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基本收入(經濟學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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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基本收入(又稱“無條件基本收入”)是指某一國家或地區政府做出的每月或每年為其管轄區域內的全體公民或居民提供一筆固定收入的保證,這種保證會覆蓋有關區域內全體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或居民,不附加任何額外條件,可終生連續發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民基本收入
  • 外文名:Universal Basic Income  
背景,政策實踐,

背景

全民基本收入並非全新的理念,早在16世紀英國的空想社會主義學者托馬斯·莫爾(Thomas More)就已在《烏托邦》一書中提出了“最低收入”概念,在此基礎上,之後學術界也一直都有關於對國民進行無條件轉移支付的討論。但全民基本收入真正從純粹的學術象牙塔走向現實的政策實踐,並且在全球範圍引發關注和爭論,與2008年金融危機所導致的世界經濟衰退密切相關。
2008年爆發的金融危機使得西方已開發國家的制度弊病暴露無遺,經濟成長乏力、貧富差距擴大和社會階層固化在民眾中所引發的失望和憤怒情緒直接導致了民粹主義思潮和勢力的興起。如何對相關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使其恢復社會包容性和經濟成長的潛力,成為了當前西方政界和學界普遍關心的焦點問題。在此背景下,全民基本收入這一帶有“烏托邦”式的制度嘗試重歸西方國家的“政策工具箱”,不少國家和地區已經率先推出了試點項目。
針對長期困擾歐洲國家的經濟成長緩慢和高失業率問題,比利時魯汶大學教授菲利普·范·帕里斯(Philippe Van Parijs)在20世紀80年代首次提出了全民基本收入的概念構想。這一構想在當時不僅沒有受到重視,反而被視為荒誕不經的觀點而乏人問津。但隨著社會變遷和技術發展帶來挑戰,近年來這一想法不僅日益受到西方社會各界的關注,而且還獲得了一些國家和地區政府的重視和支持,被以小規模實驗或簡化方案的形式率先引入。

政策實踐

芬蘭從2017年1月起進行了為期兩年的全民基本收入試驗,從領取過失業金、低保金的人群中抽籤產生大約2000名25—58歲之間的芬蘭公民,在接下來的24個月裡,他們可以獲得國家無條件提供的每月560歐元基本收入,兩年時間裡他們將無法再獲得失業金或者低保金。不過,如果他們在這段時間裡找到了工作,每月560歐元的基本收入仍然可繼續領取。
義大利的民粹主義政黨五星運動一直主張全民基本收入,在上台執政後提出了“國民基本收入”計畫。2018年12月30日,包含國民基本收入計畫的2019年預算案正式通過。根據法案,月收入低於780歐元的公民可以獲得相應數額的“國民基本收入”,使月收入達到780歐元(例如,符合條件的月收入600歐元的申請者,將獲得每月180歐元的補助)。該計畫從2019年4月開始實施,獲得“國民基本收入”最長不超過18個月,在到期一個月後可以再續18個月,預計將有約130萬個家庭受益。義大利的國民基本收入計畫並非完全意義上的全民基本收入,因為其有經濟狀況審查、工作要求和其他諸多條件,但其與全民基本收入的核心理念已經很接近了。
荷蘭從2017年開始在烏得勒支(Utrecht)等多個城市進行為期兩年的全民基本收入試驗,美國加州斯托克頓(Stockton)也在進行一項全民基本收入試驗,在18個月期間為約100名斯托克頓居民無條件提供每月500美元現金,參與者必須居住在中等收入或低於城市中位數的社區,但對參與者的個人或家庭收入沒有限制。
瑞士在2016年6月舉行的全民公投尤為值得關注。根據提案,瑞士政府將向每位瑞士公民以及在瑞士居住5年以上、有合法身份的外國居民發放基本收入,且無任何附加條件。其次,一旦提案得到通過就會正式成為法律,不存在過渡性或臨時性的安排。最後,根據這一提案,瑞士政府打算每月固定向每名成人發放2500瑞士法郎,每名兒童每個月也可以得到625瑞士法郎的收入。與其他國家的實驗方案相比,這一提案所保障的基本收入水平不僅更為慷慨,而且剛剛超出瑞士的貧困線,符合全民基本收入的支持者心目中實現政策目標所需的數額。這一提案最終未獲通過,但與一般民眾的看法不同,全民基本收入方案的支持者認為這是一個具有歷史意義的事件。因為這一提案獲得了瑞士近1/4選民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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