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民健康保險
- 簡稱:全民健保或健保
- 類型:社會福利制度
- 地區:台灣
類別,權利,
類別
全民健保將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除特殊情形(如服刑中、失蹤達半年以上及因長期出國而申請停保者),均納入強制加保對象,且依身份分為六大類:
第一類:有僱主之公民營機構員工。
第二類:無僱主但有加入同業工會之人。
第三類:農漁業從業人員。
第四類:服兵役及替代役人員。
第五類:合於法規規定之低收入戶。
第六類:榮民及其眷屬和不屬第一至第五類之人。
各類均有各自的投保單位,納保對象向投保單位申請加保後,每個月要繳交一定的保費,有的投保單位全額或部分負擔納保對象的保費。保費會上繳到健保局,而健保局會透過投保單位發給納保對象一張卡片,此卡片稱為「全民健康保險卡」(2004年1月起改為IC晶片卡(智慧卡),之前則是紙卡)當納保者到有參與全民健保的醫療院所就醫時,可以只繳納部分的醫療費以及藥物費,醫療院所則憑納保者的就醫資料向健保局申請費用。
但並非每一種病症均可獲得健保的給付,如整形手術,而也非每一種藥物及醫療器材均可獲得健保給付。是否給付及給付的額度由健保局訂定。
權利
健保實施後,可讓民眾獲得醫療保障,而健保所提供的成人健康檢查服務,提供了免費的基本檢查,增進了民眾的健康。
健保實施後,由於有的民眾濫用健保,加以部分醫療院所不正當浮報費用,造成健保基金有虧損的情形。健保局正研擬「二代健保」以改革目前健保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