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0年,中國農曆庚戌年,生肖狗年,屬東漢永初四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10年
- 農曆:庚戌年
- 生肖年:狗年
- 又名:東漢永初四年
歷史紀事
永初四年(110)春正月,以年飢,撤樂,不陳充庭車(即朝會時陳列乘輿法物車輦於庭)同月,又詔令削減百官及州郡縣官奉各有差。
文化紀事
雜譚逸事
永初四年(110)二月,初置長安、雍二營都尉官(即京兆虎牙都尉、扶風都尉)。
永初四年(110)春,先零羌豪滇零派人寇掠褒中,焚燒郵亭,虜掠百姓。漢中太守鄭勤移屯褒中。羌人又攻褒中,鄭勤不聽主簿段崇勸告貿然出戰,結果大敗,死三千餘人,鄭勤、段崇陣亡。於是,徙金城郡居襄武(屬隴西郡)。
永初四年(110)大將軍鄧騭以母新野君病重,上書請求歸養,太后不準。新野君死後,獲準辭服喪。服喪期滿後,鄧騭又堅決不受封爵,僅奉朝請,位次在三公以下,特進、列侯之上,如有大事,應召入朝,與公卿共同參與謀議。
虞詡字升卿,陳國武平(今河南柘城南)人。十二歲通《尚書》。少孤,孝養祖母。祖母去世後,辟太尉李修府,拜為郎中。永初四年(110),因反對鄧騭等人放棄涼州,得罪鄧氏兄弟。鄧騭等蓄謀以吏法中傷之當時,朝歌(今河南淇縣)有寧季等人聚眾數千,攻殺地方長吏,屯聚連年,州郡不能止。鄧氏兄弟就以虞詡為朝歌長,欲藉此治其罪。故交舊友都替虞詡擔心。虞詡卻以為志不求易,事不避難,不遇盤根錯節,就無法辨別利器,欣然到任。他讓屬吏各自推薦所知之人。設三科募壯士,三科為:“攻劫者為上,傷人偷盜者次之,帶喪服而不事家業為下”。共招募百餘人,一律免其罪過,讓他們混入寧季隊伍中,誘使寧季兵劫掠,官軍埋伏等待,結果殺寧季部眾數百人,又派能作縫紉的貧民為寧季軍做衣袍,偷偷用紅色的絲線縫在衣襟上作為標記,寧季部眾一出現在市上,就被官吏認明抓獲。寧季部眾以為虞詡有神明相助,都逃奔他處。虞詡升遷為懷縣(今河南武陟西南)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