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簡介
暴動前奏
天星加價
參見:天星小輪加價事件及
一二·三事件1966年4月,由於
天星小輪加價五仙由五仙加至一毫即加價一倍,引發九龍區出現天星小輪加價事件,顯示殖民地政府治下的香港社會內,充斥不安定的情緒。
文革波動
1966年5月16日後,
文化大革命在中國大陸展開。中國國務院中,原本負責港澳事務的
廖承志在8月指示不在香港發動文化大革命。9月至10月,各地
紅衛兵四出串聯。
澳門暴動
1966年12月3日,澳門發生
一二·三事件。一件警民衝突事件,引發澳門
左派到
澳督府示威,要求警方道歉下台。
澳葡政府出動軍警鎮壓,導致十多人死亡,百多人受傷。1967年1月初,澳門左派發動罷市,中國大陸更斷絕澳門食水供應。
葡萄牙政府最後屈服,接受左派的要求,並一度提出即時交還澳門。香港的左派到澳門祝賀,同時學習澳門左派的鬥爭經驗。月中,原本負責港澳事務的
廖承志被紅衛兵奪權。
暴動事表
事件起因
1967年5月,位於九龍新蒲崗大有街的新蒲崗塑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
工潮惡化
1967年5月5日,工潮開始惡化。部分工人阻止工廠出貨,場面緊張。
1967年5月6日,
防暴警察到場戒備,但在廠外工人不但沒有散去,還與在場警察發生衝突,廿一名工人被警方逮捕,還造成多名工人受傷,聆訊後更有8人被判入獄。工會代表前往警署亦被扣押。
1967年5月7日,工人與其他支持者上街集會示威。示威者仿照中國大陸文革的做法,手持《毛語錄》,高喊共產黨口號。警方施放
催淚彈及木彈驅散示威者,拘捕127人。
1967年5月11日,新蒲崗塑膠花廠工潮演變成暴動,工人聚集在新蒲崗街道外,與警察
對峙,又用石頭和玻璃樽襲擊警員。當局鑒於事態嚴重,於當晚宣布東九龍實施
宵禁,所有後備警員取消
休假候命,事件中有百多人被捕,並造成兩人受傷。
1967年5月13日,九龍新蒲崗暴動蔓延至黃大仙
東頭村和
土瓜灣,大批民眾在街上聚集,暴徒放火燒車及黃大仙徙置區職員宿舍,又闖入新區辦事處和學校搗亂。當局出動大批英軍和防暴隊
鎮壓,又將宵禁時間提前至傍晚6時開始。之後北京報紙稱“
港英政府行為是民族迫害,鎮壓民眾是野蠻的法西斯暴行”,支持“香港市民上街抗暴”。
1967年5月15日,北京外交部向英國代辦提出抗議,並發動北京民眾在英國駐華代辦門外示威。部分民眾更於當晚衝進代辦的住所和辦公室。香港
左派報章報導北京支持的訊息,由左派學校學生在街頭向路人派發;
中國銀行亦在中環總行的屋頂裝上揚聲器,進行革命宣傳。
1967年5月16日,香港的親中左派宣布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簡稱斗委會,由工聯會理事長楊光出任主任。斗委會隨即以“反英抗暴”為口號,聯合各親共團體數百人,手持《毛語錄》前往港督府示威遊行,並在港督府門外張貼
大字報。港督府一度成為集體抗議示威的主要目標。 其後港府重申要維持法律秩序,限制到港督府請願人數,抗議行動於是轉到
中環花園道和皇后像廣場一帶。 之後港九各地陸續有集會和示威,參加者除工人外,亦有學生及其他民眾。巴士、
電車、煤氣公司、
天星小輪等亦開始出現定時罷工。
1967年5月21日,暴動蔓延至中環並進一步惡化,警方發射催淚彈鎮壓。22日,中區的騷亂更加嚴重,示威者與警察發生流血衝突,167人被捕。暴動的工人及學生以
左派報館、銀行、國貨公司、學校等為據點,出動示威,襲擊警察及仍然行駛的公共運輸。
防暴警察到場以催淚彈、警棍等驅散後,示威民眾即迅速撤回據點,令警察疲於奔命,當局最後要在港島北岸實施宵禁,是
香港島在戰後首次宵禁。
1967年7月8日,約百名大陸民兵在沙頭角與香港的警察槍戰,五名香港警察殉職。人民日報再次發表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言論。香港出現傳言,指北京打算收回香港。之後左派的行動進一步升級,開始以罐頭罐製造土製炸彈及珠江汽水的汽水瓶來製造燃燒彈襲擊警署,並以鏹水(鹽酸和硝酸的混合物)從高處襲擊經過的警車及公共運輸,左派學校的實驗室成為了炸彈的製作工場。
宵禁還擊
