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責任制

公平責任原則是中國民法的一個重要原則,它彌補了過錯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的不足,但其在理論上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從公平責任原則的概念、適用條件和具體情況等角度作了闡述,旨在防止公平責任原則的濫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平責任制
  • 對應:生活規則
  • 屬性:人們共同生活
  • 對象:社會主義道德
基本介紹
公平責任制
公平責任原則把人們共同生活規則和社會主義道德的公平觀念上升為民事法律規範,確立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補救法律規定的不足,不僅有效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能及時解決糾紛,防止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促進安定團結,穩定社會秩序,符合廣大人民意志、願望,也是對侵權法理論的發展和完善。侵權法理論中的過錯責任原則及無過錯責任原則產生於公平責任原則之前,因此,公平責任原則在實踐中不能充分體現,這就導致契約一方當事人發生損害事實時無法彌補。 例如甲給乙幫忙幹活,因出現意外,使甲人身受到傷害,從過錯責任來看,雙方均無過錯,從無過錯責任原則調整範圍看,甲受到的損害只能由甲個人承擔。如果從公平角度出發,根據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情況,公平、合理地分擔責任,甲的損失就會相對減少,也體現了道德範疇的公平原則。在立法上出現缺陷時,往往是道德觀念起衡平作用,以補充立法上的不足。中國<民法原則>及<契約法>將公平責任原則予以明確並將公平原則作為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前提,是對侵權立法的補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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