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國民收入

社會主義國民收入亦稱“社會淨產值”。指國民經濟各物質生產部門(包括工業、農業、建築業、貨物運輸郵電業、商業)的淨產值的總和。是物質生產部門勞動者在一定時期(如一年)內新創造的價值。包括物質生產部門勞動者的個人收入(v)和社會純收入(m),如職工工資、企業利潤、稅金等。國民收入的實物表現為物質生產部門勞動者當年新創造出來的那部分社會產品,其中包括當年生產的全部消費品,以及扣除用於補償已消耗的那部分生產資料以後所剩下來的生產資料。對國民收入,可以分別計算生產額、分配額和使用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主義國民收入
  • 前提:社會主義制度下
  • 對象:物質生產
  • 性質:社會淨產值
正文,比例關係,

正文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者在一定時期(通常是一年)所創造的社會淨產值。從實物形態看,它表現為物質生產部門勞動者當年新創造的那一部分社會產品,包括全部消費資料和扣除了用於補償本年度已消耗的生產資料以後所剩下的那部分生產資料。從價值形態看,它表現為該年社會耗費的全部活勞動創造的價值,即剩餘產品價值和必要產品價值。
國民收入的生產國民收入是由物質生產領域的勞動者所創造的。創造國民收入的物質生產部門包括工業、農業、建築業、運輸業(貨運部門),為生產服務的郵電業和商業中作為生產過程在流通中的繼續的那一部分生產和經營(分類、包裝、保管、加工、運輸等)。從上述物質生產部門的總產值中扣除補償物質消耗的價值,就是新創造出來的淨產值,各物質生產部門淨產值的總和,就是國民收入。至於非物質生產部門,包括科學、教育、文化、衛生、行政管理和國防等部門,一般不直接創造國民收入,它們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取得本部門活動所必需的費用,以保證各項非生產事業的正常進行和不斷發展。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的絕大部分是由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中的勞動者創造的。還有一部分是由個體所有制經濟和其他非社會主義經濟的勞動者創造的。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大部分為資產階級和其他剝削者所占有,工人階級只得到有限的份額,國民收入的創造、分配和使用體現著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之間的利益的對抗。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是由擺脫了剝削的、當家作主的勞動者所創造,並歸他們所有。國家按照社會主義經濟規律的要求,把國民收入用於滿足全體勞動者的生活需要、社會公共需要和社會主義擴大再生產的需要。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的創造、分配和使用中還存在各種矛盾,如國家與企業的矛盾、企業與企業的矛盾、國家與個人、企業與個人的矛盾等。但是這些都是勞動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礎上的人民內部的矛盾,對於這些矛盾,國家能夠採取措施來正確地加以調節和解決。因此,勞動者十分關心國民收入的創造,並能自覺地為國民收入的迅速增長而努力工作。
社會主義制度下,國民收入水平是反映國民經濟發展的狀況的綜合指標。按人口平均計算的國民收入額反映一個國家經濟實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國民收入增長速度,基本上反映國家經濟成長的速度。此外,國民收入又是生產增長和節約勞動消耗的綜合體現,它能夠全面反映速度和效益的統一。以國民收入作為考核各生產部門、各生產單位經營成果的主要指標、可以促進各部門、各單位增加生產,厲行節約,提高經濟效益,為國家作出更大貢獻。
國家為了加快現代化建設的步伐,保證國民經濟和科學、教育、文化事業和國防事業的發展,逐步改善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必須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力爭國民收入有較迅速的增長。國民收入的增長取決於:①增加勞動者人數;②提高勞動生產率;③節約生產資料消耗。
國民收入的分配和使用 國民收入生產出來以後,就進入國民收入分配過程。它以價值形態進行初次分配,即分為企業純收入和勞動者的報酬兩個基本部分。其次在全社會範圍進行一系列錯綜複雜的再分配。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槓桿和機制是國家財政、信貸、各種服務行業的經營活動,以及商品價格體系。在上述槓桿與機制的作用下,各個部門、各種經濟形式和各階層居民之間,在國家、企業和個人之間,進行著收入的相互轉移,即表現為各種貨幣收支往來,結果形成各方面所占有的各種基金。這些基金按其用途性質分為積累基金和消費基金。國民收入以價值形態進行分配後,還要經過交換過程,它表現為各個單位和居民以貨幣購買各類商品,進入國民收入的使用過程,即用於擴大再生產的積累和用於居民個人的消費和社會性的消費。國民收入的使用,是社會主義再生產循環的終點,同時又是下一個再生產循環周期的起點。這一時期的積累,特別是生產性積累,將保證今後再生產規模的擴大和科學技術的進步;這一時期的消費則保證勞動力的再生產,使勞動者的科學文化水平和熟練程度有所提高,為不斷提高社會勞動生產率創造條件。社會主義是計畫經濟,要求有計畫地組織國民收入的生產、分配和流通,以保證再生產的各項活動、各個環節之間協調一致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最佳比例關係。

比例關係

為了在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中恰當地處理國民收入的分配和使用問題,中國的經驗是,要著重研究和控制三個主要比例關係:①國民收入使用中積累和消費的比例。這是社會財富分配於兩種不同性質的基本用途,體現了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相互關係。一般應當在統籌兼顧的原則下,在人民生活消費逐步有所改善的基礎上,使積累保持於一個合理的必需的界限,以利於擴大再生產,保證重點部門建設,為國家的經濟振興積蓄力量。②國民收入中國家財政收入所占比重。它反映國家集中多少純收入,這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國家、企業(集體)和個人三者的利益關係。在生產發展的情況下,應當使國家、企業和個人的收入都有適當增加。在一定期間為了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需要,應當使國家財政收入有較快的增長,使其在國民收入中所占比重保持在一個必不可少的界限上。③國家財政支出中基本建設投資撥款所占比重。這主要表現國家建設規模的大小,基本建設規模是否同國力相適應。如果基本建設撥款所占的比重過高,必然出現基本建設規模過大,超過國力的可能,引起經濟生活的混亂。反之,如果基本建設撥款所占比重過低,又會出現基本建設規模過小,不利於國民經濟健康發展。認真研究上述主要比例關係的發展變化,尋找它們在一定條件下的合理界限和規律性,自覺做好對國民收入的分配和使用的有計畫調節,對正確處理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促進國民經濟有計畫按比例發展都具有重要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