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註冊會計師承擔的為社會各界服務的會計,早期對民間審計的稱呼。主要是指執行會計業務的註冊會計師,受工商企業等當事人的委託,對該單位的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等進行檢查。一般為鑑定企業的財務報表是否恰當地、真實地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而進行;也有為其他特寫目的如查核舞弊行為等而進行。進行審計時,受託的會計師應該首先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情況,以便決定審計的範圍和方法,然後從獨立的地立客觀地對被審核的資料或者項進行必要的考察、查詢、檢查、分析,最後根據所獲得的數據按照專業標準進行判斷,作出結論,並提出報告。有關管理機構一般制定有執業會計師的審計準則,以供執業會計師進行審計時依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