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號

公共信號是信息傳遞中信源發出的可以被信宿所理解和辨別的信號。公共信號的建立是信源與信宿事前約定的結果。一種是經驗的約定,如第一次嘗到一種味道不知為何味,而經過幾次後,就會產生味道信號的約定。另一種是在經驗的基礎上集體規定性約定,如語言、文字、專業符號等。在任何信息交流中,沒有公共信號,信宿對信源就沒有起碼的“事前了解”,對信源的狀態就無法識別,信宿就將收到的一切信號當噪音處理。噪音與信號在本質上無區別,只是它無法識別,是非公共信號。

公共信號也就是事前信息,即信息傳遞之前,信宿對信源的了解。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事前信息是,信宿事前了解信源中有多少狀態的元素,是信宿對信源符號的分辨能力。這種事前信息越多,對事物的狀態了解越多,獲得的信息量越多。它是信息傳遞的必要前提。第二類事前信息是信宿對信源中各元素的相關性(即規律性)的“經驗知識”,即對信源必然性的事前了解。這樣的事前信息再次被信宿獲得,信息量減少。在新聞中應避免報導人們熟知的必然性事件。公共信號的集合叫做公共信號庫。信源和信宿之間的公共信號庫越大,說明雙方事前約定的範圍越大,信宿對信源的識別能力也越強。在新聞宣傳中,記者作為信宿與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眾多的信源相聯繫,如果記者的知識和經驗積累得越多,也就是公共信號庫越大,對外界各種信息的識別能力也就越強,也就能獲得更多的新聞信息。即公共信號庫越大,越具有新聞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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