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制

兩制

兩制,唐、宋翰林學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詔令,稱為內制;中書舍人與他官加知制誥銜者為中書門下撰擬詔令,稱為外製。翰林學士與中書舍人合稱兩制。宋以後仍有兩制習稱,而詔令皆由翰林院起草,與唐、宋不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制
  • 外文名:Two systems
  • 含義:學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詔令
  • 時期:唐、宋
  • 唐朝背景:唐朝的散官和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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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背景

唐朝的散官和勛官:
唐朝沿置了散官和勛官,貞觀後散官開始分文武。曾規定:職事官與散官、勛官合班,則文散官居職事官之下,武散官次之,勛官又次之。

唐文散官

文散官定製

唐初高祖武德年間的文散官定製為:
開府儀同三司、左光祿大夫,從一品;
特進、右光祿大夫,正二品;
散騎常侍,從三品;
太中大夫、通直散騎常侍,正四品;
中大夫,從四品上;員外散騎常侍,從四品下;
中散大夫,正五品上;散騎侍郎,正五品下;
通直散騎侍郎,從五品上;員外散騎侍郎,從五品下;
朝議郎、承議郎,正六品;通議郎、通直郎,從六品;
朝請郎、宣德郎,正七品;朝散郎、宣義郎,從七品;
給事郎、征事郎,正八品;承奉郎、承務郎,從八品;
儒林郎、登仕郎,正九品;文林郎、將仕郎,從九品。
共二十九階。

改動調整

太宗貞觀十一年略作改動調整,仍為二十九階,成為永制:
開府儀同三司為從一品;
特進為正二品,光祿大夫為從二品;
金紫光祿大夫為正三品,銀青光祿大夫為從三品;
正議大夫為正四品上,通議大夫為正四品下;
太中大夫為從四品上,中大夫為從四品下;
中散大夫為正五品上,朝議大夫為正五品下;
朝請大夫為從五品上,朝散大夫為從五品下;
朝議郎為正六品上,承議郎為正六品下;
奉議郎為從六品上,通直郎為從六品下;
朝請郎為正七品上,宣德郎為正七品下;
朝散郎為從七品上,宣義郎為從七品下;
給事郎為正八品上,征事郎為正八品下;
承奉郎為從八品上,承務郎為從八品下;
儒林郎為正九品上,登仕郎為正九品下;
文林郎為從九品上,將仕郎為從九品下。

唐武散官

唐初高祖武德年間置散號將軍以加武士之無職事者:
輔國大將軍,正二品;鎮軍大將軍,從二品;
冠軍將軍,正三品;雲麾將軍,從三品;
忠武、壯武、宣威、明威、信遠、游騎、游擊將軍自正四品上到從五品下。
太宗貞觀十一年,設定武散官,也是二十九階:
驃騎大將軍為從一品;
輔國大將軍為正二品,鎮軍大將軍為從二品;
冠軍大將軍為正三品,雲麾將軍為從三品;
忠武將軍為正四品上,壯武將軍為正四品下;
宣威將軍為從四品上,明威將軍為從四品下;
定遠將軍為正五品上,寧遠將軍為正五品下;
游騎將軍為從五品上,游擊將軍為從五品下;
昭武校尉為正六品上,昭武副尉為正六品下;
振威校尉為從六品上,振威副尉為從六品下;
致果校尉為正七品上,致果副尉為正七品下;
翊麾校尉為從七品上,翊麾副尉為從七品下;
宣節校尉為正八品上,宣節副尉為正八品下;
御武(侮)校尉為從八品上,御武(侮)副尉為從八品下;
仁勇校尉為正九品上,仁勇副尉為正九品下;
陪戎校尉為從九品上,陪戎副尉為從九品下。
另外,唐顯慶三年置授予外國首領的武散官,有十六階:
懷化大將軍為正三品上,懷化將軍為正三品下;
歸德大將軍為從三品上,歸德將軍為從三品下;
懷化中郎將為正四品下,歸德中郎將為從四品下;
懷化郎將為正五品下,歸德郎將為從五品下;
懷化司階為正六品下,歸德司階為從六品下;
懷化中候為正七品下,歸德中候為從七品下;
懷化司戈為正八品下,歸德司戈為從八品下;
懷化執戟長上為正九品下,歸德執戟長上為從九品下。

