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中的債權人利益保護研究

公司重整中的債權人利益保護研究

《公司重整中的債權人利益保護研究》是2006年4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汪世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司重整中的債權人利益保護研究
  • 作者:汪世虎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年4月
  • 頁數:244 頁
  • 定價:20 元
  • 開本:32 開
  • ISBN:978780185553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任何一項法律制度都不可能絕對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其優勢與劣勢必然同時存在。公司重整制度亦是如此。其所彰顯的促進債務人復興以維護社會利益的價值目標與債權人利益的保護之間顯然存在衝突。問題是,這種衝突能否調和?又該如何調和?對此,《公司重整中的債權人利益保護研究》作出了回答:債權人利益的保護與公司重整目標的實現既相互衝突又相互依存,二者息息相關、互為因果。在我國,面對經濟轉型時期如此多的處於財務困境的國有企業,面對不太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也許引入公司重整制度是上上之策。我們堅信,在不久的將來,重整制度一定會在祖國大陸生根發芽並茁壯成長。到那時,我們的政府就不會再為企業的破產而憂心,我們的銀行就不會再為債權而發愁,我們的職工也不會再為失業而驚恐不安!

作者簡介

汪世虎,男,1964年1O月生,安徽太湖人,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1985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1989年和1992年先後獲法學學士學位和法學碩士學位,2005年獲法學博士學位。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重慶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現代法學》編輯部編輯。出版個人專著《票據法律制度比較研究》、《公司重整中的債權人利益保護研究》,合作出版專著《公民的債權》、《中國票據法論》、《中國房地產經營法制管理》、《羅馬契約制度與現代契約法研究》,發表論文《試論破產法上的撤銷權》、《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競合問題研究》、《票據偽造的風險責任問題研究》等30餘篇。

圖書目錄

中文提要
導論:公司重整:債權人保護的新途徑
一、公司法和民事基本法對公司債權人保護的局限性
二、重整法制對公司債權人保護的優勢所在
三、法院外協商機制對重整法制的影響
第一章 從清算到重整:破產立法價值的嬗變
一、單純保障債權人:早期破產法的價值追求
(一)羅馬法上的債務執行制度
(二)中世紀商事破產制度
(三)早期破產法的價值追求
二、債務人利益的關註:近代破產法進步的標誌
(一)近代破產法的發展
(二)破產免責制度
(三)破產和解制度
三、社會利益至上:現代破產法的發展趨勢
(一)重整制度的產生
(二)重整制度的立法概況
(三)重整制度與和解制度之比較
四、小結
第二章 利益平衡:重整債權人保護的理論基礎
一、平衡的基點:重整債權的確定
(一)重整債權的含義
(二)優先重整債權
(三)有擔保重整債權
(四)無擔保重整債權
(五)本人管見
二、平衡的必要性:公司重整中的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衝突
(一)法學視野中的利益平衡
(二)公司重整中的多方參與主體及其利益
(三)公司重整中各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衝突
三、平衡的可能性:債權人利益的保護與公司重整目的的調和
(一)以債權人保護為視角
(二)以公司重整目的為視角
四、小結
第三章 限制與反限制:重整債權人保護的程式機制
一、重整程式的啟動機制:公司重整的申請與審查
(一)公司重整申請
(二)法院的審查
二、重整程式的監督機制:公司重整中的機構設定
(一)公司重整期間的營業機構
(二)公司重整期間的監督機構
(三)債權人自治機構
三、重整程式的核心:重整計畫的制定和執行
(一)重整計畫的制定
(二)重整計畫的通過
(三)重整計畫的批准
(四)重整計畫的執行
四、小結
第四章 平等保護:債權人整體利益與個體利益的平衡
一、個別行為的禁止之一:公司重整中的自動凍結制度
(一)自動凍結制度產生的依據
(二)自動凍結制度的立法例
(三)自動凍結的適用範圍
(四)自動凍結的例外
(五)自動凍結的解除
二、個別行為的禁止之二:公司重整中的撤銷權制度
(一)撤銷權制度產生的理論基礎
(二)撤銷權的一般構成要件
(三)撤銷權的適用範圍
(四)關於我國撤銷權制度的思考
三、個別行為的例外允許:公司重整中的抵消權制度
(一)抵消權的兩種不同立法例
(二)抵消權的限制
四、小結
第五章 從無到有:中國大陸公司重整制度的檢討與建議
一、有名無實:企業破產法上的整頓制度之檢討
(一)整頓制度並非重整制度
(二)整頓制度被束之高閣的原因分析
二、新破產法草案:重整制度設計之檢討與建議
(一)我國引入公司重整制度的意義
(二)新破產法草案對債權人利益的關注
(三)本人的建議
結論重整制度的發展離不開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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