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機構

公司機構是公司內部的組織機構。公司為法人,其行為必須藉助於自然人及其由自然人組成的一定的機構才能實現。公司依其經營管理需要,大多設立以下相應機構:(1)股東會。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問題進行決策。(2) 董事或董事會。執行經營業務和代表公司的機構,股份公苟成立董事會,其他一些小公司則直接交由某一董事或幾個執行業務的股東擔任。(3)監事會。為防止經營決策者濫用權力,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而設立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司機構
  • 出處:法學大辭典
小公司則設1至2名監察員,或不特別設立,而由不執行業務的股東行使監察權。此外,為貫徹經營決定,公司須設立業務執行機構,通常為公司經理,有時為公司的執行股東。以上機構職責分明,互相協調製約,使公司法人人格得以維持,公司經營管理活動得以開展。可成立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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