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道德主體,公司倫理學概念。是指公司如同個人一樣,是可以承擔責任的道德行為者。根據公司內部決策結構理論,公司意圖或決策不等於公司組織中的個人意圖或決策,因此公司有它自己的認同性、使命和品行,即同個人一樣是一個道德主體。這意味著能夠對公司行為按道德規範來評價,同時也意味著公司具有承擔自己行為的道德責任能力,它的責任在於公司經營管理者手中,這個概念涉及兩個問題。首先是經濟制度、國家法律、政府政策和公司自律的關係問題。雖然公司道德行為最終也取決於作為道德主體的公司本身,但經濟制度和法律政策在約束公司行為方面也起了很大作用。因此從理論上說,兩者的關係應該是,在把公司道德責任行為的根源放在公司自身的同時,重視制度環境對公司道德行為的制約作用,促進並監督公司履行自己的道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