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雄(?一117年),字文強,右扶風郿縣(今陝西省眉縣)人,戰國時期齊國國君齊襄王田法章之後,東漢大臣。
基本介紹
- 本名:法雄
- 字號:字文強
- 所處時代:東漢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右扶風郿縣(今陝西省眉縣)
- 去世時間:117年
人物生平,家庭成員,歷史評價,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法雄起初以郡功曹身份出仕,受太傅張禹府所辟,再以高第官除南陽郡平氏縣(今河南桐柏縣西)縣令。法雄善於處理政務,擅長查察奸人壞事,因此在任期間,盜賊甚少為患,縣內吏民都對法雄既敬又畏。南陽太守鮑得向朝廷匯報法雄的表現,法雄於是調任宛陵(今安徽宣城)縣令。
永初三年(109年),海賊張伯路與平原劉文河等三百餘人自稱為“使者”,攻打厭次城,殺害縣長及官吏,賊軍更向高唐轉進,焚燒官寺,大肆釋放囚犯,四方盜匪、渠帥皆稱張伯路為“將軍”,爭相投靠他。朝廷下令派遣御史中丞王宗持節,帶領幽州、冀州諸郡為數萬人的士兵,又征法雄為青州(今山東臨淄)刺史,與王宗一起合力討伐張伯路。王宗、法雄二人連番征戰,大破賊兵,賊軍被斬首溺死者達數百人之多,余賊亦四出奔逃,官軍獲得大量器械財物。即使後來漢帝發詔大赦天下,賊軍仍因王宗、法雄的軍隊尚未解甲,而不敢歸降。王宗為了迅速消滅賊眾,便召集刺史、太守共同商議,大家都認為應該直接進行攻擊。法雄卻主張:“不是這樣的。兵者,是兇器;戰爭,是危險的事。蠻勇並不可恃,勝利亦不是必然的。這批賊眾如果乘船出海,深入遠島,那就不易攻討了。既然國有赦令,現在可以暫且罷兵,撫慰這群盜賊,如此一來他們勢必解散,然後我們再對付他們,可以不戰而定了。”王宗亦認同其言,決定罷兵。賊眾聞訊果然大喜,將侵略所得的財物戰俘通通交還。不過由於東萊郡的軍隊未肯解甲,賊眾再次感到驚恐,遁走遼東,直至海島。
法雄為官嚴謹,每至軍中,都會複審案件,觀察囚犯的神色,經常能準確地判斷案情的真偽,因此亦能查察不守法的官吏,並下令要他們解印除任。在青州任刺史四年,法雄便升遷為南郡(治今湖北江陵東南)太守,精於斷案,治安靖平,戶口益增。其時沔水、雲夢澤一帶野獸肆虐,前任太守懸賞招募人民捕獵虎狼,前往捕獸者反而屢遭其害。法雄於是向所屬縣令致信,說道:“虎狼居于山林之間,就好像人類居於城市之中。古代的治世中,猛獸不會侵擾人類,那是因為國家恩信寬澤,仁德連禽獸都有所被及。我這太守雖然不是什麼有德行的人,但也不敢忘記這種道理。當你們收到這信件後,便將捕獸的工具及機關都摧毀掉,從此不得再于山林中胡亂捕殺野獸了。”自此之後,當地虎患稍為平息,人們的生活亦得到安定。法雄擔任太守數年,農務經常都有豐收。
元初年間,法雄卒於任上。
家庭成員
其子法真,亦是一代名士,《後漢書·逸民列傳》中有傳。三國時期著名謀士法正是其曾孫。
歷史評價
史籍記載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