唐勛官

唐高祖武德七年沿用了周隋的十一等勛官,唯改其名稱,定用上柱國、柱國、上大將軍、大將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凡十二等,自正二品至從七品(四品以下為各品上階)。貞觀十一年,改上大將軍為上護軍,大將軍為護軍,以後成為永制。勛官十二轉,轉數多者為貴。

散官勛官歷史

北宋前期由來
北宋前期,沿襲唐制,官階分本官階和散官階。文散官從開府儀同三司到將仕郎共二十九級,武散官從驃騎大將軍到陪戎副尉共三十一級(與唐二十九階相比,增加正三品懷化大將軍,在冠軍大將軍下;從三品歸德將軍,在雲麾將軍下)。太宗初年,為避(光義)諱,將文散官命的正議大夫改為正奉大夫,通議大夫改為朝奉大夫等。京朝官和選人,遇郊祀等慶恩,每次加五階,到朝散大夫以上,每次加一階。武官諸司使以上,如使額高者加金紫光祿大夫階;內殿祟班初授,加銀青光祿大夫階。散階較為複雜,但作用不大,所以在神宗改制時廢除了。此後,散官專指閒散不管事的官職,如節度副使、行軍司馬、防禦副使、團練副使、州別駕、長空、司馬、司十、文學、助教等。
在真宗時期確定
北宋前期的本官階,是在太宗末年和真宗時期確定的。其中文臣自太師、太尉、太博到諸寺監主簿、秘書省校書郎、秘書省正字,共四十二階;武臣自節度使、節度觀察留後到左右班殿直、三班奉職、三班借職,共二十七階。神宗元豐改制,將原有的京朝宮本宮階改為職事官的名稱,而新定的京朝官本官階即寄祿官階採用了原有的散官階名稱。這種新定的京朝官寄祿官階,自開府儀同三司到承務郎共二十五階。其中自開府儀同三司到通直郎,共二十階,屬升朝官;自宣德郎(微宗政和間改稱宣教郎)到承務郎,共五階,屬京官。哲宗元佑三年(1088),將朝議、中散、正議、光祿、銀青光祿、金紫光祿等大夫分置左、右,比前增加了六階。次年,進一步將朝請大夫到承務郎的官階各分為左、右,增加了十四階。
恢復新法
紹聖(1094一1098)到大觀(1107—1110)間,恢復新法,基本取消了左、右之分。高宗時,舉行元佑之政,再次分置左、右:文臣為左,其他人為右。孝宗淳熙初(1174),又取消了左、右字。崇寧二年,將選人的本官階進行改革,以便與京朝官的本官階統一起來。政和二年(1112),再次改換選人的最後三階名稱,由通仕郎、登仕郎、將仕郎改為從政郎、修職郎、迪功郎。其間,還在大觀初年(1107),增加升朝官的寄祿階,計有宣奉、正奉、通奉、中奉、奉直等大夫,共五階。加上選人的寄祿官階,文臣的寄祿官階至此完備。同時,對武臣的寄祿官階進行整頓,保留了節度使以下到刺史六階,新設太尉—階,作為武階之冠;將橫班正使各階一律改為“大夫”、副使各階改為“郎”;將諸司使改為武功大夫等階,諸司副使改為武功郎等階。政和六年,又新設宣正、履正、協忠、翊衛、親衛等五“大夫”(屬正使)和五“郎”(屬副使)。下面是政和末年文臣自開府至迪功的三十七階:
開府儀同三司、特進、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光祿大夫、宣奉大夫、正奉大夫、正議大夫、通奉大夫、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中大夫、中奉大夫、中散大夫、朝議大夫、奉直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朝請郎、朝散郎、朝奉郎、承議郎、奉議郎、通直郎、宣教郎(原宣德郎,政和避宣德門改)、宣義郎、承事郎、承奉郎、承務郎、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從事郎、從政郎(崇寧時通仕郎,政和再換)、修職郎(崇寧時登仕郎,政和再換)、迪功郎(崇寧時將仕郎,政和再換)。
