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型
(一)分級投資計畫法
1.分級投資計畫法的含義
分級投資計畫法是公式投資計畫法中最簡單的一種。它不確定投資時間、金額,而根據證券價格漲跌的一定幅度,不定期購買或出售一定的證券。較適用於證券價格起伏不大之時。
2.分級投資計畫法的操作手法與實例
當投資者選擇普通股為
投資對象時,採取這種計畫的第一步,就是要確定股價變動的某一等級或幅度(如確定為上升或下跌1元、2元或者3元為一個等級)。每次當股價下降一級時,便購進一個單位,當股價上升一級時出售一個單位數量。這樣,投資者就可以使他的平均購買價格低於平均出售價格,獲得差價利潤。
例如,某一個投資者選擇A公司的普通股作為投資對象,確定每一等級為2元,第一次購買1000股,
每股市價為10元,當
市價下降到8元時又購進1000股,降到6元時再購買1000股,這樣,投資者平均購買價格為8元。如果此後一段時間股價開始
反彈,當上升到8元時賣出1000股,上升到10元再賣出1000股,最後的1000股待價格上升到12元時才出售,這樣平均出售價格為10元,經過這個過程,投資人可以盈利6000元(未計佣金)。參見表1。
市價(元) | 買進股數(股) | 買進金額(元) | 賣出股數(股) | 賣出金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分級投資計畫法中要注意的問題及其缺陷
在執行分級投資計畫過程中,投資者要同時作
停止損失委託,一旦市況下降到平均線以下,投資者就須取消他的計畫,以免蒙受損失。如上例中,當
股價下降到每股6元時,投資者購買最後的1000股,這時股價可能反彈,也可能翻阿疊拳繼續下滑。如果股閥連符肯價繼續下滑,投資者就要遭受損失,因此這時必須作停止損失的出售委託,埋端蒸以避免遭受更大的損失。
分級投資計畫是根據事先確定的等級來買賣股票,投資者可以不必顧及投資時間的選擇,但是,這種計畫不籃汽適用於持續上升或持續下降的股票。因為,在持續上升的
多頭市場中,投資者由於分次出售而失去本來可以得到的更大
利潤;反之,在持續下跌的
空頭市場中,投資者要連續不斷的按嚷辯嘗照分級的標準來加碼購買,他便可能失去出售的機會,不得不中止計畫的執行。
(二)資金成本平均劃法
1.資金成本平均劃法的含義
資金成本平均劃法亦稱“平均成本法”,投資者以固定金額的資金,定期有規則地投資於一定種類證券的投資方法。即不管股價變動如何,均定期定額買進股票。由於市價較高時買進的股數少,市價偏低時買進的股數多,因而投資者的每股平均成本往往低於每股平均市價。此種方法較適用證券價格劇烈波動時期的操作。
2.資金成本平均劃法的具體操作手法與實例
選定某種具有
長期投資價值且
價格波動較大的股票,在一定的投資期間內,不論股值上漲還是下跌,都堅持定期以相同的資金購入該種股票。例如,
投資者以某種股票為
投資對象,確定的投資期為6個月,每月定期投資10000元購買股票。到第6月結束時,投資者每股的平均投資情況見表2。
購買時間市 | 價(元) | 購入股數(股) | 累計購入股數(股) | 投資總額(元) | 所購股價總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股平均成本=投資總額/累積購入股數
=60000/2850=21
每股平均價格=各期的購買價格之和/投資月份數
=(20+40+50+25+20+10)/6=27.5
由這兩個計算的結果可知,每股平均成本低於平均價格,這使投資者可從中獲得收益。造成每股平均購價低於市場價的原因在於,每一時期的投資總額為一定數,而當股票的市價低時,所購買的股票數量就較多,其結果必然是在總股數中,低價所購的股票所占的比例較大,而高價所購的比例較少,所以,其平均購值就會低於平均市值。因此,在股價呈上升趨勢時,採用投資平均法是一種確保盈利的有效方法。
資金成本平均劃法的優點在於:
(1)方法簡單,投資者只
定期定額投資,不必考慮投資的時間確定問題;
(2)既可避免在高價時買進過多股票的風險,又可在少宙淋股票跌價時,有機會購進更多的股票;
(3)少量資金便可進行連續投入,並可享受股票長期增值的利益。採用這種方應注意以下三點:
