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案件疑難問題裁判精要

公司案件疑難問題裁判精要

《公司案件疑難問題裁判精要》是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安鳳德。本書對審判一線法官對案件審判實踐中的重大典型疑難問題進行匯總、梳理、總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司案件疑難問題裁判精要
  • 作者:安鳳德 主編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38839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由審判一線法官對案件審判實踐中的重大典型疑難問題進行匯總、梳理、總結並儘可能的類型化,使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系統性,其後更精選經典案例,展現案件裁判思路,有很強的指導作用。

圖書目錄

第一章股東出資和公司資本
第一節 股東出資
 一、股東向公司投入的款項約定不明,宜認定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二、公司實繳資本總額與認繳總額一致情形下應認定公司股東全面履行了出資義務
  三、股東不能舉證證明其出資款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後即轉出的行為具有正當理由的,構成抽逃出資
第二節 股東資格確認
 四、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認定應當綜合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
  五、公司對盜用他人身份登記股東的自認不能直接認定登記股東不具備股東資格
  六、已確權股東請求公司進行工商公示登記的,無須股東過半數同意
 七、股份制合作企業中職工持股與職工身份關係的分析
第三節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之間的關係
  八、“名為股權轉讓,實為股權代持”關係下隱名股東資格的確認及顯名標準
 九、隱名股東不能證明存在股權代持關係,不予認定為股東資格
第四節 新增資本認購
 十、公司增資中認股人股東資格取得的標準認定
 十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股權回購糾紛的回購義務和抗辯事由
第二章股東權利
第一節 股東知情權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知情權的行使界限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行使知情權的範圍不必然包括公司的契約
 三、股東不得以行使知情權為由要求對公司進行審計
 四、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查閱會計賬簿的前置程式及正當目的認定
 五、股東知情權查閱範圍的審查標準
 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行使知情權的條件和限制
 七、股份合作制企業股東知情權裁判依據
第二節 股東代表訴訟
 八、關於股東提起股東代表訴訟前置程式及其豁免條件的分析
第三章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一、股東會決議的瑕疵類型及相應的救濟制度
  二、在委託其他股東代為投票的情況下,代理人超出授權委託書範圍進行投票形成的決議應認定為無效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除名的適用事由和程式分析
 四、股東除名決議的效力認定
 五、“明星價值”“人力資本”等無形資產相關投資決議的效力審查
第四章股權轉讓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行為效力認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轉讓限制約定的效力問題
  三、有限責任公司“一股二賣”中,股權轉讓生效時點及受讓人、第三人權益的救濟路徑
  四、股權轉讓契約解除時雙方所持契約在違約金數額約定不同的情況下違約金的確定
  五、僅憑持有轉讓人的身份證原件,不能推定轉讓人具有股權轉讓的真實意思表示
 六、瑕疵股權轉讓價款約定不明時的判定
第五章公司經營
節 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
 一、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中高級管理人員身份的認定
 二、高級管理人員篡奪公司商業機會所得收益歸公司所有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在職期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條款的效力
 四、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中對被告身份的審查
第二節 公司盈餘分配
  五、未經股東會決議,股東訴請要求分配公司盈餘,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受理,不得駁回股東的起訴
第三節 公司證照返還
 六、公司證照返還案件的審查要件及返還請求權的確認原則
第六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股東申請公司解散之公司僵局的構成要件
  二、債權人起訴公司股東承擔清算賠償責任須以工商有效登記的股東為被告
  三、公司日常經營性事務遇到困難,不宜認定為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
  四、股東在未窮盡救濟之前即以經營困難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的不予支持
  五、怠於履行清算義務的清算義務人對公司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的範圍應以破產債權申報確認的債權為限
  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以未實際參與清算及是否從清算中實際獲利為由而免除清算責任
第七章特殊的公司主體
 一、股東以瑕疵減資方式減少到期應認繳出資的責任認定
 二、審計報告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財產獨立的證明力
第八章法人人格否認
  債務產生時股東與公司財產混同的,即使股東已經將股權轉讓,仍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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