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占有是“隱秘占有”的對稱。占有人對利害關係人無隱秘意思而對其物所為的公開的占有。公然占有通常具有可為外部認識的特徵,但其實質僅在於占有人對其利害關係人無占有事實和占有意思上的穩秘。因此,占有人將重要的文書存入文庫或將貴重的物品貯入倉庫均不失為公然占有。根據大陸法各國的法律,公然占有為時效取得的基本條件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然占有
- 相對:隱秘占有
- 分類:占有方法為標準
- 公然占有:不以隱藏方法的占有
公然占有和隱秘占有的關係,公然占有和和平占有的推定,
公然占有和隱秘占有的關係
公然占有和隱秘占有這是以占有方法為標準所作的分類。公然占有指不以隱藏方法避免他人發現而為的占有;反之則為隱秘占有。
區分二者的意義在於:時效取得的成立以對物的公然占有為必要條件,隱蔽占有無論經過多長時間也不發生時效取得。
公然占有和和平占有的推定
和平占有、公然占有均屬占有的常態,在和平占有抑或強暴占有的事實不明時,推定為和平占有;在公然占有抑或隱秘占有的事實不明時,推定為公然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