政和時的武選,自太尉至下班祗應,凡五十二階:
太尉(政和新置)、通侍大夫、正侍大夫、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協忠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中衛大夫、翊衛大夫、親衛大夫、拱衛大夫、左武大夫、右武大夫、正侍郎、宣正郎、履正郎、協忠郎、中侍郎、中亮郎、中衛郎、翊衛郎、拱衛郎、左武郎、右武郎、武功大夫、武德大夫、武顯大夫、武節大夫、武略大夫、武經大夫、武義大夫、武翼大夫、武功郎、武德郎、武顯郎、武節郎、武略郎、武經郎、武義郎、武翼郎、敦武郎、修武郎、從義郎、秉義郎、忠訓郎、忠翊郎、成忠郎、保義郎、承節郎、承信郎、下班祗應。
南宋孝宗以後的文階
以後幾經變化(見前),南宋孝宗以後的文階為:
開府儀同三司、特進、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光祿大夫、宣奉大夫、正奉大夫、正議大夫、通奉大夫、通議大夫、太中大夫(以上舊為侍從官)、中奉大夫、中散大夫、朝議大夫(以上系卿、監)、奉直大夫、朝請大夫、朝散大夫、朝奉大夫(以上系正郎)、朝請郎、朝散郎、朝奉郎(以上系員外郎)、承議郎、奉議郎、通直郎、宣教郎、宣義郎、承事郎、承奉郎、承務郎(以上系京官)、承直郎、儒林郎、文林郎、從事郎、從政郎、修職郎、迪功郎、通仕郎、登仕郎、將仕郎(以上系奏補未出身官人)。 承務郎以上四年一轉,無出身人逐資轉,有出身人超資轉,至奉議並逐資轉,至朝議大夫有止法,仍七年一轉。內奉直、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轉。
武階舊有橫行正使、橫行副使,有諸司正使、諸司副使,有使臣。政和易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橫行正、副亦然,於是有郎居大夫之上。至紹興,始釐正其序:
太尉、通侍大夫、正侍大夫、宣正大夫、履正大夫、協忠大夫、中侍大夫、中亮大夫、中衛大夫、翊衛大夫、親衛大夫、拱衛大夫、左武大夫、右武大夫(以上為橫行十三階)、武功大夫、武德大夫、武顯大夫、武節大夫、武略大夫、武經大夫、武義大夫、武翼大夫(以上系舊諸司正使八階)、正侍郎、宣正郎、履正郎、協忠郎、中侍郎、中亮郎、中衛郎、翊衛郎、親衛郎、拱衛郎、左武郎、右武郎(以上舊為橫行副使,政和更新,增益共十二階)、武功郎、武德郎、武顯郎、武節郎、武略郎、武經郎、武義郎、武翼郎(以上舊諸司副使八階)、訓武郎、修武郎(以上為大使臣)、從義郎、秉節郎、忠訓郎、忠翊郎、成忠郎、保義郎、承節郎、承信郎(以上為小使臣)。進武校尉、進義校尉、下班祗應、進武副尉、進義副尉、守闕進義副尉、進勇副尉、守闕進勇副尉(以上無品)。承信郎以上並五年一轉,至武功大夫,有止法。
武騎尉開始升轉
宋勛官仍為十二轉,與唐代相同。京官和選人從武騎尉開始升轉,升朝官從騎都尉開始升轉,逐級而進。騎都尉以上,兩府和正任以上武臣遇到朝廷恩典,每次升轉的級,文、武朝官升轉一級。微宗政和三年(1113),罷文臣勛官,南宋復舊。
遼的文散官和勛官與唐制基本一致,只是光祿大夫、金紫光祿大夫、銀青光祿大夫因避太宗德光之諱,分別改為崇祿大夫、金紫崇祿大夫、銀青崇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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