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是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參考了《合格評定能力驗證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利用實驗室間比對進行能力驗證的統計方法》(ISO 13528)中的全部或部分條款編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 外文名:Omnimedia Operator : Rules for Personal Proficiency Testing
  • 編號:CCAI-R-P02:2022
  • 編制單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 
  • 發布日期:2022年9月14日 
  • 實施日期:2022年9月14日 
1 範圍,2 引用檔案,3 術語和定義,4 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要求,4.1 培訓時長,4.2 培訓教師,4.3 培訓方式,4.4 考核時間,4.5 考核方式,4.6 考核結果,4.7 培訓及能力考核內容,5 考核申請條件,6 驗證結果評價,6.1 統計量計算,6.2 人員能力評價,

1 範圍

本規則是認研中心全媒體運營師培養培訓及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者和參加者雙方都應當遵循的程式規則。
各級政府機構新媒體運營人員;新媒體短視頻直播電商等行業從業人員;中高職學校相關專業應屆、往屆畢業生;各大企業銷售人員;從事或準備從事直播電商的工作人員;各職業培訓機構從事直播電商培訓的講師;對直播電商工作感興趣的社會人員;自由職業創業者;網際網路轉行人員;有志於從事全媒體行業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認研中心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

2 引用檔案

本規則參考並修改引用了下列檔案中的全部或部分條款。所引用的檔案不註明其發布日期,請各相關方注意使用這些檔案的有效版本(包括其修訂案)。
2.1 《合格評定能力驗證的通用要求》(ISO/IEC 17043)

3 術語和定義

人員能力驗證:是指按照相關規定或標準,根據培養培訓及考核驗證規則,採取專業知識學習、能力素質考核、結果分析比對及驗證等方式,對人員的專業能力進行培養培訓及驗證的合格評定過程。
原始分:參加培訓考核人員答題得到的分數,最高為100分。
平均分:所有培訓考核人員原始分的算術平均值,最高分為100分。
中等分:反映考核項目中等水平的分數,最高為100分。
標準差:反映原始分的分散性。
標準分:利用穩健統計方法,轉化得到每位參加考核人員的分數,分值在-100至100之間。
百分比排名:比此原始分小的數據個數除以與此原始分進行比較的數據個數總數。

4 人員能力驗證組織要求

4.1 培訓時長

參加培養培訓的時長不得少於32學時。

4.2 培訓教師

全媒體運營師的授課老師應具備高級職稱或5年以上從業經驗或具有豐富的國內外全媒體運營領域的實踐和理論知識。

4.3 培訓方式

培訓可採取線下或網路課程的方式進行。採用線上或線下培訓時應具有和培訓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地。網路課程培訓應具有專業的錄播設備,確保錄製課程的質量。

4.4 考核時間

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測驗實行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4次考試,分別安排在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第四周周六,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4.5 考核方式

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採取線上考試,考生信息採用計算機考試系統進行統一管理,線上完成學員信息填報、考試、電子試卷管理等工作。
考試系統應具有人臉識別等防作弊功能。
採取線上考試的形式,考生需在擁有攝像頭的電腦前參加考試,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500,考場至少不少於2名監考人員。

4.6 考核結果

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註:人員能力驗證結果詳見第6部分人員能力驗證結果評價規則)。
對於考生來說,紙質證書中賦予的原始分、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為當期(或者某一時間段)培訓考核結果。同時要提醒考生,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會根據該項目全部參加考試人員的成績“排大隊”,考生可以隨時登錄賬號,線上關注自己的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的變化。

4.7 培訓及能力考核內容

全媒體運營師培養培訓及能力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全媒體運營基礎、全媒體文案設計與製作、全媒體平台推文設計與製作、全媒體設計實戰技能、H5融媒體運營、短視頻製作與運營、直播運營、社群運營、全媒體運營矩陣構建和變現策略等九部分,內容清單見附屬檔案1。考核驗證時,全媒體運營基礎、全媒體文案設計與製作、全媒體平台推文設計與製作、全媒體設計實戰技能、H5融媒體運營、短視頻製作與運營、直播運營、社群運營、全媒體運營矩陣構建和變現策略的占比分別為5%、15%、15%、10%、10%、15%、10%、10%、10%。