(1)要選擇經營穩定、利潤穩定上升的公司的
優良股票。
(2)要有一個較長的投資期間。如果期限較短,則效果將不很明顯。
(3)要
價格波動幅度較大,且股價呈上升趨勢的股票,如股價一直處於跌勢,則會發生投資虧損。
資金成本平均劃法適用那些有定期、定額來源的投資者。需要特彆強調的是,在
股價波動幅度較小,股價呈下跌趨勢時,千萬不要採用此方法。
(三)固定金額計畫法
1.固定金額計畫法的含義
固定金額計畫法亦稱“常數投資法”,是在既定的
投資總額中維持固定金額的股票,其餘部分則為債券。當股價上漲,所持股票的
市價總額超過原定金額時,則把超額部分賣掉買進債券;當股價下跌,所持股票的市價總額低於原定金額時,則賣出債券以彌補不足額部分。這種方法的操作需要合理確定:
(1)恰當的固定金額;
(2)恰當的買賣標準,可依據價格變動的某一比率,也可依據
股價指數的變動比率;
(3)恰當的買賣時機,如避開股價達到高峰時買進,否則,此時“起步”,便難以賣出。
2.固定金額計畫法的實施步驟及實例
(2)把投資於股票的資金確定在某一個固定的金額上,並不斷地維持這個金額。
(3)在固定投資金額的基礎上確定一個百分比,當股價上升使所購買的
股票市價總額超過百分比時,就以出售股票的增值部分來購買債券;同時確定另一個百分比,當股價下降使股票市價總額低於這個百分比時,就以出售債券來購買股票,以彌補不足額部分。
例如,某一投資者以4000元資金分別投資於股票和債券各2000元,並將股票的固定金額確定為2000元,
投資期限為5個月;投資者決定當股票上漲,其市價總額超過固定金額的20%時出售股票,並把所得的資金用來購買債券;當股票下跌,其市價總額低於固定金額的10%時出售債券來購買股票。
通過表3可以看出,如果投資者於1月份購進2000元股票後,到2月份股價上升達2500元,超過固定金額的20%,那就出售超過固定金額2000元以上的500元股票,用所得的款項來購買債券;3月份股價下降,
市價總額為1800元,下降幅度為固定金額2000元的10%,投資者就出售債200元來購買股票,以保持股票市價總額為2000元;後4、5月份股價上升或下跌都沒有達到預定的比率,所以投資者不需進行調整。
月份 | 股價指數 | 股票總額(元) | 調整操作(元) | 債券總額(元) | 所購證券的價格總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從上述舉例中可以看到,在固定金額投資計畫中,有三個需要投資者合理確定的環節。
(1)確定股票的恰當固定金額。
(2)確定適當的買賣時間表。其確定方法有兩個:一種是依據
股票市價變動超過一定比率的方法。另一種則是利用股價指數變動超過一定比率的方法。
(3)確定適當的買賣時機。確定適當的買賣時機就在於避免當股價達到高峰時買進或股價跌到谷底時賣出。
3.固定金額計畫法的優點與不足
固定金額計畫法的優點是:
(1)方法簡單。投資者只要依照預定的投資計畫,當股價漲至某一水平時即賣出,當股價價格跌至某一水平時即買進,而不必對股價的短期趨勢作研判。
(2)在正常情況下,股價的變動要比
債券價格的變動大,而固定金額計畫以
股票價格為操作的目標其製作過程遵循“逢低進,逢高出”的原則,即當股價高時賣出股票,股價低時買進股票,在這樣不斷地循環中,投資者是可以獲利的。因為從長期的投資來看,隨著
經濟周期性的變動,在繁榮階段
發行公司盈利增加,股價上升,但同時銀行存款利率也會上升,從而債券價格就會下跌,因此賣出股票而買進證券可以獲得價格差額;反之,在經濟蕭條時期股價下降,而債券價格上升,從而賣出債券買進股票也同樣可以獲得利益。
這種
投資計畫的不足之處是:如果購買的股票其價格是持續上升的,當其上升到一定階段,即達到預定的比率時,投資者就出售股票來買債券,那就減少了
股票投資金額在總投資額中的比例,從而在股價繼續上升時投資者可以獲得的利益;相反,如果股價持續下降,投資者要不斷地出售債券來購買股票,那也會造成不良的後果。所以,固定金額投資不適用股價持續上升或者持續下降的股票。
(四)固定比率計畫法
1.固定比率計畫法的含義