六七暴動於7月以後有惡化跡象,1967年7月12日,港英政府同時於港九兩地同時實施宵禁,是暴亂爆發兩個多月來的第一次。
1967年7月至8月,警方以武力還擊,攻入各
左派據點。
1967年8月4日出動訪港英軍航空母艦上的直升機從天台降落,上下夾攻左派在北角的據點、位於英皇道與糖水道交界、大型國貨公司華豐國貨所在的僑冠大廈。警方在大廈內除搜出各式炸彈武器外,還發現有設備完善、包括有手術室的戰地醫院。根據緊急法令,警方封閉多間左派學校及發出煽動言論的左派報社;同時大舉逮捕左派人士,將他們拘押在摩星嶺白屋的政治部囚室,部分人之後被逮解出境。
左派則以升級炸彈行動還擊,在港九各處鬧市放置真假炸彈。炸彈上多數以大字寫有同胞勿近,電車、巴士、街道上都有發現。炸彈襲擊除了擾亂市民生活外,市民人心遑遑,更造成無辜死傷。一名七歲女童及其兩歲弟弟即在北角被一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但當中亦有發現假炸彈。而負責拆除炸彈的警方及英軍拆彈專家亦有被炸死或炸傷。
1967年8月24日,林彬於上班途中被人伏擊。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兇徒將林駕駛的汽車截停後,放火將林及其堂弟燒至重傷,二人其後死於醫院。明報社長
查良鏞亦因為在報章內明確反對文革及暴動,收到死亡恐嚇而一度離港暫避。
暴動停止
1967年12月中,總理
周恩來向香港的
左派下達直接命令停止炸彈風潮,六七暴動亦告終結。
暴動影響
人員傷亡
據統計,六七暴動造成最少51人死亡,當中包括11名警察,一名英軍
拆彈專家及一名消防員,802人受傷,包括200名警察,1936人被檢控。暴動期間共發現8074個懷疑炸彈,以及1167個真炸彈。
經濟財產
暴動期間亦造成經濟損失,部分市民變賣財產離開香港,造成香港的第一輪
移民潮,市區樓房價格因此而急劇下滑。
造成股災,導致1967年8月31日的股指跌到了歷史最低收市點數的58.61點。
政府管理
香港殖民地政府研究六六、六七兩次暴動成因後,察覺到有需要適量調整過時的管治策略。政府透過主動關心及改善一般市民民生,減少社會不公平現象,同時緩和市民不安情緒及與政府的對立。政府在暴動結束後一年,即1968年已著手修改勞工法例,大幅加強對勞工的保障。為改善與市民在地區層面上的溝通,進行首次地方行政改革,包括於1968年成立民政處(即今日的
民政事務總署)。暴動亦間接催生了香港在
七十年代在教育、醫療、廉政、房屋等各方面的改革。
青年生活
同時政府發現青少年空閒時間缺乏可供參與的活動而被
左派招攬。於是決定大量增加文娛康樂活動。暴動後的1969年12月開始舉辦的
香港節,就是當中的一個重要節目,藉以加強青年對香港的向心力。此外,漁農處(現
漁農自然護理署)也在1968年7月開設林務營以解決青少年問題。
皇家稱號
香港警隊在暴動中的忠誠及勇敢表現備受讚賞,1969年獲
英女皇賜予“皇家”封號,此銜一直保留至1997年7月1日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公共巴士
另一方面,由於六七暴動期間,不少公共巴士路線被逼暫停服務(部份更沒有重投服務),引致不少九座位載客白牌車應運而生,獲準到市區載客,最終致使殖民地政府認為白牌車可以輔助公共運輸不足,促成1969年將白牌車合法化,成為今日的
公共小巴,座位限制由9座位提升至14座位(1988年增至16座位),對香港公共運輸的發展有深遠影響。
相關人物
姬達:時任港督私人助理,兼副布政司(特別事務)。港督
戴麟趾於1967年6月後返回英國治病,姬達為港府內對付暴動的主要決策人。
梁威林: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不公開的職位為中共香港工委書記;為中共在香港機構最高實質領導。
祁烽: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不公開的職位中共香港工委副書記;為中共在香港領導之一。
楊光:時為港九工會聯合會主席,暴動時為“斗委會”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