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觀念

公正觀念(idea of justice)是道德價值體系的核心成分之一。指公平正直、沒有偏私地理解和看待道德現象的認識。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在進行了大量研究後發現,兒童公正概念的發展須經歷三個主要階段。

兒童公正概念的發展須經歷三個主要階段:(1)服從的公正。7歲左右的兒童對公正概念尚不理解,他們的好壞標準取決於服從或不服從,認為服從成人的意志就是公正,違背了成人的要求就應該受到懲罰。(2)平等的公正。10歲左右的兒童以公平不公平或平等不平等作為判斷公正的原則,認為成人應該無偏愛地對待孩子,而不管他們的相貌、穿著、家境和本人的行為如何。(3)公道的公正。13歲左右的兒童開始能以公道不公道作為判斷公正的原則,他們對道德問題的判斷已有自己的價值標準。他們既不刻板地服從社會普遍認同的規則,也不完全無視社會規則,而是根據具體情境和個人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從平等的公正向公道的公正過渡的過程,實質上就是兒童從心理學家所探究的道德經驗上的“是”向哲學家所探究的道德態度上的“應該”的轉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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