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1年

公元591年一般指本詞條

大事記

1、公元591年,潮州潮水常漲至金山邊,因此就以潮水往復為名,稱這裡為“潮州”,州府設在海陽縣,也就是現在的潮州城

2、公元591年,始置泗水縣。

3、公元591年,西昌縣以地產嘉禾,為和氣所生,更名泰和,屬吉州(後稱廬陵郡)。

4、公元591年2月,吐谷渾遣使於隋。

5、公元591年,楊素建杭州城。

基本介紹

紀年,本年年表,史料記載,大事,

紀年

辛亥年(豬年
開皇十一年
高昌延昌三十一年

本年年表

6、罪旬民公元591年,以治所始安城即古zong(宗下一貝字)城,改名為zong(宗下一貝字)城縣。
7、公元591年,改巴州為岳州
8、公元591年,潭中縣改為桂林縣,後又改為馬平縣
9、公元591年,晉王楊廣請智者大師設僧會,授菩薩戒。
10、羅馬與波斯的第四次戰爭,公元571開始,公元591年結束。
11、公元591年,文字雄壯而隸書精妙的“澧水石橋碑”在南和縣東韓村刻成。
靈泉寺定慧寺
定慧寺位於如皋古城東南角,初建於隋朝開皇十一年(公元591年),是一座建築風格獨特的山門北向的千年古剎。現存的定慧寺主體建築系明朝萬曆年間重蜜主建。到了清朝,定慧寺的大殿、鐘鼓樓、藏經樓又多次動工整修,古建築一直保護完好,直到1966年“文革”前,定慧寺基本保持了明清以來的風貌。
靈泉寺
靈泉寺原名寶山寺,東魏高僧道憑法師於武定四年(公元546年)創建。隋開皇十一年(公元591年)隋文帝詔寺僧靈裕法師(道憑的弟子)到長安,封為國統僧官,管理全國寺院僧尼;又將寶山寺改為靈泉寺。此處為北方佛教聖地,規模宏大,稱“河朔第一古剎”。寺院東西兩山,大造石窟,山岩遍刻塔龕,是全國最大的浮雕塔林,俗稱“萬佛溝”,又名“小龍門”。
傳統文化
宋璟墓碑拓片(局部)
碑刻
河北省南部的邢台市,歷史悠久,人文薈萃,它相驗櫃棄應保存下來的許多碑刻,如隋開皇十一年(公元591年)刻立於南和縣東韓村的文字雄壯而隸書精妙的“澧水石橋碑”;北魏宣武帝延昌元年(公元512年)刻立於隆堯縣西河村的具有典型的魏書風格的“楊翬碑”;元朝延祐二年(公元1315年)刻立於柏鄉縣駐駕村賈氏墓地,由長於古文的楊載撰文,著名書法家趙孟頫書寫,史稱“雙絕”的“賈母貞節碑”;清光緒十二年(公元1886年)刻立於南宮縣的,由清末著名散體煉講文家、書法家張裕釗撰文並書寫的,被書法界譽為字文雙美的“重修南宮縣學碑”等,都是中國書法寶庫的珍品。

史料記載

鄭譯卒
鄭譯(五四0至五九一)字正義,滎陽開封人。隋譽她灶您政治家、音樂家。仕周,為內史上大夫,進封沛國公,尚梁安固公主。周末,楊堅獨攬大權,鄭譯陰為之助。仕隋,復爵沛國公,位上柱國。文帝詔譯參撰律令,後又令譯參議樂事。譯以周代七聲廢缺,大隋受命,禮樂宜新,更修七始之義,名曰《樂府聲調》,凡八篇(今佚)。文帝甚為欣賞,謂曰:“律令則公定之,音樂則公正之。禮樂律令,公居其三,良足美也。”官至岐州刺史,卒於任。
李德林死。德林字公輔,博陵安平(今屬河北)人。撰《齊史》未成。
《顏氏家訓》著者顏之推約卒於本年。之推字介,琅邪臨沂人,歷仕梁、北齊、北周、隋,《家訓》約成於隋初。令狐熙安撫嶺南
桂州(今廣西桂林)夷帥李光仕抗命,遣王世積周法尚率兵擊斬之。文帝以嶺南多事,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二月,委令狐熙為桂州總管,許以便宜從事,刺吏以下官均得承制補授。令狐熙一改過去高壓政策,以安撫為主。夷帥皆曰:“前時總管皆以兵相威脅,今者乃以手教相諭,我輩其可違乎?”相繼歸附。昔時,州縣多事,官吏多不到任,在總管府寄政。令狐熙悉令赴任,並為各州縣建築城邑,開設學校,各族稱便。
文帝晚年好峻法
文帝晚年好峻法。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三月九日,詔許律外施法。時盜一錢以上皆紙膠連處死刑,三人共盜一瓜亦處死刑。時禁行惡錢,有二人在市以惡錢換好錢,帝聞,令悉斬之。官吏失職,常親臨杖殺。按律,季夏乃生長之月,不可殺人。帝嘗乘怒欲於六月杖殺人,大理諫,帝曰:“六月必有雷霆,我乃則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殺之。言官諫,亦殺之。大理少卿趙綽守法斷獄,與帝爭罪囚生死,而己亦蒙死屢赦者不勝計。以是臣民惴惴,唯恐觸法。

