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

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

為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建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制度的通知》(教職成廳〔2015〕2號)要求,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加強對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簡稱診改)工作的指導,提升診改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水平,經研究,決定成立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
  • 簡稱: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改專委會
  • 發文字號:教職成司函〔2016〕70號 
  • 成立時間:2016年5月26日
工作職能,主要任務,組織形式,紀律要求,

工作職能

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是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聘請的專家組織,受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委託負責職業院校教學診改工作的指導方案研製、政策諮詢、業務指導、人員培訓、理論研究,以及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委託的其他相關工作。
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
教育部通知

主要任務

(一)圍繞職業院校教學診改工作的內容形式方法等開展專題研究,完善教學工作診改理論體系,開展相關諮詢。
(二)研究制定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改指導方案,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指導相關行業研製專業教學工作診改指導方案。結合實踐和理論研究成果,周期性修訂相關指導方案。
(三)接受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委託,審議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的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改執行方案。
(四)建立和維護教育部職業院校教學診斷與改進工作專家庫,開展專項培訓、組織經驗交流,指導和支持省級教學工作診改專委會的組織建設、專家培訓和業務工作。
(五)接受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委託,指導和支持相關試點工作。
(六)指導各地、各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狀態數據管理系統建設,開展數據分析和套用研究,研判巨觀形勢,提供政策建議。

組織形式

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由各省級診改專委會主任(秘書長)、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改指導方案研製人員、相關專家組成,任期五年,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長1人、委員80人左右。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工作由主任委員主持,副主任委員協助。第一屆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秘書處設在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負責日常工作。

紀律要求

各委員履職過程中要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遵守《中等職業學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指導方案(試行)》《高等職業院校內部質量保證體系診斷與改進指導方案(試行)》明確的“紀律與監督”要求。全國職業院校教學工作診斷與改進專家委員會應制定細化的委員工作紀律要求,並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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