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語體

【公文語體】書面語體的一種。適應公務交際需要而運用全民語言所形成的言語體式。其特點是:一、簡明性。用詞準確、精當,詞語含義單一,不能產生歧義。表意要言不煩,周全嚴密,具有處理公務的實用功能。二、莊重性。一般要使用書面語,不能使用口語,不能帶文學色彩,不能出現詼諧語,語言在總體上體現出公文發布者和公文的決斷性、權威性。三、程式性。在含義上必須表現行文關係和方向,符合處理公務的程式;在語言組織上必須標準化、規範化,具有固定不變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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