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以司法實踐為依託,以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常見的糾紛為整理、研究的重點,以zui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為指導,志在解決公司具體微觀問題。對各種公司運營及治理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及糾紛進行了比較系統的梳理,全面反映了公司經營實踐的全貌。針對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有可能遇到的民事及刑事等法律問題,以法律部門為編撰單位,以問答的形式為書寫體例,簡明扼要地列出了公司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及解決辦法。
作者簡介
任厚誠
高級律師,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現任遼寧誠事律師事務所主任,是遼寧誠事律師事務所主要發起人之一。任厚誠律師自1983年起從事司法及律師工作,曾在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檢察院擔任助理檢察員一職,現任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遼寧省仲裁會仲裁公信代理人及大連市甘井子區政協委員、大連市工商聯執委,先後擔任二十餘家行業協會及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職務。2012年度被評為遼寧省優秀律師。
圖書目錄
第一編民商法部分
第一章公司契約法律實務
契約法總則部分
1.債權人轉讓債權,以登報形式通知債務人及擔保人,該通知的效力如何?
2.第三人債務加入,原債務人能否免責?
3.解除契約,當事人未通知對方而直接起訴,能否獲得支持?
4.契約因違約而解除後,守約方主張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否支持?
5.一方當事人可否以違反契約簽訂地或履行地的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由主張認定契約無效?
6.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解除權行使期限如何確定?
7.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契約後,一方當事人能否要求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8.契約解除後,當事人向契約的違約方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應否支持?
9.違約一方當事人請求調整約定違約金的,應由哪一方承擔實際損失的證明責任?
10.哪些情形不適用可得利益損失賠償?
11.逾期利息和違約金能否同時支持?
12.利息、複利、違約金、資金占用費等並存時如何處理?
13.解除契約的通知是否必須採取書面通知的形式?
1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務未屆清償期之前以物抵債行為的性質及效力如何認定?
15.出賣人逾期辦證行為一直持續,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支付起訴日之前前兩年的違約金,開發商是否應當支付?
16.擔保人能否作為受讓人受讓債權人轉讓的債權?
17.擔保契約約定簽字並蓋章契約才生效,但最後只加蓋了公章和人名章,法定代表人沒有簽字,如何認定擔保契約的效力?
18.主債務已過訴訟時效或保證期間已屆滿的情況下,保證人在催款通知書或其他書面檔案上籤字或承諾是否有效?
19.債務人在債務屆期清償之前將部分財產轉移於他人,此時債權人能否對債務人的這種行為主張撤銷?
20.契約雙方債務均已屆期履行而均未為履行。此時,約定後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要求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履行債務,問此時負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應如何應對?
21.主契約當事人協商以新貸償還舊貸,新貸與舊貸系同一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同一財產設定抵押,舊貸抵押已辦理抵押登記,新貸未辦理抵押登記,債權人是否享有抵押權?
22.我國現行法律對訴訟時效都有哪些規定?
23.訴訟時效過期後債權人如何追討債務?
24.哪些請求不適用訴訟時效?
25.何為表見代理?法律效果如何?
26.建築工程施工契約中項目經理超越職權範圍如何認定表見代理?
27.如何防範項目經理表見代理給公司帶來損失?
28.主債權債務變更時保證責任如何承擔?
29.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辯權應如何確定後履行契約一方喪失了契約履行能力?
30.契約沒有加蓋單位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名,該契約是否有效?
31.契約解釋應以什麼方法進行?
32.契約未約定履行期限,當事人一方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起算點如何確定?
33.什麼是不真正連帶債務?
34.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契約,契約約定的簽訂地與實際簽字或者蓋章地點不符的,應如何處理?
35.當事人在契約書上捺手印的是否具有與簽字蓋章相同的法律效力?
36.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契約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注意什麼問題?
37.如何理解契約法所稱“交易習慣”?
