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或無定律,亦稱“全或無關係定理”,由鮑迪斯(Bowditoh )於1871年研究心肌時首先發現,是神經傳導的一項基本特性。即當刺激達到神經元的反應閾限時,它便以最大的脈衝振幅加以反應;但刺激強度如達不到某種閾限時,神經元便不發生反應。後來其他學者發現它對軸突也同樣適用。然而它僅適用於被傳送的反應,對神經的靜止局部反應則不成立。再者它僅限於軸突神經元的主要傳導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或無定律
- 外文名:all or none law
- 亦稱:全或無關係定理,全或無現象
- 提出人:鮑迪斯
- 提出時間:1871年
- 涵義:神經傳導的一項基本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