大事

(1)春,正月,皇太子妃元氏薨。
(1)春季,正月,皇太子楊勇的妃子元氏去世。
(2)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入貢。吐谷渾可汗夸呂聞陳亡,大懼,遁逃保險,不敢為寇。夸呂卒,子世伏立,使其兄子無素奉表稱藩,並獻方物,請以女備後庭。上謂無素曰:“若依來請,他國聞之,必當相效,何以拒之!朕情存安養,各令遂性,豈可聚斂子女以實後宮乎!”竟不許。
(2)二月戊午(初六),吐谷渾派遣使者到隋朝納貢。吐谷渾可汗夸呂得悉陳亡國,非常害怕,於是逃往遠方,依險自保,不敢再來侵犯虜掠。後來夸呂去世,他的兒子世伏繼承汗位。世伏派遣他哥哥的兒子無素向隋朝奉表稱藩,獻上很多地方物產,並請求將女兒送進隋文帝的後宮。隋文帝對無素說:“如果依從了世伏的請求,那末別的國家聽說了,也必定會競相仿效,到時候用什麼理由熱汗台組拒絕他們呢?朕想的是如何愛護天下百姓,使他們能夠安居樂業,怎么能征取天下美女以充實後宮呢?”終究沒有答應吐谷渾的請求。
(3)平鄉令劉曠有異致,以義理曉諭,訟者皆引咎而去,獄中草滿,庭可張羅;遷臨潁令。高薦曠清名善政為天下第一,上召見,勞勉之,謂侍臣曰:“若不殊獎,何以為勸!”丙子,優詔擢為莒州刺史。
(3)平鄉縣令劉曠有突出的政績,他對前來告狀的人曉之以理,使他們都自責而去,以致於監獄中都因為沒有犯人而長滿了草,判案大廳里也因為沒有人來打官司而可以張網捕鳥。劉曠後來調任臨潁縣令。尚書左僕射高薦舉劉曠,說他的清名善政是天下第一,於是隋文帝召見了劉曠,對他加以慰問鼓勵崐,又對侍衛近臣說:“如果不破格獎賞劉曠,怎么能夠勉勵天下官吏都勤政愛民呢?”丙子(二十四日),隋文帝下詔提升劉曠為莒州刺史。
(4)辛巳晦,日有食之。
(4)辛巳晦(二十九日),出現日食。
(5)初,帝微時,與滕穆王瓚不協。帝為周相,以瓚為大宗伯,瓚恐為家禍,陰欲圖帝,帝隱之。瓚妃,周高祖妹順陽公主也,與獨孤後素不平,陰為咒詛;帝命出之,瓚不可。秋,八月,瓚從帝幸栗園,暴薨,時人疑其遇鴆。乙亥,帝至自栗園。
(5)當初,隋文帝地位低微時,和滕穆王楊瓚不和睦。後來隋文帝擔任北周丞相時,任命楊瓚為大宗伯,楊瓚恐怕招致滅族之禍,曾經暗中謀劃除掉隋文帝,隋文帝發現後隱瞞了此事。楊瓚的妃子是北周高祖宇文邕的妹妹順陽公主,她與獨孤皇后一向不和,於是就暗中詛咒獨孤皇后;隋文帝命令楊瓚休掉順陽公主,楊瓚不同意。秋季,八月,楊瓚跟隨文帝前往長安城南栗園,得病突然死亡,當時人們懷疑他是被毒死的。乙亥(二十六日),隋文帝自栗園還宮。
(6)沛達公鄭譯卒。
(6)沛達公鄭譯去世。
李德林死。德林字公輔,博陵安平(今屬河北)人。撰《齊史》未成。
《顏氏家訓》著者顏之推約卒於本年。之推字介,琅邪臨沂人,歷仕梁、北齊、北周、隋,《家訓》約成於隋初。令狐熙安撫嶺南
桂州(今廣西桂林)夷帥李光仕抗命,遣王世積周法尚率兵擊斬之。文帝以嶺南多事,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二月,委令狐熙為桂州總管,許以便宜從事,刺吏以下官均得承制補授。令狐熙一改過去高壓政策,以安撫為主。夷帥皆曰:“前時總管皆以兵相威脅,今者乃以手教相諭,我輩其可違乎?”相繼歸附。昔時,州縣多事,官吏多不到任,在總管府寄政。令狐熙悉令赴任,並為各州縣建築城邑,開設學校,各族稱便。
文帝晚年好峻法
文帝晚年好峻法。開皇十七年(五九七)三月九日,詔許律外施法。時盜一錢以上皆處死刑,三人共盜一瓜亦處死刑。時禁行惡錢,有二人在市以惡錢換好錢,帝聞,令悉斬之。官吏失職,常親臨杖殺。按律,季夏乃生長之月,不可殺人。帝嘗乘怒欲於六月杖殺人,大理諫,帝曰:“六月必有雷霆,我乃則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殺之。言官諫,亦殺之。大理少卿趙綽守法斷獄,與帝爭罪囚生死,而己亦蒙死屢赦者不勝計。以是臣民惴惴,唯恐觸法。