契約法分則部分
38.買賣契約中,雙方當事人未約定標的物的質量檢驗期,法院如何確定“合理檢驗期限”?
39.融資租賃契約中,承租人未按期支付租金。出租人主張收回租賃物的同時可否主張支付全部租金?
40.對支付價款時間的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的,對主張支付價款權利的訴訟時效如何起算?
41.分期履行契約的訴訟時效及保證期間應如何計算?
42.《契約法》分則中關於標的物風險轉移都有哪些規定?
43.簽訂買賣契約應當注意防範哪些風險?
44.買賣契約在驗收貨物時如何防範風險?
45.貨運契約應注意哪些問題?
46.承運人可以在運輸契約中約定承運人的賠償條件及原則嗎?
47.承運人轉移運輸契約中主要義務會有哪些法律風險?
48.託運人對貨物包裝要求約定不明,承運人會承擔哪些法律風險?
49.物流公司在貨物運輸中存在哪些風險?
50.預期違約應如何處理?
51.民間借貸契約效力應如何認定?
52.民間借貸案件中,網際網路借貸平台應承擔哪些責任?
53.關於民間借貸契約與買賣契約混合情形應如何認定?
54.怎樣認定民間借貸契約無效的規定?
55.債權人申請財產保全的類型和條件?
56.債權保全有什麼風險?
57.能否以支付違約金為手段解除契約?
58.契約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怎么辦?
59.企業訂立契約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60.審查買賣契約應注意哪些細節?
61.如何區分買賣契約中的預約和本約?
62.出賣人就商品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訂立多份契約,在契約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契約的,如何處理?
6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或者雙方都無違約行為但契約目的不能實現,此時如何依據法律規定解除契約?
64.契約目的不能實現,雙方均享有解除權,乙方如果未行使解除權,甲方堅持要求履行契約怎么辦?
65.相對人對契約應否解除提出異議的,是否必須以單獨的訴訟或仲裁方式提出?
66.無契約解除權的契約解除行為是否適用有關異議期的規定?
67.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物是否排除了善意取得的適用?
68.在占有改定情況下買受人實際享有所有權,但出賣人又將占有的動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的登記能否對抗買受人?
69.債權人撤銷權行使的條件及委託契約應如何認定?
70.價格變動對契約履行產生的影響及以物抵債的法律效力應如何認定?
71.供銷約定不明確,契約義務的履行順序如何?
72.契約主體變更對契約履行有何影響?
73.超過法定期限未行使撤銷權有什麼法律後果?
74.破產程式中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規則是什麼?
75.因市場風險等因素造成的、雙方當事人均不能預見的損失,違約方是否還要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76.履行物流運輸契約需要注意什麼?
77.沒有書面契約能否認定買賣契約成立?
78.買賣契約中的預約有什麼法律效力?對方違反預約有什麼違約責任?
79.無權處分的買賣契約效力如何認定?
80.電子信息產品如何證明已交付?
81.買賣契約中對於多交付的標的物應當如何保管?
82.發票的證明效力應如何認定?
83.對產品質量瑕疵提出異議有什麼法律效果?
84.質量異議期間經過後有什麼法律效果?
85.出賣人在質量保證期內未及時解決質量問題的,能否要回質量保證金?
86.買受人對標的物自行修理費用應如何承擔?
87.標的物質量不契約定如何主張減價?
88.標的物逾期付款違約金應如何索要及支付?
89.買賣契約一方當事人違反從給付義務的應如何處理?
90.定金和違約金能否並用?
91.買賣契約中對違約金的約定最高上限是多少?
92.買賣契約中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的如何承擔責任?
93.損益相抵規則如何適用?
94.減免出賣人標的物瑕疵擔保責任的效力如何認定?
95.買受人主觀狀態對標的物瑕疵擔保責任有什麼責任?
96.所有權保留有什麼適用範圍?
97.所有權保留的買賣契約對出賣人的取回權有什麼限制?
98.所有權保留中對已經取回的標的物再行出賣有什麼規定?
