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概念
基本解釋
【詞目】公平
【拼音】gōng píng
【注音】ㄍㄨㄙ ㄆㄧㄥˊ
【同義詞】公正 公道 平正 平允 公允
【反義詞】偏心 不公 偏見
【英譯】Unbiased
(1) [unbiased;equitable;impartial]:公正、不偏不倚、公平合理
(2) [equitable]:指對一切有關的人公正、平等的對待、公平分配
(3) [reasonable;rational]:合理、公平交易
引證解釋
指公正而不偏袒。
《
管子·形勢解》:“天公平而無私,故美惡莫不覆;地公平而無私,故小大莫不載。”《
漢書·楊惲傳》:“惲居殿中,廉絜無私,郎官稱公平。” 唐 慕幽 《劍客》詩:“殺人雖取次,為事愛公平。”
曹禺《雷雨》第二幕:“命,不公平的命指使我來的!”
《戰國策·秦一》:“商君治秦,法令至行,
公平無私。
相關名言
①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
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美】《獨立宣言》
②社會的目的在於儘可能地給它自己每個成員以必要的福利,保證每個成員能夠滿足自己真正的需要,而每個成員對社會應盡的義務則是為大眾福利貢獻自己的全部能力,以報答自己所獲得的福利。——【法】皮佑
③首要問題不是自由,而是建立合法的公共秩序。人類可以無自由而有秩序,可不能無秩序而有自由。——【美】塞繆爾·亨廷頓
④為權利而鬥爭是權利人對自己的義務。——【德】耶林《為權利而鬥爭》
⑤父親子女兄弟姊妹等稱謂,並不是簡單的榮譽稱號,而是一種負有完全確定的異常鄭重的相互義務的稱呼,這些義務的總和便構成這些民族的社會制度的實質部分。——【德】恩格斯
⑥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髒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英】培根《論司法》
⑦奧林匹克三大原則:公平、 公正、 公開。
相關理論
經濟學中的公平即經濟成果在社會成員中公平分配的特性。經濟學中的公平,指收入分配的相對平等,即要求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不能過分懸殊,要求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需要。
公平理論是美國
心理學家1965年提出的。該理論的基本要點是:人的工作積極性不僅與個人實際報酬多少有關,而且與人們對報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為密切。人們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將
自己付出的勞動代價及其所得到的報酬與他人進行比較,並對公平與否做出判斷。公平感直接影響職工的工作動機和行為。因此,從某種意義來講,動機的激發過程實際上是人與人進行比較,做出公平與否的判斷,並據以指導行為的過程。
公平理論又稱社會比較理論,它是
美國行為科學家斯塔西·亞當斯在《工人關於工資不公平的內心衝突同其生產率的關係》(1962,與
羅森合寫),《工資不公平對工作質量的影響》(1964,與雅各布森合寫)、《社會交換中的不公平》(1965)等著作中提出來的一種
激勵理論。該理論側重於研究工資報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對職工生產積極性的影響。
主要特點
該理論的基本要點:人的工作積極性不僅與個人實際報酬多少有關,而且與人們對報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為密切。人們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將自己付出的勞動代價及其所得到的報酬與他人進行比較,並對公平與否做出
判斷。公平感直接影響職工的工作動機和
行為。因此,從某種意義來講,動機的激發過程實際上是人與人進行比較,做出公平與否的判斷,並據以指導行為的過程。
計算公式
公平理論可以用公平關係式來表示。設當事人a和被比較對象b,則當a感覺到公平時有下式成立:
0p/ip=oc/ic:
其中:op——自己對所獲報酬的感覺
oc——自己對他人所獲報酬的感覺
ip——自己對個人所作投入的感覺
ic——自己對他人所作投入的感覺
當上式為不等式時,可能出現以下兩種情況:
(1)op/ip<oc/ic:
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要求增加自己的收入或減小自己今後的努力程度,以便使左方增大,趨於相等;第二種辦法是他可能要求組織減少比較對象的收入或者讓其今後增大努力程度以便使右方減小,趨於相等。此外,他還可能另外找人作為比較對象,以便達到心理上的平衡。
(2)op/ip>oc/ic:
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要求減少自己的報酬或在開始時自動多做些工作,但久而久之,他會重新估計自己的技術和工作情況,終於覺得他確實應當得到那么高的待遇,於是產量便又會
回到過去的水平了。
除了橫向比較之外,人們也經常做縱向比較,即把自己目前投入的努力與目前所獲得報償的比值,同自己過去投入的努力與過去所獲報償的比值進行比較。只有相等時他才認為公平,如下式所示:
0p/ip=0h/ih:
其中:0p——自己對現在所獲報酬的感覺
oh——自己對過去所獲報酬的感覺
