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迴避是公務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若與所處理的事項存在利害關係,應當依法終止職務行為並由其他公務員行使相應職權的制度。公務迴避中的利害關係既包括本人和法定的親屬關係人員,也包括師生關係、同學關係、戰友關係、同鄉關係、上下級關係、敵意關係、競爭關係等。根據公務所涉及的領域不同,分為執行內部公務的迴避、行政執法的迴避和司法裁判的迴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迴避
- 外文名:withdrawal from official business
- 類型:制度
- 地位:公務員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
- 又稱:迴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