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是 為規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經2016年5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9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6年8月19日發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 發布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發布日期:2016年8月19日
- 實施日期:2016年10月1日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是 為規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製定。經2016年5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9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6年8月19日發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是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行政檔案。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9]1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已經2016年5月27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9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長 尹蔚民 2016年8月19日 辦法全文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範公務...
第五條錄用公務員,應當在規定的編制限額內,並有相應的職位空缺。第六條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一)發布招考公告;(二)報名與資格審查;(三)考試;(四)體檢;(五)考察;(六)公示;(七)審批或者備案。省級...
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2011.7.25)二、考試與錄用 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2001.6.28)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2007.11.6)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2009.11.9)公...
關於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2011.7.25) 二、考試與錄用 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暫行辦法(2001.6.28)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2007.11.6) 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2009....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四)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五)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因違紀違規,給予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且時限未滿的;(六)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因違紀違規,...
(二)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待結案後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三)受到記大過以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試用期順延至處分期滿後考核。(四)法律、法規規定影響試用期滿考核正常進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十四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
(三)受到記大過以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試用期順延至處分期滿後考核。(四)法律、法規規定影響試用期滿考核正常進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十四條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任職定級。任職...
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0年10月15日...
(二)在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三)在參加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四)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五)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六)有公務員法規定的應予以辭退...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號)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解讀一 近日,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浙江 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第三章第十二條考察中經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錄用為公務員:(一)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3年10月16日至26日期間登錄...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2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四)受紀律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五)按照有關規定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擔任公務員情形的。第三章 聘任契約 第十二條 機關聘任...
十一、關於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五年內不...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1年10月15日-10月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2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3年10月16日至26日期間...
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0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
(二)在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報名、考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三)在參加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四)應當給予降級以上處分的;(五)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勞動教養的;(六)有公務員法規定的應予以辭退情形的;...
二、出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原人事部令第3號)、《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規章制度中所列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三、市考試中心向考生出售盜版考試用書或...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2007年11月6日)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2016年8月19日)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2015年11月18日)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6年12月30日)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
”的規定,我局指定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三級甲等醫院)承擔本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的體檢工作。為確保體檢工作公平公正,我們採取了四項措施:一是和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簽定了《體檢責任書》,明確規定“體檢實行醫院負責制”。二是院...
因此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據了解,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年11月份發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五條...
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公務員辭去公職規定(試行)》的通知(2009年7月24日人社部發[2009]69號)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2009年1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