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納教育導論

全納教育導論

《全納教育導論》是2007年華中師大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柳樹森。

基本介紹

  • 作者:柳樹森
  • ISBN:9787562234890
  • 頁數:476
  • 定價:45.00元
  • 出版社:華中師大
  • 出版時間:2007-1
內容介紹
本教材分為三編,共二十章。第一編共五章,闡述了全納教育思想的發展歷程和全納教育的基本理論,著重解決全納教育“是什麼”的問題。第二編共十章,分別介紹了在全納教育實施過程中針對不同類型兒童的特殊需要教育、教學問題,著重解決全納教育“怎么辦”的問題。第三編共五章,分別介紹了全納教育的管理、評估、支持系統的構建以及教師教育,旨在為全納教育的實施提供相關的保障,並以此完善全納教育理論和實踐體系。
全納教育作為一種嶄新的教育思想,它雖然源於特殊教育的改革和發展,但又遠遠地超越了特殊教育的傳統觀念而成為對整個教育界的挑戰。本教材在語言表述方面對相關“全納語言”作了如下規範:(1)兒童一詞是指在普通中國小校或在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學生,也包括處在義務教育年齡階段還沒有入學的個體。(2)普通相對於特殊而言,健全相對於殘疾而論,在教材中把普通兒童、健全兒童、一般兒童和正常兒童統稱為“普通兒童”,迴避“正常兒童”的稱謂,否則依據中國文化,其他兒童則有負面“不正常”之嫌。(3)“特殊教育要兒童”與“特殊需要教育兒童”內涵相同,兩者通用,均指在學習生涯中出現困難或障礙需要提供特殊教育服務或特殊教育幫助的兒童。(4)“普通教育學校”簡稱為“普通學校”,指處在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國小校。國際上稱為“主流學校”。(5)全納教育反對“標籤化”教育,為了便於學術研究,本教材無法避免使用“殘疾”、“障礙”、“缺陷”、“問題”這些標籤概念,一方面我們承認貼標籤的負面意義的存在,另一方面我們又認為以上概念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這些兒童與其他兒童在教育過程中並沒有實質的不同。(6)家長指的是對兒童的撫養承擔主要責任的人。一般指兒童的父母,也包括執行父母職能的祖父母等其他家庭成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