屬學校師資的綜合管理;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十)負責全市各類直屬學校、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師範學校和市屬學校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省級一類幼稚園認定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市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高中階段教育的各類招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高職高專、普通高中、職業中專招生計畫。
(十二)組織指導教育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辦理外援項目的申報及協調服務有關工作。
(十三)貫徹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實施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指導推廣國語和國語師資培訓、水平測試工作。
(十四)管理和指導教育系統的教育學會、協會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研究擬訂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政務督查和跟蹤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調研和綜合性文字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外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系統的統戰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履行法律法規賦予市教育局的行政審批有關事項;對行政許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服務及業務諮詢。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相關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巨觀管理和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負責直屬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師資的綜合管理工作;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職能部門的安排和指導,做好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和新任教師招聘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校長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牽頭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會同相關科室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和本局相關科室擬訂全市高職高專、普通高中、職業中專學校招生計畫;指導制定教育系統學校基建投資計畫;指導中國小校舍建設和安全工作;會同有關科室做好全市職業教育、基礎教育事業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指導局直屬事業單位及市直學校教育經費的預決算及財務制度的貫徹執行;監測全市教育投入政策的執行和經費的使用;負責擬定市本級教育費附加分配方案並對其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各級各類學校的收費政策執行情況;指導管理教育外援經費和教育貸款;協調國家高等院校學生助學貸款有關工作;指導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
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學前教育)工作;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工作;研究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調整及課程改革,牽頭做好中國小校布局調整工作;檢查指導全市普通中國小執行課程計畫、教學計畫、教材、教輔用書、教學用具和全面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情況;負責省級一類幼稚園認定工作;指導普通中國小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安全、國防、禁毒教育工作;指導辦好示範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指導全市普通高中及市屬學校學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基礎教育基本教學規定及評估標準;牽頭制定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協助有關科室編制普通高中招生計畫;負責普通中國小學生德育工作;參與中國小教師與教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雙擁工作。
(五)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規劃與協調全市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研究擬訂職業教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檢查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定、教材使用、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含電大六安分校)教育教學管理和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職業高中學籍管理,參與擬訂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制度;研究擬訂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成人中等學歷教育和指導成人文化教育、社區教育、職業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負責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安全、國防、禁毒教育工作;參與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教師與教育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按政策規定辦理國家、省資助對象申報事項的審核、信息採集,並提供相關服務;指導城鄉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國語工作,組織實施國語水平測試工作;組織實施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轄區內高校函授站點管理工作。
(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負責市政府教育督導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和教育評估工作規劃,會同有關科室制定督導評估指標體系和方案並監督檢查;組織對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督查和開學工作檢查;負責對全市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會同有關科室對縣區教育年度工作進行考核評估;統籌規劃、管理和綜合協調全市各級各類民辦教育工作。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掛“市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正科級)牌子。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行政編制20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教育工會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職數11名,其中正科8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3名。
紀檢監察機構的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獲得榮譽
六安市教育局獲市雙擁工作先進單位
六安市教育局歷來高度重視雙擁工作,著力完善組織結構,加強工作領導,創新宣教機制,落實各項政策,深化雙擁活動,使雙擁工作既紮實有效又具有鮮明特色。全市教育系統充分發揮國防教育主陣地作用,認真組織學生軍訓,抓好國防教育,開展教育擁軍,主動做好軍人子女入學入托工作,積極落實轉業幹部、復原軍人、退役士兵等有關安置政策,開展軍民共建和師生與子弟兵聯誼活動。
現任領導
許秀旗:局長
王振華:市教育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