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即“一國兩制”,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按照鄧小平的論述,“一國兩制”是指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1]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二十三日鄧小平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香港知名人士鐘士元等的談話要點。收錄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該談話指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十億人口的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中國政府為解決香港問題所採取的立場、方針、政策是堅定不移的,在一九九七年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後,香港現行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生活方式不變,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國際貿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變,香港可以同其他國家和地區保持和發展經濟關係,中央政府除了派軍隊以外,不向香港特區政府派出幹部,對香港的這一政策五十年不變。這一政策不會影響大陸的社會主義,中國的主體必須是社會主義。實行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根據中國自己的情況提出來的,從世界歷史上看,還從沒有這樣的先例,採取這種辦法解決香港問題,不是一時的感情衝動,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從實際出發的,是充分照顧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的。要相信香港的中國人能夠治理好香港,同時,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和標準,就是必須由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談話最後強調要解決好香港過渡時期的問題,在過渡期中,一是不要出現大的波動,大的曲折,保持香港繁榮和穩定;二是要創造條件,使香港人能夠順利地接管政府。該談話所闡發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偉大戰略構想,不僅對解決香港問題有重大指導意義,而且對解決台灣和澳門問題有重要參考價值,受到世界輿論的廣泛關注和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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