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室告,指控告主體對其家庭以外的人所犯的殺傷人、偷竊財物之類行為所提出的控告,與非公室告相對(非公室告,指控告主體對其家庭內部的犯罪行為向官府提出控告)
來源:《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公室告何也?非公室告何也?賊殺傷、盜他人為公室;子盜父母,父母擅殺、刑、髡子及奴妾不為公室告。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室告
- 性質:訴訟形式
- 年代:秦朝
- 單位:官府
翻譯:公室告是什麼?非公事告是什麼?殺傷他人或者盜竊他人,是公室告;子女盜竊父母,父母擅自殺死、殘傷、髡剃子女及奴妾不是公室告。子女控告父母以及奴妾控告主人的案件,為非公事告,官府不予受理。
“公室告”和非公室告是秦朝的訴訟形式。秦朝對於起訴許可權作了嚴格的限制,不能亂告。秦朝將控告分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對於公室告的案件,官府必須受理,對於非公室告的案件,官府不予受理,如果控告人堅持告訴,還要追究控告者的刑事責任。包括非家庭成員之間的侵害行為,以及家庭成員中的晚輩對長輩的“不孝”罪和夫妻之間的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