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學理與實踐研究》是2012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蔣軻。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公證是一種司法證明制度,它在民事活動和經濟交往中具有預防糾紛、化解矛盾的特殊社會功能。《公證學理與實踐研究》運用制度檢討、觀點商榷、價值取捨、案例解析、比較法考察等方法,對公證制度的主要特點、公證書的法律效力、公證辦理程式、公證複查及爭議處理、公證對民事法律關係的干預、公證與不動產物權登記等問題進行了一定的探討。
圖書目錄
上篇 程式建構篇
第一章 公證制度基本問題概述
第一節 公證制度的主要特點
一、公證的公益性
二、公證的中立性
三、公證辦理的直接原則
第二節 公證的效力
一、證據效力與公信力
二、強制執行效力
三、法定公證效力
第二章 公證辦理程式
第一節 公證證明真實性標準的定位
一、真實性標準概說
二、我國現行客觀真實證明標準評析
三、法律真實證明標準的確立
四、法律真實的判斷方式——自由心證
五、法律真實的制度保障之一:設立證據規則的必要性
六、法律真實的制度保障之二:公證對訴訟證據規則的借用
第二節 公證證明標準的設計方案
一、法律真實標準的比較法考察與學術觀點展示
二、真實性證明標準的設計構想
第三節 案例中的困擾:薄弱證據對法律真實的威脅
一、當事人舉證不足對公證辦理的影響
二、當事人舉證不足時公證機構出台的“下策”
三、如何為薄弱的證據與法律真實的追求尋找平衡
第四節 案例的啟示:潛在利害關係人的利益維護問題
一、情景劇的反思:潛在利害關係人利益保護的困擾
二、潛在利害關係人的可能存在對公證辦理的影響
三、錯誤公證書撤銷前的侵害後果及效力影響
四、利益保護機制的選擇:公證結論相對化或設立補強程式
五、建立利害關係人保護機制對公證制度的影響
第五節 公證的審查與告知
一、公證審查的意義和作用
二、公證對民事法律關係的實體審查
三、公證告知的意義和作用
四、告知義務的履行
第六節 公證審核案例:異地行為人身份的真實性問題
一、異地事務中的審查與核實
二、異地行為公證審查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三、異地行為公證審查方式的運用
第七節 公證詢問與告知案例:銀行查詢公證中風險的規避
一、所謂公證書“是否有用”的問題與防範
二、所謂公證書“有無必要辦理”的問題與防範
三、當事人自願辦理公證的書面確認
四、問題的反思
第八節 案例引發的思考:某些法定繼承公證採用簡易程式的構想
一、問題的提出
二、設立繼承公證簡易程式的必要性分析
三、設立簡易程式的可行性分析
四、繼承公證中可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範圍
五、簡易程式操作方式的構想
第三章 公證複查及爭議處理
第一節 公證複查程式中有關問題的探討
一、公證機構主動啟動的複查程式是否受時效限制
二、公證機構在複查過程中通知義務的履行問題
三、如何界定“嚴重違反公證程式”的情形
四、複查過程中是否要履行徵求意見的程式
五、撤銷公證書是否必然導致公證證詞證明的文書失效
第二節 部分內容錯誤公證書的處理方式
一、複查處理方式在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困惑
二、法律適用上偏差的原因和表現
三、處理上偏差在實踐中的弊端
四、科學踐行複查處理機制的構想
第三節 補正方式在遺漏繼承人複查案件中的套用
一、“遺漏繼承人現象”高發的原因
二、公證機構在複查中面臨的困境
三、補正方式的合理性
四、補正方式的運用
五、公證走出“遺漏繼承人”困境的展望
六、附:遺漏繼承人案件補正公證書參考格式
第四節 繼承複查案例:公證法與繼承法的衝突與協調
一、案情簡介與問題的發現
二、案件的處理
三、公證風險的規避
四、法律修改的建議
第五節 遺囑複查案例:辦理程式和手續缺漏的處理
一、問題的提出
二、規則的細化與解釋
三、小結
第六節 公證涉訴案例:公證改制期間發生民事案件的處理方式
一、公證處主體地位變更對訴訟產生的影響
二、改制前後公證機構主體地位及其與當事人法律關係的變化
三、在立法層面上出台處理意見或措施的必要性
四、法律修改的建議
下篇 實體保障篇
第四章 公證服務民商法領域的若干問題
第一節 公證干預民事法律關係的必要性和職能特點
一、市場經濟發展對適度干預的需求
二、公證干預的特點
第二節 公證干預案例:公證審查為民事活動合法性把關
一、債權效力約定對公證的影響
二、授權性約定的影響
第三節 公證干預的目的:實體正義的維護
一、公證與正義
二、公證正義維護的法律依據
三、公證的正義維護對象
第四節 正義維護案例:公證對弱勢群體利益的保障
一、事情的起因
二、能否受理公證申請的思考
三、事項的辦理與公證的作用
第五節 交易公平的維護對象之一:對締約實力的平衡
一、當事人締約實力不均衡對交易的影響
二、不公平交易者的“法律手段”
三、公證干預對公平交易的積極作用
第六節 交易公平的維護對象之二:信賴薄弱和信息不對稱的補救
一、交易中信賴基礎的薄弱
二、當事人之間信息的不對稱
三、公證的信賴紐帶作用
第七節 交易公平的維護手段:形式保障
一、法律行為形式的歷史與現狀
二、不同形式對交易安全的保護作用比較
三、公證法律形式對交易安全的維護
第五章 公證與不動產物權登記
第一節 我國的物權變動模式與不動產登記公信力問題
一、大陸法系物權變動模式與我國的選擇
二、物權變動公示公信原則概述
三、登記公信力對財產所有權的殺傷力
四、登記公信力制度的存在基礎
第二節 公證介入不動產登記審查的必要性
一、不動產登記審查的類型
二、登記審查模式的選擇
三、我國不動產登記審查的現狀
四、公證在不動產登記審查中的職能特點
第三節 公證介入不動產登記審查的可行性
一、國外公證介入不動產登記審查的情況
二、公證制度在我國不動產交易中的作用發揮情況
三、公證介入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支持與反對意見
四、我國公證介入實質審查的有關問題
五、設立不動產登記前公證審查程式的思考
參考書目
後記
作者簡介
蔣軻,祖籍廣西融安,1970年12月出生於山東青島,200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獲碩士學位,同年開始從事公證工作,曾在《中國公證》雜誌上發表文章十餘篇。其撰寫的論文《公證,為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駕護航》和《公證法與繼承法的衝突與協調》分獲2007年、2009年山東省公證理論研討一等獎。本書是其以專著形式所寫的業務辦理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