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起因
水是關係到人類生存一種最基本的,而且是有限的自然資源,水的缺乏和水的污染日益威脅到開發中國家千百萬人民的生存。對水的使用的競爭和衝突正在日益增長,這種危機在各國對最基本的自然資源得到改善之前將更加惡化。因而,目前是世界各國和各國人民共同努力達到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進行可持續管理的關鍵時刻。近幾年來,國際上在水資源的管理的原則方面已有共同的認識,並且已在都柏林和里約熱內盧關於水和環境的會議上和 21世紀議程中得到反映,並強調如下:
淡水是一種有限的和易受破壞的資源,對於人類生存,可持續的發展和環境是最基本的資源。
水的開發利用和管理應基於共同承擔職責,包括各層次的用戶,規劃者,政策制訂者等。
婦女在制定條例,管理和保護水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
水在各種競爭性的使用中具有經濟價值,應被確認是一種經濟商品。
為了回答上述挑戰,幫助把上述原則付諸實施, 1996年 8月在瑞典斯德哥爾摩正式誕生了全球水夥伴(Global Water Partnership-GWP)。GWP與簡單地認可因用水競爭和用水需求不斷增長對水造成的破壞的簡單認識不同,GWP認為要達到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目的,必須協調各方面的競爭性利益。為此,亦只有代表各種利益的各方共同對話並同意調查對水資源的需求來達到,這就是統一的水資源的管理。
GWP是一種國際網路組織,對與水資源管理的各機構都開放,開發中國家和已開發國家政府機構,聯合國機構,多邊開發銀行,專業協會,研究機構,非政府組織和私營部門等。
GWP己建立了全球性的,地區性和國家性的講壇,用於討論上述都柏林和里約原則,宣傳如何把上述原則套用的知識、交換水資源管理的經驗以及採用各種手段支持可持續發展。
GWP主要由發展合作機構資助,所以初期的重點是南部的水問題。同時,GWP也把工作重點放在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和開發中國家。
宗旨
1.採用與各國政府部門以及己有的網路組織的協作,並推進新的合作的活動,支持統一的水資源管理。
2.鼓勵政府部門,援助機構和其他負責單位採用一致的和互補的政策和項目。
3.建立和加強信息和經驗共享的機制。
4.開發先進的,有效的解決與統一水資源管理的共同問題。
5.根據上述解決措施,建議有實用價值的政策和好的經驗。
6.幫助對已有資源需求的協調。
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員大會
最高的政策制訂機構,它由願意成為網路成員的所有組織組成。每年8月與斯德哥爾摩水討論會同時舉行。成員大會上有關決定根據一致意見做出。
(二)指導委員會
由15名正式委員和 10位後補委員組成。其成員代表全球水夥伴的各方面的組成。它協助GWP秘書長在兩次成員大會之間運作GWP,並對GWP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審查。張江水利委員會科技外事局局長楊國佛為正式委員。)
(三)技術顧問委員會( Technical Advisory Committee- TAC)
由12位國際認可的專家和科學家組成,他們分別具有與水管理有關的各種經驗。TAC被授於開發和分析水部門框架,並提出可持續的水資源管理的準則。
(四)秘書處
設在瑞典國際發展合作署(Sida)。
運作過程
GWP是一種對水資源管理具有相同認識,相同夥伴之間的網路組織,在水資源的規劃和管理方面擁有眾多專家的技術顧問委員會是網路的帶頭羊和運作管,確認和執行GWP很多活動。
當TAC會議結束後,地區的負責單位包括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私營部門公司,研究機構和專業社團將被邀請並參加已獲同意的活動。當GWP被要求在上述關鍵重要問題提供諮詢時,GWP秘書處通過尋求一些思路和方法用於己獲資金的項目方面幫助資助機構。在上述情況下,亦可要求地區和半地區的組織來領頭,因為他們最熟悉這方面的情況,能找出最好的解決辦法。
GWP亦計畫建立地區性的水夥伴組織和地區性的技術顧問委員會。
全球水夥伴簡介
是一個國際網路組織。它的宗旨是通過推動、促進和催化,在全球實現水資源統一管理的理念和行動。
全球水夥伴的目標
建立和堅持水資源統一管理的原則;支持在全球各區域國家流域和地區層次上符合水資源統一管理的行動;填補在水資源統一管理方面的空白,鼓勵水夥伴在各自的人力和財力條件下滿足人民對水的需求;提供水資源供需關係的適應和協調方面的技術支持。
全球水夥伴強調當今世界的水安全迫切需要水資源管理的改革,主張區域國家和流域的利益相關者通過協商對話取得一致;主張針對水資源統一管理方面需要優先解決的問題,開發新的知識、總結推廣成功的經驗。
2000年三月海牙水論壇以後,全球水夥伴加強了對水論壇信息的宣傳和傳播,大力組織各區域技術顧問委員會總結和傳播水資源統一管理的經驗。
全球水夥伴制定了2001-2003年的三年工作計畫,具體目標是:加強全球水夥伴的組織建設,建立區域(國家)水夥伴委員會,積極推動把水資源統一管理的願望成為行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在水資源管理方面的對話,推動國際組織和區域組織的聯合行動;總結實施水資源統一管理的新經驗,鼓勵發展這方面的新觀念和新實踐;大力推動區域(國家)層次上的實際行動,完善區域(國家)水展望和行動框架。她每年募集資金近一千萬美元來開展工作。
全球水夥伴主張開放和透明的管理機制
她由全世界各區域近400名顧問委員組成。全體委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每年召開全體大會一次,制定戰略和方針,審議工作成果。由全體成員大會選舉產生主席和指導委員會委員(相當於董事長和董事)。指導委員會是全球水夥伴的最高領導機關,每年開兩次會。由出資者組成的財務委員會是獨立於指導委員會的機構,審議協調和提供資金。
秘書處
負責日常工作,包括募集資金、籌備各種會議、制訂計畫、編制檔案、行政管理、通訊聯絡和幫助區域技術顧問委員會開展工作等。秘書處設在瑞典斯德哥爾摩,日常工作負責人是執行秘書長。
技術顧問委員會
和秘書處相併行,從技術角度支持全球水夥伴活動。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審議工作計畫和成果質量。成員每三年輪換一遍。
區域(國家)技術顧問委員會
被看作實施全球水夥伴活動計畫的主要支撐,是全球水夥伴活動成功與否的關鍵。包括中國在內,全球水夥伴有九個區域技術顧問委員會,它們是:西非、南非、南美、中美、地中海、中東歐、東南亞和南亞區域委員會。全球水夥伴強調區域委員會的自治性質,要求每個委員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辦出各自的特色。
在中國的發展
2000年7月8日,水利部部長會議決定:“成立‘全球水夥伴’中國地區技術顧問委員會,中國水利學會歸口管理,國科司水資源司加強指導。同意由中國水利學會副理事長梁瑞駒教授出任中國地區技術顧問委員會主席。”
2000年11月8-9日,全球水夥伴在北京召開中國水問題研討會,並宣布正式成立中國地區技術顧問委員會。委員會由10人組成,梁瑞駒為主席,9位委員分別為:楊小柳(中國水科院水資源所)、吳季松(水利部水資源司)、錢易(清華大學)、徐祖信(上海市環保局)、李文華(人類生物圈中國國家委員會)、徐乾清(水利部)、楊國瑋(長江委)、
羅玉中(中國法學會)、鄭通漢(福建水利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