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等國小堂

兩等國小堂

兩等國小堂 :
liǎnɡ děnɡ xiǎo xué tánɡ
1.清末設國小堂,分初等和高等,合併設立者稱兩等國小堂。初等七歲入學,修業五年,後改四年,高等修業四年。辛亥革命後,學堂改稱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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