固定比率計畫法亦稱“不變比例法”、“耶魯投資計畫法”,它與固定金額法的區別只在於一個是比率固定,一個是金額固定,即投資者在整個計畫期間,當股價上升或下降,通過出售或購入股票,實現股票與現金或債券的轉換,始終維持股票基金與現金(或債券基金)的固定比率。至於具體比率的確定,則要視進取性或保護性的重要性而定。如以進取性為主,股票所占的比率則高;反之,以保護性為主,則債券所占的比率則高。此外,在維持固定比率的原則上,還要確定一個股票市價的漲跌幅度,作為調整比率的界限。如在維持股票價格總額與債券價格總額的固定比率為50%對50%時,確定當股價上升10%時,就賣出股票買債券,當股價下跌10%時,就賣出債券買股票。
2.固定比率計畫法的操作實例
固定比率投資法的操作是將投資資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保護性的,主要由
價格波動不大,收益較為穩定的債券構成;另一部分是風險性的,主要由價格波動頻繁、收益幅度相差較大的
普通股票構成。這部分的比例一經確定,便不輕易變化,並還要根據股市價格的波動來不斷維持這一比例。例如,某一投資者將10000元資金以50%對50%的固定比率分別購買股票和債券。當股票價格上漲,使他購的股票從5000元上升到8000元時,那么在投資組合中,其風險性部分的股票金額就大於保護性部分的債券金額,打破了原先確定的各占50%的平衡關係,這樣投資者就要將股票增值的3000元,按各占50%的比例再進行分配,即賣出1500元股票,並將其轉化為債券,使其繼續維持各占50%的比例關係。反之,當投資者購買的股票從5000元下跌到4000元時,就要賣出債券500元以購買股票,使債券價格總額與股價總額仍然回復到各占50%的比例。
3.與固定金額投資法的對比
固定比率投資法基本上是固定金額投資法的變形。它與固定金額投資法的區別是:固定金額投資法是要維持固定的金額,並不注意股票總額的債券總額在總投資中的比率,而固定比率投資法則只考慮在一定的總投資額中維持債券金額與股票金額的固定比率。至於兩者的比率確定則取決於投資者對前景的預期和個性偏好。如果投資者喜歡冒險,富於進取,則他投資股票的份額就可能要大些;如果投資者比較穩健,則他投資於債券的份額就可能很大,相應地投資於股票的份額就較小。
固定比率投資法與固定金額投資法相比,優點是:即使股票損失慘重,但因債券的收益相對穩定,因此不至於把血本賠光。但由於
固定比率一經確定就不宜輕易改變,因此,它是一種比較保守的投資策略,容易喪失一些較好的投資機遇。
附:耶魯投資計畫法說明
耶魯投資計畫法最早為耶魯大學所使用(1938年)。當時資金總額共為8500萬元,當時以70%的資金購買高級公司債券或一小部分優先股,餘下30%的資金購買
普通股股票。該計畫規定:一旦
股票價格上升,即股票與債券的比例變為40∶60,便須賣出股票,使股票與債券(包括優先股)的比例降為35∶65。一旦股價下跌,使原有比率變為20∶80,便須購買股票,使股票與債券的比率變為25∶75。當股價上升,要等到兩者的比率增加到40∶60,才採取行動賣出股票。
(五)變動比率計畫法
1.變動比率計畫法的含義
變動比率投資計畫也屬於公式投資計畫的一種,即將投資資金分別投資在股票及債券上,並確定兩者恰當的比率,以後隨著股價的變動來隨時調整股票在投資總額中所占的比率。採用這種計畫時,須事先明確以下事項:
(1)通過計算以往幾年股價或
股價指數的平均水平,確定出中央價值,如在美國通常以10年
道·瓊斯股價指數的平均值作為中央線。
(2)確定持有股票的最大比率及最小比率。
(3)持有股票的最大與最小比率之間,每一次股票買賣的點數。
(4)調整股票與債券比率時的股價或股價指數水平。
(5)在股票買賣的行動點上的股票與債券的比率。
2.變動比率計畫法的實際操作
變動比率計畫法按照在股票買賣行動點的行動規則的不同可劃分為非標準型計畫及標準型計畫兩種。所謂非標準型計畫,就是隨股價的上漲或下跌,積極減少或增加投資組合中的股票比率。所謂標準型計畫,就是在股價雖上漲但未超過中央價值時,並不降低股票比率;反之,在股價雖下跌但尚未低於中央價值時,就不考慮增加股票比率。
在表4中,假定股價指數在100點及250點時,該投資組合維持最大及最小的股票比率,則非標準型
投資計畫與標準型投資計畫有所不同。