5 考核申請條件

凡遵紀守法、參加培養培訓學時滿足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中之一,可申請參加全媒體運營師能力考核:
1.大專及以上學歷相關專業應屆、往屆畢業生;
2.新媒體,短視頻,直播,電商等行業從業人員;
3.各級政府機構新媒體運營人員;
4.各大企業銷售人員;
5.從事或準備從事直播電商的工作人員;
6.各職業培訓機構從事直播電商培訓的講師;
7.對直播電商工作感興趣的社會人員;
8.自由職業創業者;網際網路轉行人員;
9.有志於從事全媒體運營行業的人員。

6 驗證結果評價

6.1 統計量計算

6.1.1 平均分A
所有培訓考核人員原始分的算術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平均分A計算公式
xi為第i名人員的原始分,p為參加考試人員總數。
6.1.2 中等分M
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的中位值。假設p名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按遞增順序表示為:x1,x2,…,xp。當p為奇數時,中位值為第(p+1) /2位的原始分值;當p為偶數時,中位值為第p/2位和第(1+p/2)位原始分值的平均值。計算公式如下:
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中等分M計算公式
6.1.3 差值D
參加考核人員原始分與中等分的差值。計算公式如下:
全媒體運營師人員能力驗證規則
差值D計算公式
6.1.4 標準差S
按照穩健統計方法,以標準化四分位距作為標準差。將參加考核人員的原始分按遞增順序排列,計算高四分位和低四分位原始分的差值,然後乘以係數0.7413(因子0.7413是從“標準”常態分配中導出)即可得到標準化四分位距。計算公式如下:
S=0.7413×(Q3-Q1
式中,Q1為低四分位數,該組原始分的四分之一低於Q1,四分之三高於Q1;Q3為高四分位數,該組原始分的四分之一高於Q3
6.1.5 標準分Z
每位參加考核人員差值D與標準差之比。計算公式如下:
Z=D/S×50
標準分Z反映參加考核人員與中等水平間的差距。Z>0時,反映人員能力高於中等水平;Z<0時,反映人員能力低於中等水平。根據統計學原理,基於常態分配假設,D/S在[-2,+2]的機率約為95%。為了更加通俗易懂和直觀顯示,乘以係數50得到標準分Z,而且,當計算Z值小於-100或者大於100時,直接分別賦值為Z=-100、Z=100。因此,標準分Z在-100至100之間,Z值越接近100,說明參加考核人員的水平越高。
6.1.6 百分比排名PR
某參加考核人員百分比排名為90%,表明該人員成績比90%的人成績高。
6.1.7合格率
考核等級為合格以上的人數占參加考核總人數的比例。

6.2 人員能力評價

6.2.1 反饋給參加考核人員的指標
參加考核人員成績單列出原始分、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三個指標值,並註明含義。其中,成績是否合格以參加考核人員的原始分為評價基準。對於成績合格的人員,再按標準分Z的大小,分級列出成績。Z值越接近100,說明水平越高。具體如下:
當原始分<60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不合格”,建議考生進一步學習後,再次報名參加考核。
當原始分≥60,且標準分滿足-100≤Z<50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合格”。
當原始分≥60,且標準分滿足50≤Z<100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良好”。
當原始分≥60,且標準分Z=100時,表明考生參加本次考核等級為“優秀”。
對於考生來說,紙質證書中賦予的原始分、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為當期(或者某一時間段)培訓考核結果。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會根據該項目全部參加考試人員的成績“排大隊”,考生可以隨時登錄賬號線上關注自己標準分Z和百分比排名PR的變化。
對每一名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在傳送成績單的同時,應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建議和再次參加考核的方法。
6.2.2 認研中心監測指標
及時發布並動態更新每個培訓項目參加考核的總人數、平均分、中等分、標準差、合格率、最低分、最高分等指標。此外,可以使用順序標準分Z直方圖直觀顯示參加者能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