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用物項和技術

兩用物項是指軍民兩用的敏感物項和易製毒化學品。 兩用物項和技術是指敏感物項和技術、易製毒化學品和其他的總稱。 其中:敏感物項和技術=核、核兩用物項和技術、生物兩用物項和技術、化學兩用物項和技術、監控化學品和飛彈相關物項和技術; 易製毒化學品=可用於製造毒品的化學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用物項和技術
  • 含義:軍民兩用的敏感物項
  • 內容:敏感物項和技術=核
  • 實施:2005年12月1日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實行兩級管理,

兩用物項和技術

在商務部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行政許可制度改革會議上,商務部決定建立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中央、地方兩級管理模式,並自2005年12月1日起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初審和其中部分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許可等工作。
按照新許可制度模式,兩用物項和技術的進出口申請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受理,並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後報商務部複審。複審通過後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發放進出口批覆單;硫酸、鹽酸、甲苯、丙酮和丁酮等五種易製毒化學品對非製毒敏感國家進出口申請將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受理和審查,並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直接作出是否許可的決定;所有申請可通過商務部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管制政務平台報送,該系統可實時報送,並可線上查詢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工作進度。
此外,省級商務主管部門還將負責對本地區有關進出口管制政策和法規宣傳及相關企業的培訓工作,負責督促建立本地區企業內部進出口管理制度,負責對進出口經營者貿易活動的監督指導及對涉嫌違法活動進行初步調查等有關工作。

進出口實行兩級管理

原有的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由商務部直接負責審核並決定是否許可。經營核兩用品、生物兩用品、有關化學品和飛彈相關物項等敏感物項和技術的出口,以及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的企業需直接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領取相關進出口許可證。儘管這種管理模式在維護我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對外樹立中國負責任國際形象等方面曾經發揮了卓有成效的作用,但它不利於發揮地方的優勢和作用,已經不能適應國際國內新形勢發展的要求。
新制度實施以後,進出口經營者在本省即可登錄商務部的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管制政務平台,完成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申請報送工作,查詢申請進展情況。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還可直接在當地領取許可證。新制度大大便利了企業,降低其經營成本,提高了行政許可透明度,加強了對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的管理,充分發揮出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的優勢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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