(1)非標準型投資計畫。依據該計畫,當股價指數每上升15點就賣出股票,每下跌15點就買入股,換而言之,當股價達到特定水平,就可隨時調整股票與債券的比率。因此,無論股價朝向上漲、下跌之任何方向的變動,對買賣行動都不產生任何影響。
(2)標準型投資計畫。該計畫分為上漲股市的買賣程度與下跌股市的買賣程式兩種。在上漲股市的場合,
股價指數沒有達到中央價值(如175點)或超過中央價值時,則不賣出股票;反之,在股市下跌的場合,股價指數還未低於中央價值時,則不買入股票。換而言之,股價的高低變動方向是決定促使買賣行動的重要因素。
在表4所示的例子中,非標準型計畫的股票買賣的範圍在股價指數100~250點之間,而標準型計畫的股票買入行為發生在100~175之間,賣出行為則發生在175~250點之間。
3.變動比率計畫法的優缺點
採用變動比率計畫法克服了固定比率計畫法中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一律按固定比例保留股票和債券的呆板做法,顯得較為靈活和合理。但這種方法較為麻煩,既要根據各種情況確定正確的
趨勢線,又需要對價格的變化進行持續的監視,以便隨時調整投資的比例。
總之,變動比率
投資計畫也具有使
投資者不必逐次決定投資的時機的好處。當然,做好這種投資的前提是恰當地計算出中央價值,並能夠對股價的變動作出較準確的預測。
2.資金成本平均劃法的具體操作手法與實例
選定某種具有
長期投資價值且
價格波動較大的股票,在一定的投資期間內,不論股值上漲還是下跌,都堅持定期以相同的資金購入該種股票。例如,
投資者以某種股票為
投資對象,確定的投資期為6個月,每月定期投資10000元購買股票。到第6月結束時,投資者每股的平均投資情況見表2。
購買時間市 | 價(元) | 購入股數(股) | 累計購入股數(股) | 投資總額(元) | 所購股價總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股平均成本=投資總額/累積購入股數
=60000/2850=21
每股平均價格=各期的購買價格之和/投資月份數
=(20+40+50+25+20+10)/6=27.5
由這兩個計算的結果可知,每股平均成本低於平均價格,這使投資者可從中獲得收益。造成每股平均購價低於市場價的原因在於,每一時期的投資總額為一定數,而當股票的市價低時,所購買的股票數量就較多,其結果必然是在總股數中,低價所購的股票所占的比例較大,而高價所購的比例較少,所以,其平均購值就會低於平均市值。因此,在股價呈上升趨勢時,採用投資平均法是一種確保盈利的有效方法。
資金成本平均劃法的優點在於:
(1)方法簡單,投資者只
定期定額投資,不必考慮投資的時間確定問題;
(2)既可避免在高價時買進過多股票的風險,又可在股票跌價時,有機會購進更多的股票;
(3)少量資金便可進行連續投入,並可享受股票長期增值的利益。採用這種方應注意以下三點:
(1)要選擇經營穩定、利潤穩定上升的公司的
優良股票。
(2)要有一個較長的投資期間。如果期限較短,則效果將不很明顯。
(3)要
價格波動幅度較大,且股價呈上升趨勢的股票,如股價一直處於跌勢,則會發生投資虧損。
資金成本平均劃法適用那些有定期、定額來源的投資者。需要特彆強調的是,在
股價波動幅度較小,股價呈下跌趨勢時,千萬不要採用此方法。
(三)固定金額計畫法
1.固定金額計畫法的含義
固定金額計畫法亦稱“常數投資法”,是在既定的
投資總額中維持固定金額的股票,其餘部分則為債券。當股價上漲,所持股票的
市價總額超過原定金額時,則把超額部分賣掉買進債券;當股價下跌,所持股票的市價總額低於原定金額時,則賣出債券以彌補不足額部分。這種方法的操作需要合理確定:
(1)恰當的固定金額;
(2)恰當的買賣標準,可依據價格變動的某一比率,也可依據
股價指數的變動比率;
(3)恰當的買賣時機,如避開股價達到高峰時買進,否則,此時“起步”,便難以賣出。
2.固定金額計畫法的實施步驟及實例
(2)把投資於股票的資金確定在某一個固定的金額上,並不斷地維持這個金額。
(3)在固定投資金額的基礎上確定一個百分比,當股價上升使所購買的
股票市價總額超過百分比時,就以出售股票的增值部分來購買債券;同時確定另一個百分比,當股價下降使股票市價總額低於這個百分比時,就以出售債券來購買股票,以彌補不足額部分。