ip——自己對個人現在投入的感覺
ih——自己對個人過去投入的感覺
當上式為不等式時,也可能出現以下兩種情況:
(1)op/ip<oh/ih 當出現這種情況時,人也會有不公平的感覺,這可能導致工作積極性下降。
(2)op/ip>0h/ih
當出現這種情況時,人不會因此產生不公平的感覺,但也不會覺得自己多拿了報償,從而主動多做些工作。
調查和試驗的結果表明,不公平感的產生,絕大多數是由於經過比較認為自己目前的報酬過低而產生的;但在少數情況下,也會由於經過比較認為自己的報酬過高而產生。
我們看到,公平理論提出的基本觀點是客觀存在的,可公平本身卻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這主要是由於下面幾個原因:
第一,它與個人的主觀判斷有關。上面公式中無論是自己的或他人的投入和報償都是個人感覺,而一般人總是對自己的投入估計過高,對別人的投人估計過低。
第二,它與個人所持的公平標準有關。上面的公平標準是採取貢獻率,也有採取需要率、平均率的。例如有人認為助學金應改為
獎學金才合理,有人認為應平均分配才公平,也有人認為按經濟困難程度分配才適當。
第三,它與績效的評定有關。我們主張按績效付報酬,並且各人之間應相對均衡。如何評定績效?這是以工作成果的數量和質量,還是按工作中的努力程度和付出的勞動量?這是按工作的複雜、困難程度,還是按工作能力、技能、資歷和學歷?不同的評定辦法會得到不同的結果。最好是按工作成果的數量和質量,用明確、客觀、易於核實的標準來度量,可這在實際工作中往往難以做到,有時不得不採用其他的方法。
第四,它與評定人有關。績效由誰來評定,是領導者評定還是民眾評定或自我評定,不同的評定人會得出不同的結果。由於同一組織內往往不是由同一個人評定,因此會出現鬆緊不一、迴避矛盾、姑息遷就、抱有成見等現象。
然而,公平理論對我們有著重要的啟示:首先,影響激勵效果的不僅有報酬的絕對值,還有報酬相對值。其次,激勵時應力求公平,使等式在客觀上成立,儘管有主觀判斷的誤差,也不致造成嚴重的不公平感。再次,在激勵過程中應注意對被激勵者公平心理的引導,使其樹立正確的公平觀,一是要認識到絕對的公平是不存在的,二是不要盲目攀比,三是不要按酬付勞,按酬付勞是在公平問題上造成惡性循環的主要殺手。
為了避免職工產生不公平的感覺,企業往往採取各種手段,在企業中造成一種公平合理的氣氛,使職工產生一種主觀上的公平感。如有的企業採用保密工資的辦法,使職工相互不了解彼此的收支比率,以免職工互相比較而產生不公平感。
公平理論認為,當員工感到不公平時,你可以預計他們會採取以下六種選擇中的一種:
1.改變自己的投入;
2.改變自己的產出;
3.歪曲對自我的認知;
4.歪曲對他人的認知;
5.選擇其他參照對象;
6.離開該領域。
公平理論還指出,以下四種做法與報酬的不公平性有關:
1.如果根據時間計酬,感到報酬過高的員工會比感到報酬公平的員工有更高的生產率。
2.如果根據產量計酬,感到報酬過高的員工會比感到報酬公平的員工產量低但質量高。
3.如果根據時間計酬,感到報酬過低的員工的產量更低,質量也更差。
4.如果根據產量計酬,感到報酬過低的員工會比感到報酬公平的員工產量高而質量低。
要點內容
公平理論指出:人的工作積極性不僅與個人實際報酬多少有關,而且與人們對報酬的分配是否感到公平更為密切。人們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將自己付出的
勞動代價及其所得到的報酬與他人進行比較,並對公平與否做出判斷。公平感直接影響職工的工作動機和
行為。因此,從某種意義來講,動機的激發過程實際上是人與人進行比較,做出公平與否的判斷,並據以指導行為的過程。公平理論研究的主要內容是職工報酬分配的合理性、公平性及其對職工產生積極性的影響。
J.S.亞當斯認為:職工的積極性取決於他所感受的分配上的公正程度(即公平感),而職工的公平感取決於一種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所謂社會比較,是指職工對他所獲得的報酬(包括物質上的金錢、福利和精神上的受重視程度、表彰獎勵等)與自己工作的投入(包括自己受教育的程度、經驗、用於工作的時間、精力和其他消耗等)的比值與他人的報酬和投入的比值進行比較。所謂歷史比較是指職工對他所獲得的報酬與自己工作的投入的比值同自己在歷史上某一時期內的這個比值進行比較。
每個人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這種社會比較,同時也要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歷史比較。當職工對自己的報酬作社會比較或歷史比較的結果表明收支比率相等時,便會感到受到了公平待遇,因而心理平衡,心情舒暢,工作努力。如果認為收支比率不相等時,便會感到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產生怨恨情緒,影響工作積極性。當認為自己的收支比率過低時,會產生報酬不足的不公平感,比率差距越大,這種感覺越強烈。這時職工就會產生挫折感、義憤感、仇恨心理,甚至產生破壞心理。少數時候,也會因認為自己的收支比率過高,產生不安的感覺或感激心理。
當職工感到不公平時,他可能千方百計進行自我安慰,如通過自我解釋,主觀上造成一種公平的假象,以減少心理失衡或選擇另一種比較基準進行比較,以便獲得主觀上的公平感;還可能採取行動,改變對方或自己的收支比率,如要求把別人的報酬降下來、增加別人的勞動投入或要求給自己增加報酬、減少勞動投入等;還可能採取發牢騷,講怪話,消極怠工,製造矛盾或棄職他就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