大事

(1)春,正月,皇太子妃元氏薨。
(1)春季,正月,皇太子楊勇的妃子元氏去世。
(2)二月,戊午,吐谷渾遣使入貢。吐谷渾可汗夸呂聞陳亡,大懼,遁逃保險,不敢為寇。夸呂卒,子世伏立,使其兄子無素奉表稱藩,並獻方物,請以女備後庭。上謂無素曰:“若依來請,他國聞之,必當相效,何以拒之!朕情存安養,各令遂性,豈可聚斂子女以實後宮乎!”竟不許。
(2)二月戊午(初六),吐谷渾派遣使者到隋朝納貢。吐谷渾可汗夸呂得悉陳亡國,非常害怕,於是逃往遠方,依險自保,不敢再來侵犯虜掠。後來夸呂去世,他的兒子世伏繼承汗位。世伏派遣他哥哥的兒子無素向隋朝奉表稱藩,獻上很多地方物產,並請求將女兒送進隋文帝的後宮。隋文帝對無素說:“如果依從了世伏的請求,那末別的國家聽說了,也必定會競相仿效,到時候用什麼理由拒絕他們呢?朕想的是如何愛護天下百姓,使他們能夠安居樂業,怎么能征取天下美女以充實後宮呢?”終究沒有答應吐谷渾的請求。
(3)平鄉令劉曠有異致,以義理曉諭,訟者皆引咎而去,獄中草滿,庭可張羅;遷臨潁令。高薦曠清名善政為天下第一,上召見,勞勉之,謂侍臣曰:“若不殊獎,何以為勸!”丙子,優詔擢為莒州刺史。
(3)平鄉縣令劉曠有突出的政績,他對前來告狀的人曉之以理,使他們都自責而去,以致於監獄中都因為沒有犯人而長滿了草,判案大廳里也因為沒有人來打官司而可以張網捕鳥。劉曠後來調任臨潁縣令。尚書左僕射高薦舉劉曠,說他的清名善政是天下第一,於是隋文帝召見了劉曠,對他加以慰問鼓勵崐,又對侍衛近臣說:“如果不破格獎賞劉曠,怎么能夠勉勵天下官吏都勤政愛民呢?”丙子(二十四日),隋文帝下詔提升劉曠為莒州刺史。
(4)辛巳晦,日有食之。
(4)辛巳晦(二十九日),出現日食。
(5)初,帝微時,與滕穆王瓚不協。帝為周相,以瓚為大宗伯,瓚恐為家禍,陰欲圖帝,帝隱之。瓚妃,周高祖妹順陽公主也,與獨孤後素不平,陰為咒詛;帝命出之,瓚不可。秋,八月,瓚從帝幸栗園,暴薨,時人疑其遇鴆。乙亥,帝至自栗園。
(5)當初,隋文帝地位低微時,和滕穆王楊瓚不和睦。後來隋文帝擔任北周丞相時,任命楊瓚為大宗伯,楊瓚恐怕招致滅族之禍,曾經暗中謀劃除掉隋文帝,隋文帝發現後隱瞞了此事。楊瓚的妃子是北周高祖宇文邕的妹妹順陽公主,她與獨孤皇后一向不和,於是就暗中詛咒獨孤皇后;隋文帝命令楊瓚休掉順陽公主,楊瓚不同意。秋季,八月,楊瓚跟隨文帝前往長安城南栗園,得病突然死亡,當時人們懷疑他是被毒死的。乙亥(二十六日),隋文帝自栗園還宮。
(6)沛達公鄭譯卒。
(6)沛達公鄭譯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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