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團體﹐社會集體組織。
日本法中的一種特殊法人。旨在執行國家特殊目的,由政府或地方公共團體出資組成的經營特定公共事業的法人。公團是國家或其他公法團體通過設定獨立企業介入經濟活動的一種方式,公團大多從事建設事業,如經營運輸、道路、港灣、橋樑、機場等,主要用來彌補私人企業經營大型建設項目的不足。公團原則上由政府出資,但也可在民間融資。公團的財務及其預決算通常都受國家監督。其領導幹部由政府任命,事業計畫、資金計畫、預決算、借款和發行債券須經主管大臣批准。公團根據有關特別法設立並受其調整,兼具民事主體和一定的行政主體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團
- 性質:日本法中的一種特殊法人
- 旨在:執行國家特殊目的
- 從事:建設事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