99.分期付款買賣契約解除後,出賣人可否向買受人主張賠償?
100.憑樣品買賣中,樣品的質量與文字說明不一致的應如何處理?
101.建築工程窩工損失責任劃分如何處理?
102.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無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103.建築工程掛靠經營的特點及表現形式主要有哪些?
104.建築施工契約無效應如何獲得賠償?
105.如何解決因建築工程竣工日期導致的爭議?
106.建築施工契約中如何確定工程價款?
107.建築施工契約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應如何確定?
108.建築施工中的掛靠經營的特點及表現形式主要有哪些?
109.建築企業掛靠施工有哪些風險應如何防範?
110.掛靠人以被掛靠人名義簽訂契約出現糾紛,被掛靠人是否承擔責任?
111.如何認定違法分包?
112.如何確定建築工程保修期間的質量責任劃分和損失承擔原則?
113.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應以怎樣的標準予以調整?
114.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能否事先放棄?
115.商品房預售中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與消費者權利、銀行抵押權並存時如何處理?
116.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117.未完工程或未經竣工驗收的工程承包人是否可以主張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
118.分包人、轉包人及其他實際施工人能否行使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119.契約無效情形下,承包人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
120.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保護的建築工程價款的範圍如何界定?是否包括承包人的應得利潤?
121.建築工程施工單位行使解除權應注意哪些事項?
122.如何防止工程款拖欠?
123.建設工程領域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24.建築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法律風險有哪些?應如何防範?
125.建築施工契約怎樣避免工程造價糾紛?
126.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簽訂、履行過程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127.不是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當事人雙方可否按照實際履行的契約結算?
128.約定工程價款實行固定總價結算的施工契約在履行過程中材料價格發生重大變化如何處理?
129.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工作人員簽證確認行為的效力?
130.如何認定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契約履行中所實施的與項目建設有關行為的效力?
131.如何處理髮包人提出的工程質量問題?
132.當事人在訴前、訴中自行委託對工程鑑定的效力如何認定?
133.如何把握工程造價鑑定的啟動原則?
134.對當事人提交的鑑定資料應當如何處理?
135.對於人民法院委託鑑定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意見如何進行審核認定?
136.承包人、實際施工人不享有優先受償權的情形有哪些?
137.如何確定建築工程保修期間的質量責任劃分和損失承擔原則?
138.當事人就工程款結算達成一致後又主張索賠的,應否支持?
139.發包人與承包人達成以房屋抵工程款協定,未履行物權轉移手續,因不履行該協定而引起的糾紛如何處理?
140.建築施工契約中如何理解“實質性內容變更”?
141.在承包人訴請給付工程價款訴訟中,發包方以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為由拒絕支付價款或扣減工程價款的,應如何處理?
142.如何認定加蓋有項目部專用章或者由項目經理簽字的單據、票證的行為效力?
143.低於成本價中標及招標後讓利是否有效?
144.在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中,如何處理“一房二賣”問題?
145.在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中,延遲交房和遲延辦證違約金的起算點應如何確定?
146.在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中,如何掌握契約約定的房屋交付標準和法定的經竣工驗收取得備案證明的交付標準?
147.在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中,如何認定認購契約及定金的性質?
148.在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件中,針對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問題,如遇下列情形,應當如何把握?
149.房屋買受人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再次出售房屋,後手買受人起訴要求其契約相對人履行協助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義務的,應當如何處理?
150.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而出賣共同共有的房屋應如何處理?
151.冒名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的效力如何?
152.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條件時如何處理?
153.買受人拒絕接收商品房時應如何處理?
154.如何認定“出賣人原因”未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責任?
155.為套取銀行商業或公積金貸款,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契約的效力應如何認定?
156.關於無權處分人簽訂房屋買賣契約效力應如何認定?
157.偽造產權人身份證、找相貌近似者冒充產權人交易等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是否可以適用善意取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