例如,某一投資者以4000元資金分別投資於股票和債券各2000元,並將股票的固定金額確定為2000元,
投資期限為5個月;投資者決定當股票上漲,其市價總額超過固定金額的20%時出售股票,並把所得的資金用來購買債券;當股票下跌,其市價總額低於固定金額的10%時出售債券來購買股票。
通過表3可以看出,如果投資者於1月份購進2000元股票後,到2月份股價上升達2500元,超過固定金額的20%,那就出售超過固定金額2000元以上的500元股票,用所得的款項來購買債券;3月份股價下降,
市價總額為1800元,下降幅度為固定金額2000元的10%,投資者就出售債200元來購買股票,以保持股票市價總額為2000元;後4、5月份股價上升或下跌都沒有達到預定的比率,所以投資者不需進行調整。
月份 | 股價指數 | 股票總額(元) | 調整操作(元) | 債券總額(元) | 所購證券的價格總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從上述舉例中可以看到,在固定金額投資計畫中,有三個需要投資者合理確定的環節。
(1)確定股票的恰當固定金額。
(2)確定適當的買賣時間表。其確定方法有兩個:一種是依據
股票市價變動超過一定比率的方法。另一種則是利用股價指數變動超過一定比率的方法。
(3)確定適當的買賣時機。確定適當的買賣時機就在於避免當股價達到高峰時買進或股價跌到谷底時賣出。
3.固定金額計畫法的優點與不足
固定金額計畫法的優點是:
(1)方法簡單。投資者只要依照預定的投資計畫,當股價漲至某一水平時即賣出,當股價價格跌至某一水平時即買進,而不必對股價的短期趨勢作研判。
(2)在正常情況下,股價的變動要比
債券價格的變動大,而固定金額計畫以
股票價格為操作的目標其製作過程遵循“逢低進,逢高出”的原則,即當股價高時賣出股票,股價低時買進股票,在這樣不斷地循環中,投資者是可以獲利的。因為從長期的投資來看,隨著
經濟周期性的變動,在繁榮階段
發行公司盈利增加,股價上升,但同時銀行存款利率也會上升,從而債券價格就會下跌,因此賣出股票而買進證券可以獲得價格差額;反之,在經濟蕭條時期股價下降,而債券價格上升,從而賣出債券買進股票也同樣可以獲得利益。
這種
投資計畫的不足之處是:如果購買的股票其價格是持續上升的,當其上升到一定階段,即達到預定的比率時,投資者就出售股票來買債券,那就減少了
股票投資金額在總投資額中的比例,從而在股價繼續上升時投資者可以獲得的利益;相反,如果股價持續下降,投資者要不斷地出售債券來購買股票,那也會造成不良的後果。所以,固定金額投資不適用股價持續上升或者持續下降的股票。
(四)固定比率計畫法
1.固定比率計畫法的含義
固定比率計畫法亦稱“不變比例法”、“耶魯投資計畫法”,它與固定金額法的區別只在於一個是比率固定,一個是金額固定,即投資者在整個計畫期間,當股價上升或下降,通過出售或購入股票,實現股票與現金或債券的轉換,始終維持股票基金與現金(或債券基金)的固定比率。至於具體比率的確定,則要視進取性或保護性的重要性而定。如以進取性為主,股票所占的比率則高;反之,以保護性為主,則債券所占的比率則高。此外,在維持固定比率的原則上,還要確定一個股票市價的漲跌幅度,作為調整比率的界限。如在維持股票價格總額與債券價格總額的固定比率為50%對50%時,確定當股價上升10%時,就賣出股票買債券,當股價下跌10%時,就賣出債券買股票。
2.固定比率計畫法的操作實例
固定比率投資法的操作是將投資資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保護性的,主要由
價格波動不大,收益較為穩定的債券構成;另一部分是風險性的,主要由價格波動頻繁、收益幅度相差較大的
普通股票構成。這部分的比例一經確定,便不輕易變化,並還要根據股市價格的波動來不斷維持這一比例。例如,某一投資者將10000元資金以50%對50%的固定比率分別購買股票和債券。當股票價格上漲,使他購的股票從5000元上升到8000元時,那么在投資組合中,其風險性部分的股票金額就大於保護性部分的債券金額,打破了原先確定的各占50%的平衡關係,這樣投資者就要將股票增值的3000元,按各占50%的比例再進行分配,即賣出1500元股票,並將其轉化為債券,使其繼續維持各占50%的比例關係。反之,當投資者購買的股票從5000元下跌到4000元時,就要賣出債券500元以購買股票,使債券價格總額與股價總額仍然回復到各占50%的比例。
3.與固定金額投資法的對比
固定比率投資法基本上是固定金額投資法的變形。它與固定金額投資法的區別是:固定金額投資法是要維持固定的金額,並不注意股票總額的債券總額在總投資中的比率,而固定比率投資法則只考慮在一定的總投資額中維持債券金額與股票金額的固定比率。至於兩者的比率確定則取決於投資者對前景的預期和個性偏好。如果投資者喜歡冒險,富於進取,則他投資股票的份額就可能要大些;如果投資者比較穩健,則他投資於債券的份額就可能很大,相應地投資於股票的份額就較小。
固定比率投資法與固定金額投資法相比,優點是:即使股票損失慘重,但因債券的收益相對穩定,因此不至於把血本賠光。但由於
固定比率一經確定就不宜輕易改變,因此,它是一種比較保守的投資策略,容易喪失一些較好的投資機遇。
附:耶魯投資計畫法說明
耶魯投資計畫法最早為耶魯大學所使用(1938年)。當時資金總額共為8500萬元,當時以70%的資金購買高級公司債券或一小部分優先股,餘下30%的資金購買
普通股股票。該計畫規定:一旦
股票價格上升,即股票與債券的比例變為40∶60,便須賣出股票,使股票與債券(包括優先股)的比例降為35∶65。一旦股價下跌,使原有比率變為20∶80,便須購買股票,使股票與債券的比率變為25∶75。當股價上升,要等到兩者的比率增加到40∶60,才採取行動賣出股票。
(五)變動比率計畫法
1.變動比率計畫法的含義
變動比率投資計畫也屬於公式投資計畫的一種,即將投資資金分別投資在股票及債券上,並確定兩者恰當的比率,以後隨著股價的變動來隨時調整股票在投資總額中所占的比率。採用這種計畫時,須事先明確以下事項:
(1)通過計算以往幾年股價或
股價指數的平均水平,確定出中央價值,如在美國通常以10年
道·瓊斯股價指數的平均值作為中央線。
(2)確定持有股票的最大比率及最小比率。
(3)持有股票的最大與最小比率之間,每一次股票買賣的點數。
(4)調整股票與債券比率時的股價或股價指數水平。
(5)在股票買賣的行動點上的股票與債券的比率。
2.變動比率計畫法的實際操作
變動比率計畫法按照在股票買賣行動點的行動規則的不同可劃分為非標準型計畫及標準型計畫兩種。所謂非標準型計畫,就是隨股價的上漲或下跌,積極減少或增加投資組合中的股票比率。所謂標準型計畫,就是在股價雖上漲但未超過中央價值時,並不降低股票比率;反之,在股價雖下跌但尚未低於中央價值時,就不考慮增加股票比率。
在表4中,假定股價指數在100點及250點時,該投資組合維持最大及最小的股票比率,則非標準型
投資計畫與標準型投資計畫有所不同。
(1)非標準型投資計畫。依據該計畫,當股價指數每上升15點就賣出股票,每下跌15點就買入股,換而言之,當股價達到特定水平,就可隨時調整股票與債券的比率。因此,無論股價朝向上漲、下跌之任何方向的變動,對買賣行動都不產生任何影響。
(2)標準型投資計畫。該計畫分為上漲股市的買賣程度與下跌股市的買賣程式兩種。在上漲股市的場合,
股價指數沒有達到中央價值(如175點)或超過中央價值時,則不賣出股票;反之,在股市下跌的場合,股價指數還未低於中央價值時,則不買入股票。換而言之,股價的高低變動方向是決定促使買賣行動的重要因素。
在表4所示的例子中,非標準型計畫的股票買賣的範圍在股價指數100~250點之間,而標準型計畫的股票買入行為發生在100~175之間,賣出行為則發生在175~250點之間。
3.變動比率計畫法的優缺點
採用變動比率計畫法克服了固定比率計畫法中不論在任何情況下一律按固定比例保留股票和債券的呆板做法,顯得較為靈活和合理。但這種方法較為麻煩,既要根據各種情況確定正確的
趨勢線,又需要對價格的變化進行持續的監視,以便隨時調整投資的比例。
總之,變動比率
投資計畫也具有使
投資者不必逐次決定投資的時機的好處。當然,做好這種投資的前提是恰當地計算出中央價值,並能夠對股價的變動作出較準確的預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